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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1/2017-00917 发布日期:2017-02-08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人社局
名 称: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概况 

  1.单位主要职能 

  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是银川市人社局下属单位,办公地点在银川市市民大厅,主要负责经办银川地区(不含灵武、永宁、贺兰)城镇职工、失地农民、城乡居民、银川市本级及三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申报、核定、管理、发放及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工作。截止2016年底,银川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单位1.48万户,参保职工人数63.6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1.42万户,参保职工38.2万人。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67万人;银川市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人数1.49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547户,参保人数33974人;全民参保登记完成13.29万人。参保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12.06万人,1-12月为企业离退休人员支付养老金、丧葬费、抚恤金41.16亿元。 

  2.单位内部构成情况  

  2016年底单位共设13个科室、中心,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基金结算科、征缴稽核科、待遇审核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社会保险登记科、个人缴费服务科、转移接续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信息中心、退养服务中心。业务经办大厅共设有45个服务窗口,配备360平米大型档案室,目前已归档入库社会保险业务档案11万卷,30万余件。 

  3、单位人员基本情况 

  2016年事业编制人数为73人。2016年末实际在岗工作人员117人,其中:在编人员67人;聘用人员50人。2016年末退休人员19人。 

  二、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公开表格共8张,具体包括:公开01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公开02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开03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04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公开05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06表部门收支总表、公开07表部门收入总表、公开08表部门支出总表,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部门预算总收入24221.6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98.93万元;2017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2.7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及专项收入1040.7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9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2000万元,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部门预算总支出24221.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92.38万元;公用经费64.38万元;专项业务费382.93万元;其他支出22982万元,其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220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982万元。 

  本年预算收入24221.69万元比2016年预算收入31349.22万元相比减少了22.73%,主要原因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减少了8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了857万元,其主要原因是2016年银川市财政只负责专项业务费,无人员经费,2017年根据政府工作安排,我局所有经费由银川市财政承担。 

  (一)2017年预算基本支出856.76万元 

  2017年预算基本支出856.7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92.38万元(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7.11万元(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64.3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8万元、邮电费8万元、工会经费5.05万元、维修费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福利费0.24万元、差旅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5.79万元)。 

  本年预算基本支出856.76万元较2016年预算基本支出增加了100%,其主要原因是2016年银川市财政只负责专项业务费,无人员经费,2017年根据政府工作安排,我局所有经费由银川市财政承担。 

  (二)2017年预算项目支出23364.93万元包括以下项目: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982万元;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22000万元; 

  3.专项业务费382.93万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实地认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兼职协办员报酬及社保工作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2017年预算项目支出23364.93万元比201631349.22万元减少了25.47%,主要原因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减少了8000万元。 

  四、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编制内公务用车3辆,2辆皮卡车,用于养老保险征缴、扩面、稽核,“三公”经费公务车运行费用预算12.4万元,招待费0.3万元,无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预算与2016年决算相比“三公”经费基本持平,略有下降。2016年预算执行数为区、市两级合并填列。下降原因主要是我局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五、2017年其他需要事项情况说明  

  1)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情况说明: 

  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此项说明。  

  2)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无此项说明。  

  3)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资产总额216.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8.93万元,固定资产17.2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因我单位运行经费由自治区财政拨款,为避免数据重复,由自治区社保局统一公开。本年共有车辆2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名词解释 

  1、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2、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3、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4、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5、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6、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7、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8、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9、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0、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1、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12、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3、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4、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15、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6、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部门收支总表 

  7、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部门收入总表 

  8、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部门支出总表 

    

                                                                   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2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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