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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1/2021-00076 发布日期:2021-02-12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名 称:银川市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

银川市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

  

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人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动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为时代使命,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突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主线,整体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人才人事体制机制创新、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等工作,深化系统行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为“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实施稳就业质量提升行动,确保就业形势持续稳定

1.实施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继续开展“护航行动”,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持续加大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力度,延续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支持企业减负稳岗。扩大就业政策宣传覆盖广度与深度,提高扶持政策知晓率,加大就业争资争项力度,保障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政策协同支持,推动财政、金融、投资、消费、产业等政策聚力支持就业,研究出台促进新经济、新业态不断发展的职业培训、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引导开发更多就业岗位。积极落实“以工代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政策,鼓励企业结合实际需求灵活安排职工在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引导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组建“稳就业防风险”工作专班,加强就业形势和失业动态监测,筹备应急岗位,防范化解大规模失业风险,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2.全力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围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专项行动,主动搭建“校地企”对接合作平台,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85%以上。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效行动,进一步加大政策补贴力度,激发市场化组织转移就业活力,争取引导农民工有序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8.5万人以上,组织化转移就业占比增长10%以上。积极开展就业困难人员精准帮扶,健全实名制登记认定、动态管理、分类帮扶、跟踪服务机制,实现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面向重点群体开展“131”服务,即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

3.着力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持续发挥创业培训、创业融资、创业孵化、创业服务“四位一体”创业带动就业体系作用,激发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创业热情和创新活力。精准做好创业孵化园(基地)、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家庭服务企业“百户十强”、创业指导师工作室评选奖补工作,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大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入乡人员等群体创业扶持力度。组织开展好青年创业创新论坛、青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大学生营销挑战赛等创新创业活动,打造银川创新创业品牌,营造鼓励创业、褒奖创业的社会氛围。市本级全年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活动不少于3场次,每个县(区)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活动不少于2场次,同时将大赛举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与自治区加大对接力度,争取资金支持在我市建设农民工返乡创新创业园区或基地。

4.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银川公共就业创业信息化服务平台,构建“一点登录,全域服务”的城乡就业服务云平台新模式。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突破口,继续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提升计划,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市场化、社会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实施“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鼓励引导农民工就地过年。

5.推动人力资源产业发展。跟进国家进度,配套制定出台人力资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统筹开发人力资源配置机制,对全市劳动力、人才资源市场进行整合,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快银川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步伐,积极组织参加首届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

(责任单位:市就创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二、实施社保制度改革提升行动,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6.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参保。坚持应保尽保原则,将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互联网、新业态、非公经济组织等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作为参保重点,完善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助资金,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应保尽保。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被征地农民参保率、资金筹集率达到100%。跟进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建立完善建筑业、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等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长效机制,确保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农民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保障。落实中小微企业优先单独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探索建立职业伤害保障、工伤补充保险制度。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及时落实失业保险扩围等政策,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7.统筹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全面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对照“四级四同”事项清单,编制梳理服务事项目录和清单,对服务事项进行分级分类,对经办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加快推进“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经办模式改革。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建设,梳理发布标准体系,全面推广实施并不断改进完善。跟进落实新修订《全区基本养老保险集中统一发放规程》。推进工伤保险医疗费即时结算及工伤预防宣传,巩固工伤保险区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成果,积极探索将工伤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纳入即时结算范围,稳步提高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水平。健全工伤预防工作机制,加大工伤保险预防宣传培训力度,构建具有宁夏特色的工伤预防体系。落实自治区工伤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制度。

8.强化基金监督和风险管控。加强社保基金运行风险研判和精算分析,强化基金收支、预决算管理。根据新的形势和降费率政策影响,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工作。加强财社一体化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应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构建事前预防控制、事中在线核验、事后稽核检查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社会保险书面、实地稽核,督促参保单位如实申报社会保险费。完善社保数据内外协查机制,加大社保数据质量稽核力度,拓展社保信息化监控手段,堵塞制度和管理漏洞。加强待遇支付核查工作,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可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社保中心、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三、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

    9.全面提升技能人才素质。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推进“技能银川”品牌建设。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着力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推动农民工融入产业大军,完成2万人次重点群体人员就业技能培训。推行信用体系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促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健康发展,完善银川公共实训基地功能,加快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建设,启动银川技师学院申报工作,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提升。整合我市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出台我市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发挥技能竞赛的带动引领作用。把高级工以上劳动者纳入人才总盘子,建立初级中级工数据库。鼓励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成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建立高技能人才引进培育奖励制度,增强吸引高技能人才政策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就创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四、实施人事人才管理提升行动,强化发展人才支撑

