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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1/2019-0052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19-12-02
责任部门: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9-12-02
名 称:银川市人社局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银川市人社局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法治建设推进情况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保障,完善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机制。一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属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指导、协调、检查、落实等工作,切实做到把法治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把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年终岗位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奖惩挂钩。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中安排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人社领域重要法律政策文件,加深对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律体系的学习研究,形成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二是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制度体系,印发年度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局政策法规和信访科专人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推进,认真报送法治建设工作信息,加强与司法局、人民法院等部门沟通,及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三是做好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和总结,积极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相关重大政策措施、重要工作、重要问题请示汇报制度,凡涉及法治工作领域的重要决定和方案及时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认真组织完成各类专项督察工作。一是聚焦优质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从“减”字入手,着眼解决群众办事跑来跑去的难题,以机构改革为契机,重新梳理对外服务事项和办事流程,减少审批事项、办事环节,最大限度精简程序、缩短时限、提升效能,实现“一次办好”。全力推进网上申报核定工作,已成功开通15975户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网上经办业务,充分发挥了不见面办理成效。依托宁夏政务服务网,实现“互联网+社保”的经办模式,推进6项城乡居民业务下沉基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经办,为参保人员提供不见面、不出村、零距离的全方位线上线下一体化“不见面、马上办”服务工作。拓展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核定渠道,增设多个APP缴费方式,推出微信二维码“不见面”核定,方便群众即时办理。落实“3个15天”服务承诺,确保各群体在各制度、区域间顺畅流动,助力银川都市圈建设。坚持高精尖缺导向,深入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做好人才需求分析,积极招贤引才,牵头组织园区企业赴兰州、固原等地开展专场招聘活动,牵头召开“银川市秋季校企地技能型人才合作恳谈会”,为高校、职业院校和企业牵线搭桥,定向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组织党员干部主动深入社区和企业,持续开展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人才培养等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对人社政策、法规的知晓度,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二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研究部署人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整改工作,深入建筑工地,开展明察暗访,深排细挖,开展“拉网式”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断加强日常巡查排查力度,收集线索,建立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逐一落实责任机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严厉打击劳动用工领域内涉黑涉恶等违法问题;同时加强对重大欠薪隐患案件的排查梳理、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由劳动监察机构固定证据,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对2016年1月以来拖欠农民工工资未支付情况进行大起底、大梳理,共摸排出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案件16件。我局一把手3次组织各县(市)区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办法,深入企业现场督查处理,约谈企业负责人限期进行清理解决。市扫黑办向我局交办线索28件(其中: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线索8件,市扫黑办线索20件),已全部办结;我局向市扫黑办移交拖欠农民工工资、医疗保险等领域线索4件(已办结2件,正在办理2件)。

