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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909W/2022-0002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22-01-10
责任部门: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01-10
名 称: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川市网络创业培训推动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川市网络创业培训推动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县(市)区就业与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和发展网络创业培训工作,提升创业培训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0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2021年)》的通知(宁就业领导小组发〔2019〕1号)要求,按照自治区就业创业服务局关于创业培训工作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网络创业培训工作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马兰花计划,健全并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业者自主选择的创业培训工作机制,加强银川市网络培训工作,提升各类劳动者网络创业能力,实现创业者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创业创新、自主创业,解决自谋职业及带动就业。

二、培训内容

通过网络创业培训,使有创业意愿、创业初期或需要开发电商创业方式的城乡劳动者学习网上创业知识,提升项目选择、市场评估、资金预测、创业计划、建站基础知识、流量宣传技巧、网络营销、网站创业项目等参与式培训,使学员掌握淘宝等网上经营方式,了解拼多多、京东、直播带货、快手、抖音、微视频等网络电商知识,提升创业能力,进行互联网创业。

    三、培训对象

参加网络创业培训人员为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重点面向高校学生、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退役军人、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残疾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外来创业人员等群体。

1.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和上网基础知识。

2.有依托互联网创业具体可行的项目或想法;或希望已经创办的企业互联网化。

3.有全程参与培训的时间保障。

四、工作措施

各级就业服务部门和培训机构在举办培训班时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策宣传,确保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都有机会参加培训。正式公布的定点创业(网络创业)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可以申请开展网络创业培训工作。

(一)严格履行培训申报程序。培训机构应加强对参加培训学员的面试筛选,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网络创业培训。培训机构在培训班开班前3日,应向所在市、县(区)主管部门提交网络创业培训开班申请表和网络创业培训学员花名册,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培训。培训机构对参加培训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使用身份证读卡器进行学员身份录入,并将学员信息在开班前1日上传至宁夏职业技能(含创业)培训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95.175.216:9003/peixunpm)

(二)严格执行培训教学标准。各级就业服务部门及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创业(网络创业)培训课程标准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中就培函〔20208号)和《网络创业培训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中就培函〔20212号)要求开展教学,根据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暨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宁就创发〔20212号)文件开展工作。

(三)网络创业培训(电商)创业班按照自治区规定统一使用自治区公开招标的教学辅助平台(创业在线模拟实训平台,网址:http://eet.busionline.com),培训机构必须备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授权资质,授课老师具备《网络创业培训讲师培训合格证书》资质,具备网络创业班正常教学设备和教室。

(四)网络创业课程不少于7天,不少于56课时,每班不超过30人;网络创业培训机构培训场地面积要足以实现30人同时培训移动桌椅“U型”或“岛型”摆放,便于授课讲师教学互动;每名学员应配备一台电脑;网络创业班电商课程设置要符合自治区要求,培训机构要统一使用正版教材以及教学辅助平台提供的实操手册,确保学员每人一套;每期培训班应准备相应的教具设备。

(五)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师资选聘制度,每期学员班由2--3名讲师共同授课。培训机构在培训班开班前3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申请派遣师资。未经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同意,培训机构不得私自选聘师资从事培训教学活动,违反规定的,培训后学员不得申领培训合格证书,违规3次(含3次)以上的,取消培训机构下一年创业培训工作的资格。

(六)严格执行培训纪律,确保培训质量,学员考勤须采取指纹签到,考勤记录须与开班备案等资料对应归档备查。对在考勤工作中出现违规、存在弄虚作假、找人代签等现象的,一经发现,取消学员培训资格,对抽查时学员出勤率低于80%的责令其立即整改,低于70%的责令其停班,待达到开班要求后重新开班,同期培训班累计2次抽查学员出勤率低于80%的,按缺勤人员比例扣减培训补贴。同一学员旷课一天视为不合格学员,不得申领培训合格证书且扣除培训补贴。

