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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909W/2022-0010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22-06-06
责任部门: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06-06
名 称: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家和区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人社部门实际和安全生产巡视整改需要,现将银川市人社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突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推动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和自治区安全生产“20条措施”落实落地,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促进人社系统及各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6月30日。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向基层党组织和企业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和自治区安全生产“20条措施”,深刻领会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通过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和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和自治区安全生产“20条措施”落实落地,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为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建科、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

(二)开展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要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责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关系科、工伤保险科,社保中心、就创中心、劳动监察支队、技工学校,各县(市)区人社局)

(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2年12月底结束。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好的经验做法,曝光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片,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等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查找反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人力资源市场、社保经办大厅、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型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要及时报送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线索,倡导全社会积极举报风险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责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关系科、工伤保险科,社保中心、就创中心、劳动监察支队、技工学校,各县(市)区人社局)

(四)积极参加“6·16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疫情防控规定,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要借助网络直播,探索开展“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等线上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要引导群众互动,积极参加“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安全知识微信有奖竞赛”等活动,通过闯关得奖和分享有礼的方式把知识竞赛活动办成全民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的重要平台,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特别是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当天,各单位要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充分利用微信、视频号、快手、抖音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发送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短信和信息,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关系科,社保中心、就创中心、劳动监察支队,各县(市)区人社局)

(五)开展安全生产文艺作品创作征集和知识竞赛活动

各单位要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新媒体作品征集评选的通知》(宁安办〔2022〕70号)要求,充分调动专业机构力量,广泛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积极创作安全生产文艺作品,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精品力作,获奖作品将在各类媒体展示传播,有效实现安全文化精品的广泛展映和快速共享,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自6月16日“安全生产日”起,开展为期10天的网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涉及基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逃生技能等方面内容,各单位要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竞赛活动,提升群众安全应急意识及防灾自救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关系科,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

(六)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坚持把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作为坚持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推动企业、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人社政策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形成宣传合力。(责任单位:劳动关系、职业能力建设科,社保中心就创中心、劳动监察支队、技工学校,各县(市)区人社局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各责任科室、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局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各责任科室、单位负责本行业或服务对象的活动开展。各县(市)区人社局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及各级安委会安排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实施方案,做好本级本部门活动组织工作,并于6月7日前报送1名联络员和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或方案。

(二)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集中攻坚等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的目的。要充分用好网站、OA系统、微信、微博等媒体媒介,及时刊发相关新闻报道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防范知识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做好工作总结。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要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工作信息、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重要活动、特色活动即时报送。请各县(市)区人社局,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相关科室于6月28日前将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活动总结(2000字以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888932bangongshi@163.com)报送局办公室汇总后报自治区人社厅。

  

附件:1.银川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2.银川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3.银川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6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柳玮玮  联系电话:688893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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