10.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聚焦我市高质量发展战略,定向引进一批学术技术水平高、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落实自治区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措施,引导人才向乡村和基层一线流动。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分类分层职称评价标准体系和职称评审机制,加大职称政策向科技创新人才、企业研发人才和基层一线人才的倾斜力度。完善分类分层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健全以业绩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对青年拔尖人才等重点培养对象实施科学考核、动态管理。组织完成国家百千万工程、人才小高地等人才项目的选拔推荐,加大人才项目经费支持和落实力度。紧盯人事考试重点环节,筑牢人事考试安全防线,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11.持续深化事业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我市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办法,做好我市第七轮事业单位聘用,优化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职员等级晋升以及竞聘上岗政策,推行岗位能上能下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及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安全有序完成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培训制度,推行教育、医疗、农业等领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统筹管理,应用推广全区事业单位人事薪酬一体化平台,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效能。做好政府任免干部工作。

12.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绩效工资政策,指导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根据自治区安排部署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指导事业单位完善体现行业特点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加强评比达标表彰奖励项目监管,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配合做好各类、各行业系统表彰推荐工作。

(责任单位:人才开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市人事考试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五、实施劳动关系能力提升行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3.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改进和完善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的指导和服务。全面推行电子劳动合同与电子签名,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落实。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和谐劳动关系“百千万计划”。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建设,选数百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育千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指导服务千家新注册企业劳动用工。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动态管理指标,完善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防控机制,提升劳动关系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水平。

14.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持续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扎实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确保按期实现“两清零”目标任务。落实各项监管惩戒措施,加强部门执法协作,强化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及时公布重大违法行为。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组织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加快推进“智慧人社+劳动保障监察”监管平台建设,开展劳动监察线上执法试点。

15.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争议源头预防。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机制,落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意见,逐步统一裁审受理范围和法律适用标准。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做好“互联网+调解仲裁”服务平台的推广使用,提升案件处理智能化水平和服务当事人能力。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加强仲裁办案指导,推进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劳动关系科、劳动人事仲裁监察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各县(市)区人社局)

六、实施人社扶贫巩固提升行动,强化乡村振兴政策衔接

16.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继续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聚焦乡村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人群和脱贫乡镇,建立精准施策、机制灵活、服务高效的人社帮扶机制。依托劳务协作、结对帮扶等区域协作机制,持续推进有意愿的乡村地区劳动者外出就业。扎实开展就业扶贫“百千万”行动,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增强贫困劳动力就业本领。落实低保、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群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完善落实人才向基层一线、农村地区流动激励政策。

(责任单位:市就创局、市社保中心、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工资福利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养老保险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七、实施人社系统行风建设行动,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

17.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职能转变和“快办”扩面提速。跟进制定“一件事”打包经办规范指引和办事指南。持续推进“清、减、压”,推动更多关联事项打包办,更多事项从限时办结转为即时办结。着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全面推进线下“一门式”“一窗式”服务。设立特殊群体业务办理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民服务。推动异地办理事项“跨省办”, 制定“跨省办”、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完善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制定“放管服”考核指标体系,开展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社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持续开展业务技能练兵,常态化开展行风建设调研暗访。持续开展人社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宣传解读。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队、院,各县(市)区人社局)

八、实施信息化建设专项行动,推进数字人社全面发展

18.持续推动人社数字化转型升级。全力推进宁夏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项目推广应用,完成“智慧人社+劳动保障监察”监管服务平台项目、银川人力资源市场数字化平台项目建设任务。开展人社信息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推进人社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推动人社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一网通办”落实落地。跟进自治区开展就业、社保、劳动关系、人才人事等领域的统一软件推广应用,推动更多人社服务窗口单位接入部监测指标平台,强化网络安全维保,大力提升12333服务能力。跟进落实宁夏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进一步做好电子社保卡签发应用,推动以社保卡为载体的民生保障、居民服务“一卡通”。

(责任单位:市社保中心、市就创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局属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

九、实施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强化人社工作支撑

19.全面提高法治化工作水平。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各项任务,跟进制定实施法治人社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人社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编制实施人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强人社政策研究、解读宣传和舆情监测引导,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分析应用工作。加强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安全生产、机要保密等综合管理工作。做好人社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扫黑除恶和信访维稳工作。

20.提升信息宣传能力水平。将信息宣传作为“强素质、树形象”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加强和规范信息报送工作,推进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切实加强信息的采集、编发、上报力度。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着力提高人社系统新闻宣传和党政信息采编能力。及时对人社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以及特色工作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全覆盖的宣传模式。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队、院,各县(市)区人社局)

十、实施党建引领专项行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21.全面从严治党,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切实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人社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紧抓实精神文明建设。突出各级班子党建主体责任,持续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创建,持续打造具有人社特色的党建品牌,推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开展人社干部“讲、训、测”活动,培养塑造社干部“干事创业、真抓实干、务实敬业、吃苦耐劳”的良好形象。坚持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把风险防控作为推进人社事业发展的底线要求,增强忧患意识,全面梳理排查,强化应对处置。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队、院,各县(市)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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