(三)坚持多措并举,发挥法宣实效,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一是以人社业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国文明城市整改创建、优化营商环境等活动为契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局系统各单位和科室在技能业务培训中增设安全生产、消防、禁毒等知识的讲授环节,通过下社区送政策、“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春风行动”等就业援助活动、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实时监控、用工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专项检查、根治欠薪夏季行动专项检查、高温期间劳动保护、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以及劳动仲裁开庭及调解行为向服务对象、执法对象以及劳动仲裁双方当事人等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和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利用新媒体渠道广泛向社会公众普及人社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属各单位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公布政务公开基本目录邀请人大、政协及人民群众参加政府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信力二是加强信用联合惩戒工作。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银川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企业申报认定和银川市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评选活动,认定诚信承诺企业70家,评选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5家,并对2016年度、2017 年度80家诚信承诺企业资格进行复审,取消2家诚信承诺企业资格。发布了《银川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明确将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列为惩戒对象,将严重失信行为主体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宁夏)”网站在全国、全区范围内曝光,实施联合惩戒,优化执法环境,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为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今年的机构改革,对照我局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对《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将现有的信访投诉请求解决途径分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途径、劳动监察途径、行政复议途径、信息公开途径、再次鉴定途径、举报途径、司法途径、信访渠道等八大途径,并对具体事项、法律依据、时限程序、责任主体等予以明确,为相关业务人员提供了处理不同矛盾和诉求的规范途径,避免将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诉求导入信访途径,致使部分群众错过法定时效,最终影响其合法权益。截至11月20日,我局从全国信访信息系统、我市政民互动平台、12345一号通平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平台上办理各类信访投诉案件1195件,其中政民互动平台84件,全国信访信息系统62件,12345便民服务平台710件,我局官方微博上答复网友问题339条。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二是坚持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规范性文件全部标注有效期。加大备案审查力度,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统一、有效。四是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制度,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结合机构改革结果,对我局行政职权事项进行全面梳理, 配合市委编办、司法局积极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并将调整后的权力清单及时挂网,要求各单位、科室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严格按照“权力清单”确定的行政职权事项履行职责,积极接受监督。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行政决策规章制度,保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决策,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了对重大事项决策的听证制度和听证程序对涉及社会保障、就业创业、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劳动关系、仲裁调解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重大事项,组织法律和业内专家论证后进行集体研究,对与公民、法人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公开征求公民、法人意见建议。二是加大对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决策风险的管控力度。对重大事项,通过党组会或者局务会的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重大政策经本局审查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报市政府或有关部门研究。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律师在合法决策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局系统聘用法律顾问3名,律师通过列席会议或者出具法律建议书等形式参与我局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确保决策的合法性。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于重大行政处罚事项要求一律报本局法制机构审核,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在全市两级监察机构实行,制定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表、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事项事后监管清单、明确随机抽查行政执法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方式、处理方式、抽查依据、抽查主体。并将监管内容、监管方式、处理依据、投诉举报电话向社会主动公开。建立随机抽查机制,除国家人社部和自治区人社厅、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的专项检查、投诉举报,依法统一组织或立案查处外,其他检查均通过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检查对象进行随机抽取检查,从执法检查人员中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检查。今年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公布我局行政执法事项信息1200余条。同时在我局监察支队微信公众号及投诉举报室公布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流程、办事指南、劳动者维权须知、劳动保障监察职责、监察内容、管辖范围等内容,方便投诉者合理维权。我市监察支队于2016年配备了10部执法记录仪,今年又购置了3部较为先进的执法记录仪,有效保证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案件办理等执法过程的全记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实行“阳光执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及时对执法程序、处理结果随机抽查。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录入劳动保障行政处罚案件,主动接受检察院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在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强化社会监督,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抓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佩戴执法标志,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通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执法证件才能上岗执法。今年我局参加行政执法证年度审验登记的共有81人,参加新申领行政执法证培训和考试的22人,因岗位调整等原因换证2人。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坚持出示证件,案件办理结束后按照我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统一执法文书,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四是做好行政应诉和复议工作。截至2019年11月25日,我局共办理复议、诉讼案件122件次,以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25日的有效工作时间计算,我局每1.8天就要处理1件次复议、诉讼案件,所有案件中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率为100%,由于应诉案件量大,上半年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因工作原因未出庭案件7件。五是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截至10月底,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7378户,受理举报投诉案件845件,其中协调处理634件,立案办结211件,法定时限内结案率100%;为1317名职工(农民工)追发工资1157.377万元(不含协调解决案件);补签劳动合同2.2825万人。市劳动关系三方联合组织各县(市)区开展2019年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从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监事、集体协商春季要约等方面,全程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2019年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全市共有2236家要约单位发出要约书2236份,应约单位2156家,要约覆盖面96.4%,覆盖单位11112家,覆盖职工231181人,100家企业被列入整改名单,需整改的单位占企业总数的4.5%。组织开展用人单位劳动用工、高温津贴及高温天气劳动安全用工专项检查工作、企业薪酬调查、工资增长指导线工作。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以上。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健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建立了重大决策、过错责任追究、首问责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审核、行政听证、建议提案办理、信访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律和业务素养。今年上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科室负责人讲课活动,业务法律法规对各科室进行专题学习辅导同时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将学法考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今年我局系统全体参学职工全部通过学法考试。同时我局事业人事科配合司法部门,认真做好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对依法行政、学法考法等内容纳入考核范围,对未完成相关培训和考试的人员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三是落实好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法律八进”工作,深入开展以宪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局官方网站上公布释法案例,积极推进以案释法。四是加强本局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诚信管理和诚信教育,组织观看诚信教育宣传片,规范日常行为,引导干部职工树立诚信观念,提升诚信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二、存在不足  

(一)法治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执法水平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适应,部分干部职工只注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而忽视了行政诉讼法等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没有将法律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用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行政行为的意识还有待加强。

(二)法制机构不健全,人员队伍薄弱。我局虽成立了法制机构,但目前科室仅设科长一人,无法律专业人员,且法规科还承担了信访维稳、提案建议办理、微博答复、网络宣传评论等综合性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工作的完成度。

(三)行政执法遭遇“执行难”。由于劳动保障监察强制执行权缺失,加之建筑领域用工情况复杂,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同时我局工伤认定案件数量巨大,截至2019年11月25日,我局2019年完成工伤认定案件就达到2865件,而我局工伤保险科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加之部分用人单位拒不配合调查,导致工伤认定案件调查核实案情存在很大阻碍。

三、工作计划

(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目前我局在工伤认定和劳动监察行政处理和处罚方面程序相对比较规范,但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检查等其他职权事项在办理过程中程序还不够规范,存在一定的诉讼隐患。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细化管理体制,加强执法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感。同时加强培训,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持续推进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积极发挥多渠道、多层次的劳动争议大调解作用,积极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宣传人社法律法规,鼓励并引导劳动者通过法律手段依法有序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三)配齐配强法制机构和执法人员队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协调编制部门及时补充法律相关人员到局政策法规和信访科、工伤保险科等科室承担相关工作,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公检法、司法、住建、工会、税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积极推动人社领域执法活动发挥实效,更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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