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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社保医保
索 引 号 | 640100-111/2019-00445 | 发文字号 | 生成日期 | 2019-10-16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银川市灵活就业人员:
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就近缴纳2019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凡2018年度按照最低标准缴费,且2019年度仍选择最低标准(7447.2元/年)的人员,不需到社保大厅办理核定业务,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2019年12月25日前到银川市民大厅C1厅税务局社保费征收窗口、市辖三区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使用“邮储银行”手机APP进行缴费。
缴费时发现没有本人缴费信息的、选择其他档次的和需要删除已核定数据的人员,请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关注“银川社保”微信公众号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单位:元
参照标准(档次) |
年缴费金额 |
一 |
7447.2 |
二 |
8688 |
三 |
9928.8 |
四 |
11169.6 |
五 |
12410.4 |
六 |
18616.8 |
七 |
24820.8 |
八 |
31027.2 |
九 |
37231.2 |
重要提示:请参保人员务必于2019年12月25日前及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跨年度将不再为其办理补缴业务(依据宁人社发[2019]87号文件,自2019年10月1日起,对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咨询电话:12333、5555199、5555200
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