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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1/2021-0008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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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07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市总工会 市妇联 | 发布日期: | 2021-06-07 |
名 称: | 关于举办银川市乡村振兴职业技能推荐选拔赛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文旅局、总工会、妇联: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挥技能大赛的引领作用,为乡村振兴选拔优秀技能人才。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总工会、妇联决定联合举办2021年宁夏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宁人社函〔2021〕147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市参加自治区大赛的准备和参赛队员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创新引领、公平公正、高效节俭、绿色安全的理念。通过举办全市乡村振兴技能大赛选拔活动,为自治区参加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选拔队员,同时不断加强我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快实现我市乡村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二、比赛项目
(一)比赛项目:砌筑工、育婴员、养老护理员、餐厅服务员、美发师、西式面点师、汽车维修工、农机修理工。
(二)展示交流项目:大赛期间,自治区要求各市将同步组织地方特色项目进行展示交流。我市按照要求要推荐5个展示项目进行交流活动,由市文旅局组织。请市文旅局在2021年6月10日前将《2021年宁夏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展示项目推荐表》(附件5)发送至银川市人社局职建科邮箱(313735826@qq.com)。
三、选拔参赛对象的条件及组队
(一)参赛对象条件
凡年满16周岁具有农村户籍、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含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项目竞赛。
“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自治区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不再作为选手参加本次大赛。
(二)组队
1.按照自治区文件规定,共比赛8个项目和1个地方特色项目展示,以市为单位组建代表队参赛。相关行业可组队参加部分项目比赛。结合我市实际由以下单位根据分配的工种,推荐选拔队员报市人社局统一组队,代表我市参加自治区的大赛。
市人社局 砌筑工(由宁夏水利水电学校组织);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由银川东耀培训中心组织);餐厅服务员 西式面点师(由宁夏新东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组织); 美发师(由宁夏上海青岛服装美容美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组织);汽车修理工 (由宁夏交通学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组织)。
市农业农村局 农机修理工
市文旅局 地方特色项目展示(不少于5个)
2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在6月3日之前报领队、联络员各1名(姓名、职务、手机号码)。
每个赛项(地方特色项目除外)限报指导教练2名。
西式面点师报参赛选手3名,其余项目报参赛选手5名,每个赛项可推荐1名裁判员(不得兼任指导教练)。
请各单位精心组织,优中选优,推荐选拔能够代表银川市最高水平的选手参赛。
四、自治区大赛的奖励政策
本次大赛设个人奖、团体奖、特殊贡献奖、优秀组织奖。
(一)个人奖
1.各竞赛项目奖励:前三名选手获得者,相应颁发一、二、三等奖荣誉证书,对前三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和荣誉证书,其他选手颁发参赛证书,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
2.各竞赛项目一等奖获得者,奖励5000元。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自治区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具有职工身份的选手,可按程序向自治区总工会申报“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各竞赛项目二等奖获得者,奖励3000元;各竞赛项目三等奖获得者,奖励2000元。
3.对各竞赛项目前三名获得者的指导教练,颁发“优秀指导教练”证书,每名选手不超过2名教练员。
4.对在大赛组织、执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颁发“优秀工作者”和“优秀裁判员”证书。
(二)团体奖
1.对获得团体总分前3名的代表队分别颁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团体一、二、三等奖奖牌。
2.计分方法:按参赛选手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胜奖和参赛项目各1分计算团体总分,总分相同时,优先一、二、三等奖得奖数量。
(三)特殊贡献奖和优秀组织奖
分别授予为大赛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承办、协办、技术支持单位和在开展赛前选拔推荐、参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由组委会颁发奖牌。
五、大赛时间安排
(一)6月中旬前进行全市的推荐选拔赛,分别由以上分配工种的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二)7月份自治区组织决赛。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机构
此次推荐选拔赛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共同主办。成立比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银川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协调、具体实施等相关工作。
七、疫情防控
(一)选拔赛赛前防疫准备工作。各选拔单位要按照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大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宁疫指办发〔2021〕87号)以前,制定疫情工作方案,邀请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参与指导。各参赛队加强参赛人员健康管理,按照自治区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督促本参赛队及所辖人员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精准确定各队员和赛务人员,加强赛前14天健康监测。
(二)选拔现场防疫管控。选拔参赛队员的过程中做好现场、场地工作人员和限流管理。所有人员需保持安全距离。人人均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等措施。参赛人员体温正常,查验健康码为绿码后方可进入选拔场地。
(三)妥善处置现场突发情况。选拔期间发现选拔人员在驻地和现场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立即停止参赛队员选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处置工作。第一时间向银川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报告。
八、其他事项
(一)各推荐选拔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积极引导人员报名参赛,将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选拔出来。6月10日之前各单位将确定的参赛名单报银川市职建科邮箱(313735826@qq.com)。
(二)本次大赛按照自治区的要求,我市代表队需统一服装,并承担参加自治区大赛时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由市人社局负责测算购置服装费用及参赛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市财政局负责拨付专款予以保障。参赛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组队单位负责。
(三)参加银川市的选拔赛和自治区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各参赛选手联络工作由领队负责。
联 系 人:王 颐 马 蔺
联系电话:6888915 6888921
指定邮箱:313735826@qq.com
附件:1.2021年银川市乡村振兴职业技能选拔赛人员名单
2.2021年银川市乡村振兴职业技能选拔赛人员报名表
3.2021年银川市乡村振兴职业技能选拔赛报名汇总表
4.2021年银川市乡村振兴职业技能选拔赛裁判员信息表
5.2021年银川市乡村振兴职业技能选拔赛参赛展示项目推荐表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银川市财政局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银川市总工会 银川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6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