(七)严格规范培训档案标准。培训机构要按照自治区创业(网络创业)培训档案管理标准,建立规范的培训班档案。档案资料分效果档案和活动档案两种。效果档案主要包括:举办培训班通知、创业(网络创业)培训班开班申请表、创业(网络创业)培训班课程表、学员面试筛选评分表、培训班师资申请表、培训讲师执行任务通知书、培训班学员花名册、培训班学员考勤汇总表、培训班学员考勤记录(指纹签到册)、培训班期末评估评分表、培训班影像资料、培训班培训小结、创业(网络创业)培训班审核验收表、培训学员合格证书复印件、培训班活动报告、学员创业情况汇总表、学员成绩汇总表、学员实践成果及学员网店规划书。    

活动档案主要包括:培训学员入学登记表、每日意见反馈表、培训班结束评估表、网络创业培训还需提供实践成果信息登记表、培训学员后续支持服务需求调查表、学员创业情况跟踪记录表。效果档案一套两份,一份交主管部门检查验收,一份培训机构留存;活动档案一套,交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后返培训机构留存,主管部门只留存效果档案。各培训机构要将宁夏职业技能(含创业)培训管理系统中所需的各类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准确进行录入。

(八)严格做好培训后续服务工作。培训机构在培训班结束后当年内对所培训学员进行至少1次后续跟踪指导服务,内容包括对学员创业或企业经营情况定期回访、提供咨询、对接创业贷款、创业孵化等各类创业服务资源,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电话问询、实地走访等形式开展。

(九)严格规范培训考核。创业培训要以建立系统的创业思维和提升创业能力为目标,考核时主要考察学员是否完成创业培训任务,实现创业目标。

(十)网络创业课程:主要考查学员是否完成理论考试、提交店铺规划书和网络创业实践成果(学员在培训结束时需提交或登录教学辅助平台录入实践成果信息,包括模拟商城店铺信息、真实电商平台(包括微店)店铺信息、销售信息)。

绩效考核

为了强化网络创业培训,提高培训质量管控,对网络创业培训班进行考核评分。主要根据出培训人员筛查勤考勤情况、培训资质、场地设备、授课质量、后续服务指导、网络创业技能实操、培训满意度等七个方面进行评分考核,总分100分

1.培训人员筛查:10分

学员必须符合参加网络创业培训的条件,具备一定计算机和上网基础知识;有依托互联网创业具体可行的项目或想法、或希望已经创办的企业互联网化;有全程参与培训的时间保障。

2.培训班合格人数及考勤率:20分

网络创业培训课程不得少于规定时间7天56课时,学员无故旷课或请假超过2次(一次请假不能超过4课时)不能参加考核。

3.网创培训场地及教材设备:10分

具备符合网络创业培训的场地、桌椅、电脑、教材、网络资源等。

4.网络创业培训创业实践考核:20

学员必须完成网络创业模拟商城店铺规划和教学辅助平台实践成果,真实电商平台(包括微店)注册实践、店铺信息、销售信息,培训主管部门组织非授课讲师对学员实践成果评分

5.后续服务指导:10分

通过电话回访、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学员进行后续跟踪服务指导,对创业经营进行对接服务指导

6.培训效果:15

创业培训氛围积极活跃、学习效果反馈良好、学员培训后能够在创业就业中有所应用。

7.学员满意度:15分

通过培训班学员回访情况,根据学员反映学习情况满意程度进行考核。

六、培训补贴资金拨付

网络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1600元(含每人200元教学辅助平台技术服务费),据实按照绩效考核统计分值比例付费,符合条件的培训者原则上同一模块培训财政资金补助一次。组织非授课讲师对学员实践成果考核费用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银川市就业与创业服务中心负责网络创业培训的绩效评价目标制定、培训监管考核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商财政核拨资金。执行期间自治区补助资金政策如有调整,按照自治区政策执行。

附件:网络创业培训绩效考核评分表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银川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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