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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1/2020-0000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19-12-10
责任部门: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9-12-10
名 称: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关于明确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基数的通知》的通知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关于明确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基数的通知》的通知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银产业园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直各事业单位,市委巡察机构,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银川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建设服务办公室: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明确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基数的通知》(宁人社发﹝2019﹞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做好落实工作。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银 川 市 财 政 局

            20191210

附件(宁人社发[2019]69号).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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