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劳动关系

索 引 号:640100-111/2020-00202 发布日期:2019-07-24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名 称:2018年宁夏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 年平均工资78384元

2018年宁夏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 年平均工资78384元

 

2018,宁夏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8384元,与2017年的70298元相比,增加了8086元,同比名义增长11.5%(见下图),增速比2017年加快4.3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1%


从地区分布看,五个地级市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依次是银川市、固原市、吴忠市、中卫市和石嘴山市,分别为83383元、77344元、72997元、71489元和64289元;同比名义增长率由高到低依次为吴忠市13.7%、中卫市12.5%、石嘴山市10.8%、银川市10.7%、固原市9.3%(见表1)。

表1  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地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地   区

2017

2018

名义增长率

总   计

70298

78384

11.5

银 川 市

75296

83383

10.7

石嘴山市

58029

64289

10.8

吴 忠 市

64203

72997

13.7

固 原 市

70774

77344

9.3

中 卫 市

63568

71489

12.5

从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是采矿业113661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1299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2816元,分别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45倍、1.42倍和1.31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是住宿和餐饮业42633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5122元,建筑业52886元,分别是全区平均水平的54.4%57.6%67.5%

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为2.67,与2017年相比,差距扩大0.08(见表2)。

     表2 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     业

2017

2018

名义增长率

总    计

70298

78384

11.5

农、林、牧、渔业

44844

55938

24.7

采 矿 业

96498

113661

17.8

制 造 业

56273

62086

10.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03768

111299

7.3

建筑业

47483

52886

11.4

批发和零售业

51265

56104

9.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3175

78953

7.9

住宿和餐饮业

40170

42633

6.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0085

102816

14.1

金融业

85861

88083

2.6

房地产业

53023

62424

17.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2301

45122

6.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8182

91621

17.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1446

56530

9.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6712

54836

17.4

教育

77505

83660

7.9

卫生和社会工作

83680

94246

12.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7913

77093

13.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1658

76665

7.0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股份合作企业的年平均工资最高,为92842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18倍;其次为国有单位,为82818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06倍;第三位是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为80142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02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其他内资企业,为58247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74.3%(见表3)。

表3 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登记注册类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登记注册类型

2017

2018

名义增长率

总   计

70298

78384

11.5

国有

76043

82818

8.9

集体

64359

66295

3.0

股份合作

85789

92842

8.2

联营

45024

66926

48.6

有限责任公司

64529

75537

17.1

股份有限公司

65467

68415

4.5

其他内资

55411

58247

5.1

港澳台商投资

73211

80142

9.5

外商投资

55635

68649

23.4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应缴纳部分。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全区共调查0.68万家,就业人员67.97万人。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执行。

5.上年基期数据以正式出版的《宁夏统计年鉴-2018》为准。

 (来源:自治区统计局网站  http://tj.nx.gov.cn/tjxx/201906/t20190603_1533323.html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