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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1/2020-00107 发布日期:2020-04-16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名 称: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报送银川市2019年度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的通知

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报送银川市2019年度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劳动用工行为,强化企业依法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现将报送2019年度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201911日至202021日期间,银川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和续建工程中的开发建设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及其他专业工程分包企业(含交通、水利、市政工程、建筑装饰等施工项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投诉举报、多次信访、仲裁败诉、诉讼败诉的案件和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且已结案生效或有明确处理意见的案件。

二、认定条件

开发建设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及其他专业工程分包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拖欠数额较大,或久拖不结、有支付能力而拒不支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因拖欠工资导致农民工在自治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集体上访,在各种渠道信访且经查证属实的;

(三)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不力,不落实银川市建设项目“十到位”“十不准”等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要求,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反复上访的;

(四)不配合工程结算,不核实农民工工资或提供虚假工资表册,恶意欠薪的;

(五)已告知涉法涉诉应当通过仲裁或司法渠道处理的,但仍然组织煽动农民工群体性上访的;

(六)借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或存在敲诈勒索、胁迫等恶意讨薪行为的;

(七)拒不配合或不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

(八)上一年度内发生3起及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且调查属实的;

(九)因拖欠工资造成不良影响被媒体报道的。

三、报送步骤

(一)初报阶段。

2020415日—2020515日。县(市)区人社、法院、信访、公安、住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部门机构,负责对各自工作区域内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进行汇总,报送各县(市)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管理处)负责对各自工作区域内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进行汇总。

(二)筛选上报阶段。

2020530日前。各县(市)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筛选出典型案件,于530日前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一式三份上报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032599,邮箱:zhanghua6080017@163.com)。

(三)复评阶段。

202061日—2020625日。由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从上报的案件中进行复审,报送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通报公告。

20206月下旬,经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对确定的典型案件,在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上进行通报。

四、惩戒措施

自通报之日起对通报的银川市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件涉及企业给予以下惩戒:

(一)对开发建设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属于在宁夏审批许可注册的企业,视情节严重程度酌情给予降低资质或限制阶段内招投标活动;属于区外的企业,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清出银川市建设市场,3年内不得在银川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领域活动,并报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许可的劳务分包企业及其他专业工程分包企业,给予吊销资质的处理;区外来银的劳务企业,清出银川市建设市场,3年内不得在银川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相关活动;

(三)开发建设企业3年内不允许参加银川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开发、土地出让、规划许可和招投标。对尚未完成的在建工程列入重点监控对象;

(四)工程总承包企业3年内不允许参加银川市区域内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五)推送至“信用中国”“信用银川”平台;在银川市工程建设领域诚信系统中按规定给予扣分,取消当年度各级评先晋优资格;

(六)典型案例涉及的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劳务分包及其他专业工程分包负责人等列入“黑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银川市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件上报活动是警示和惩戒建筑领域失信企业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的抓手,是净化建设市场、规范劳动用工、优化用工环境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建设市场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各相关单位要从彰显政府公信力和影响力,关注民生的高度,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抓好组织落实。

(二)坚持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要实事求是,坚持标准,公平公正,认真把关,严守纪律,严格评审,不徇私情,客观公正的把那些不履行主体责任,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导致农民工反复上访的,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处置难度大的典型案件推荐上来。

(三)严格把关,严肃工作纪律。

对各县(市)区、市直相关责任部门把关不严,使所通报的企业继续在银川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建设项目开发、土地出让、规划许可和招投标活动的,依据银党办发〔201665号文件将对相关部门及其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认真撰写,确保材料质量。

报送的典型案例材料须事实清楚、案情清晰完整、责任主体明确,内容真实,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案情概要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各单位(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及时报送。


附件:1.银川市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表

2.银川市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汇总表




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

    202041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银川市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表

评选单位(部门)名称(盖章):               2020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程名称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认定理由

(认定条件的何种情形)


各县(市)区清欠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银川市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汇总表

评选单位(部门)名称(盖章):                      领导签字:              2020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

类型

企  业   名   称

工 程  名  称

涉案情况

项 目

负责人

备 注

人 数

金 额

1








2








3








4








5








6








7









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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