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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1/2019-00542 发布日期:2019-12-30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名 称: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银川市 2019 年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暨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银川市 2019 年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暨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用人单位:

为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19 年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9〕184 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2月15日,随机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抽取了18 家用人单位,联合进行执法检查,现将银川市 2019 年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暨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执法人员及被检查市场主体

此次是随机从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抽取 7名执法人员,对随机抽取的18家用人单位进行了劳动执法检查。

二、监察工作内容

监察内容是用人单位对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遵守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为: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制定情况,劳动合同订立情况,禁止使用童工情况,落实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情况,工资执行情况,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执行情况,社会保险登记及缴纳执行情况。

三、监察情况及诚信等级评价结果

(一)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好的用人单位

能够正常生产经营且劳动法律法规遵守好的用人单位14家。这些用人单位遵守和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情况好。建立健全了合法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无使用童工情况,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落实较好;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执行情况好,以标准工时制为主,每月上班天数21.75天,日工作时间8小时;工资支付情况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存在低于银川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情况,社会保险登级和缴费符合法律及政策规定。

(二)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

个别用人单位不同程度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有4家。其中:3家用人单位没有全员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没有全员交纳社会保险费,1家用人单位违反《宁夏回族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缩短女职工产假中配偶陪护假期的相关规定。经限期改正,3家用人单位与全部员工补签劳动用工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费;缩短女职工产假中配偶陪护假期的用人单位已经在《用工手册》中恢复25天产假陪护假并公示;未与个别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均已补签劳动合同。

(三)诚信等级评价结果

按照《银川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被列为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A 的用人单位14家,被列为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B 的用人单位4家,被列为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C 的用人单位0家。

 

附件:银川市2019 年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暨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情况表.docx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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