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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1/2020-0027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20-10-23
责任部门: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0-10-23
名 称: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有效解决重点群体工作联系不及时、服务针对性不强、落实不精准等问题,集中有效推进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确保如期高标准完成今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99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方案的通知》(宁人社发〔2020〕99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主题

集中攻坚稳就业  集中服务保民生

二、行动时间

2020年第四季度

三、服务对象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及其他重点群体。

四、总体目标

前三季度我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向好,年初自治区下达我市的11项指标23项具体任务,已经完成或超额完成14项,有4项完成80%以上,有5项55%以上,其中庄稼保”为60.4%,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77.5%,两后生”为72.2%,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创业和带动就业人数55%。第四季度,各县(市)区和市就创局要未雨绸缪,紧盯目标任务,时刻注意研判就业形势,尤其要重点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及城镇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集中利用3个月的时间开展攻坚行动,进一步下沉基层,做实做细公共就业服务,提升重点群体差异化、精准化服务水平,确保登记到位、联系到位、帮扶到位,着力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稳定就业基本盘,稳定就业局势。

五、行动内容

(一)夯实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1.做实帮扶台帐。充分利用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和各类重点群体数据库,发挥好线上就业求助渠道。各县(市)区和市就创局要积极设置公共就业服务现场求助点,建立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台账,记录重点群体基本信息和就业创业服务开展情况,并针对重点群体人员开展持续跟踪服务。

2.全面摸排联系。市就创局要认真指导各县(市)区利用1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本辖区重点群体未就业人员信息摸排,通过发送短信、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方式,掌握其就业失业状况、就业创业意愿、技术技能水平、培训服务需求等情况,做到摸排记录实、就业状态清、服务需求准,并按照分工做好全市摸排情况的统计汇总。

3.强化就业服务。要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实施标准化公共就业服务。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各县(市)区和市就创局要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惠企惠民政策宣传、职业指导、岗位推介等。并对有技能提升需求的重点群体人员积极负责推介至少3个培训课程或项目。对符合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条件的,要主动协助享受相关政策。

4.密集招聘对接。各县(市)区和市就创局要加强与市委人才局、市总工会、各类工业园区等沟通协调与合作,根据重点群体特点,分类筛选用人单位和就业岗位,精准推送就业信息。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渠道,组织开展行业轮动、企业轮换的动态专场招聘活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深入城乡、社区以及较大规模移民安置区开展多形式多渠道求职招聘活动。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每月至少单独或联合举办1次专场招聘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各类招聘会,持续提供就业机会。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实际,紧密结合“2020年全区金秋招聘月活动”,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定向定点定人推介服务力度,因地制宜,就近就便解决好重点群体人员就业。

5.优化创业服务。各县(市)区和市就创局要充分发挥各类园区、孵化基地的作用,提高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后续跟踪服务质量,对有创业意愿的重点群体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等“一条龙”创业服务,精准推介创业项目。各级创业担保贷款中心要积极实施创业扶持政策代办帮办,主动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

二)深入推进重点群体公共就业服务

1.提升高校毕业生品质化就业服务。各县(市)区和市就创要着力提升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推送质量,采取小型化、专业化、行业化专场招聘形式,重点推送知识型、技术型、管理型等岗位。着力提升就业见习组织化程度,健全就业见习宣传推介、岗位募集、服务对接等工作流程,支持有见习需求的毕业生积极参与,增加实践经验。进一步增加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急需紧缺岗位培训,及时开展新职业培训,调动优质培训资源,提高培训项目质量。各县(市)区要着力拓展乡镇、社区(村)网格员、禁毒专干、社区工作者等基层服务岗位购买力度,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各县(市)共要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建立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新兴业态就业创业,开拓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领域就业空间,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就业

2.推进农民工均等化就业服务。各县(市)区和市就创局要积极落实稳就业相关政策,允许农民工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享有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建特色劳务品牌,实施专项培训计划,组织返乡留乡农民工积极参与。市就创局要积极指导各县(市)区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在自发形成的零工市场、劳务市场每月至少开展 1次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提供面对面就业服务。

3.加强贫困劳动力精准化就业服务。市就创局积极与扶贫部门对接,并指导各县(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对扶贫部门提供的贫困劳动力信息全面联系核查一次,对在岗的指导企业优先留用,对失业的提供优先转岗服务,实现不挑不捡一周内再就业。针对贫困劳动力特点储备一批岗位,向贫困劳动力推送就业求助途径和就业服务内容,发出一封公开承诺信,确保贫困劳动力随时求助、随时上岗。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着力做好本辖区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为返乡贫困劳动力在返乡一个月内推送就近就业机会。

4.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服务援助。市就创局要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指定专人负责,制定援助计划,对于县(市)区难以有实施有效就业援助的重点人员,由市本级统筹给予援助。对长期失业人员,要切实摸清实情,掌握底数,并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帮助提振信心、明确方向。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积极协调各县(市)区就业服务机构为参保失业人员快速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失业保险待遇,为未参保、未纳入低保的生活困难人员协调申领临时生活补助。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职责各县(市)区和市就创局要按照明确的工作内容,主动认领任务,积极下沉基层,采取多种灵活形式开展工作,将就业创业服务攻坚行动落到实处,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高标准完成。分管领导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督促相关人员抓好工作落实。

(二)详细建立台账各县(市)区和市就创局认真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记录服务内容、服务过程、服务效果,并确保台账信息翔实、准确、有效。每周要及时统计汇总情况,准确掌握工作进展。

(三)加强信息宣传。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利用官网、微博、公众号等开展工作宣传,并及时攻坚行动的典型做法、工作亮点、特色经验上报市人社局

(四)及时梳理总结。自方案印发之日起,各县(市)区和市就创局要在原有信息数据统计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统计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任务完成的主要数据。要注意收集工作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及各项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的意见建议等。于12月2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总结(包含主要数据、工作措施、方法成效、不足建议及典型案例等内容),并按时上报市人社局

联系方式:市人社局就业科   文建蕊

联系电话:(0951)6888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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