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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1/2020-00286 发布日期:2020-08-27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名 称:银川市2020年度根治欠薪夏季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银川市2020年度根治欠薪夏季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根治欠薪夏季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宁治欠办发﹝2020〕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根治欠薪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深入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围绕根治欠薪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筑牢民生底线,坚持问题导向,把功夫下在平时,实现欠薪隐患早发现、欠薪问题早处置、历史陈案彻底化解,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二、行动时间与范围

时间:2020年8月28日至9月30日。

范围:全市各类在建工程项目,重点是政府投资类工程项目

和国有企业建设或施工项目。

三、行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贯彻《条例》,开启依法治欠新局面

各县(市)区要结合市“送条例、进工地、稳就业、保民生”百场普法进工地活动,深入辖区项目工地,面向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企业相关负责人、项目经理、劳资专管员和农民工广泛宣传《条例》内容和要求,特别是保障工资支付各项制度措施,坚持市、县(区)联动,注重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通过开辟专栏、培训解读、张贴宣传画、传播宣传片等形式,面向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广泛开展《条例》和其他保障工资支付法规政策宣传,切实增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推动全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深入人心。

牵头单位: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宣传部、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参与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实落地

    1.检查“银川8率”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制度、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将工程进度款22%拨付到工资账户、通过银行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配备劳资专管员等各项保障工资支付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着力解决制度措施不落地的问题,着力规范企业日常工资支付行为,切实把功夫下在平时,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牵头单位: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参与单位: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2.检查合同签订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情况。重点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依法与所招用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是否规范,合同版本是否统一。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台账、工资支付台账并动态更新,配备劳资专管员。劳动合同、用工花名册、考勤表、工资支付表及银行代发流水是否形成有效闭环。工资发放是否进行过公示,是否向农民工本人提供工资清单,是否存在农民工工资代签代领的现象等。

牵头单位: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参与单位: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3.检查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实名制考勤系统运行情况,实名信息数据录入情况。是否全面实行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制度,和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实名登记,通过现场考勤系统进场施工。检查是否落实新开(复)工工程项目执行“人脸识别”考勤制度和疫情管控要求。

牵头单位: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参与单位: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4.检查工程项目基础资料。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日志、拨付款申请表和工程结算单等基础资料;检查工程项目是否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总承包履约担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可研报告等等。

牵头单位: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参与单位: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等相关单位

5.检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及国企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贯彻实施《政府投资条例》,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和政府投资资金预算管理,按规定及时安排、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防止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问题。严查政府投资类工程项目及国企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措施情况,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率达到 100%,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牵头单位: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参与单位: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三)对标根治欠薪要求,清零历史欠薪存量

1.摸排欠薪隐患苗头,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

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杜绝发生新欠。

牵头单位: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信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参与单位: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2.清零历史欠薪存量案件,集中力量解决国家督办转办欠薪案件和历史遗留欠薪问题,建立存量案件工作台账,整理完善督办转办案卷,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牵头单位: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参与单位: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3.清零历史欠薪诉讼案件,依法做好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其他相关民事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加大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不得因支付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的规定。

牵头单位: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参与单位: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四)保持高压治欠态势,依法实施部门联合惩戒

    各县(市)区依法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处罚惩戒力度。凡是在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发现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必须依法立案查处,启动行政处理处罚程序。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尤其是发改、财政、住房建设、交通、水利、国资委等要各尽其责,通力协作,下重拳、出实招、严执法,形成治欠领域强有力的行政执法震慑力,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凡是违法问题严重的,要依法列入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面向社会公布,并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专项执法行动期间查实的欠薪案件、联合执法检查、联合惩戒内容要在专项行动总结中专项报告。积极建立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用人单位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同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制度,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非法讨薪的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单位: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参与单位: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五)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做好欠薪案件“回头看”工作

全力迎接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9月中旬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的“回头看”, 对发现查实的失职失责、懒政怠政等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依法依纪严肃问责,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牵头单位:银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参与单位: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条例》赋予的职能职责,组织纪检、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公安、法院等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强化协调配合,发挥联动效能,合力根治欠薪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各县(市)区要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严肃查处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为农民工提供高效的维权服务。同时,要认真排查操纵组织非法用工、胁迫劳动、以讨要工资为名煽动策划群体性事件等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

(三)加强工资支付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教育。各县(市)区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灵活多样组织开展“学条例、用条例”和贯彻实施条例征文及优秀宣传作品征集活动,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形成专项行动书面总结,认真梳理各成员单位工作中做法及成效、问题及对策,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1、2、3) ,要内容全面,数据准确,不得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经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后于10月9日前报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银川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格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本次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列入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效能考核范围。

联系人:田宝红    联系方式:0951-6032599 (传真)

报送邮箱:ycldjc6032599@163.com

  

附件:1.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基本情况统计表

  2.2020年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排查问题清单

  3.在建工程项目实地核查表(现场检查记录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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