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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18-2444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18-04-27
责任部门:银川市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科 发布日期:2018-04-27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百个产业集聚区、百种重点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百个产业集聚区、百种重点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队):

将《“百个产业集聚区、百种重点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附件:1.“百个产业集聚区、百种重点产品和服务”质量

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2.百种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3.重点产品和服务目录暨产业集聚区名单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百个产业集聚区、百种重点产品和服务”

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印发“双零”行动和“双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质技监发〔2018〕51号)要求,以具体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升助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品质生活的需求,确保“百个产业集聚区、百种重点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以下简称“双百”行动)取得实效,结合银川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为中心任务,聚焦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产品和服务,以质量提升示范区为依托,以重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升助推区域高质量发展,以区域高质量发展提升高品质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促进形成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相适应的优质供给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突出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消

费品和服务,突出与制造业产业体系关系密切的工业品,瞄准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找出影响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和主要环节,集中力量解决突出质量问题。

坚持示范引领。加强示范宣传,放大示范效应,引领带动行业整体质量水平提升。聚焦重点产品产业集聚区,择优创建一批质量提升示范区、知名品牌示范区,率先建成质量高地,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主导下的质量提升工作机制,整合政策资源,形成提升合力。综合运用市场职能手段,打造扶优治劣“两只拳头”,建立质量提升“工具箱”,谋划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形成质量提升硬抓手。

坚持多方参与。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激发企业质量提升内生动力。支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规范和引导,调动社会力量,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加强媒体宣传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品质、宣传高品质。

三、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努力,百种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有较大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明显增强、满意度明显提高,国际竞争力明显扩大,百个产业集聚区质量水平明显提升,示范带动整体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更有力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

——推出一批优质产品。百种产品质量突出问题得到有效

治理,产品档次、品位不断提升,中高端产品供给比重不断增加。部分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参数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在国内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形成一批知名度高、消费者认可的优质品牌。

——培育一批标杆企业。百个产业集聚区内企业质量保障能力普遍提升,每个示范区培育一批标准水平领先、具有行业“领跑”作用的标杆企业,推出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带动广大企业进一步找差距、找空间、找对策,加快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

——打造一批示范区域。百种产品的产业集聚区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培育创建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知名品牌示范区,形成一批质量高地。

四、重点工作

(一)研究确定重点产品和服务目录。对照制定的百种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见附件2),结合各辖区产业发展实际,认真研究确定一批产品或服务作为“双百”行动的重点对象。没有相应产品或服务的,也可以选择相近或相关的产品或服务。

责任单位: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

(二)开展质量提升示范区申报。以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培育创建为抓手,推动实施“双百”行动。根据选定的产品和服务,调查摸清本辖区内产业集聚区分布情况和质量状况,各县(市)区至少选择1个以上产业集聚区作为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重点培育对象。产品质量示范区的申报,要与各地推荐参与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的城市区域相协调。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积极申报创建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注重与“特色小镇”等相结合,提高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成效。

责任单位: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

(三)培育创建质量提升示范区。确定创建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的,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指导拟创建单位向市局提交申请材料,市局报市政府同意后向自治区质监局提出推荐。

责任单位: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

(四)开展质量比对诊断。对创建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的,要组织区域内企业,瞄准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以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内标准,广泛开展产品或服务标准比对,分析标准水平,查找标准差距。广泛开展国内外同类产品实物质量比对,聚类分析质量监管数据,找准比较优势、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借市长质量奖专家库开展企业质量诊断,找出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和主要环节,研究制定行业突出质量问题解决方案。动员质量领域技术专家深入企业生产一线,零距离为企业开展质量诊断服务,帮助企业查找质量问题具体原因,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

责任单位: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

(五)实施质量提升攻关。聚焦长期困扰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推进政产学研检合作,对接企业需求和科研资源,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协调上下游企业,集中力量开展质量攻关。重点推出一批质量攻关示范工程,联合相关部门,争取各方面政策资金支持,抓典型、抓试点,以点带面,力争早出成果、早见成效。发挥好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质量攻关示范工程。

责任单位: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

(六)强化企业质量管理。要针对中小企业,广泛开展“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帮扶行动。完善质量奖励相关制度,以ISO9001标准换版为契机,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模式宣讲和推广活动,提高企业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引导企业围绕新业态发展,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进行生产流程、管理模式和商业模式再造,加强质量管理、质量技术、质量工作方法创新,推行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增强市场竞争力。

责任单位: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

(七)加大区域品牌建设力度。实施精品培育工程,鼓励质量提升成效明显的企业,制定实施高水平的企业标准,实施高端品质认证,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强区域品牌培育示范工作,鼓励和支持产业集聚区制定引领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的团体标准,加快推进团体标准的应用示范,鼓励依据团体标准开展自愿性认证,引导区域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

责任单位: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

(八)注重加强跟踪监督。加强区域质量监督,保持从严监管态势,以监督促质量提升。着力开展质量标杆监督助力行动,重点选择自我声明标准高于国标、实施绿色产品标准或通过高端品质认证的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抽查,通过比对评估、社会公告、消费引导,推动更多企业实施高标准、追求高质量。鼓励社会力量借鉴国际通行模式,开展比较试验,进行质量比对,探索建立质量横向评价模式,促进树立“中国质量信心”。密切跟踪评估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成效,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各项质量提升举措。对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实行动态管理,鼓励发展条件成熟、具备一定质量品牌基础的区域(园区)创建知名品牌示范区。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4月底前)。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选择确定本辖区重点提升的产品和服务目录,选取相应的产业集聚区,广泛动员地方政府参与“双百”行动。请于4月29日前向市局质量科上报重点产品和服务目录暨产业集聚区名单(见附件)。

(二)组织申报示范区阶段(2018年5月底前)。鼓励产业集聚区地方政府积极申报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研究制定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

(三)开展质量比对诊断和质量攻关阶段(2018年5—9

月)。组织开展区域质量状况调查和质量比对诊断,列出质量突出问题清单,一一制定质量攻关措施,每个创建中的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均应建立质量提升台账。请于每月20日前上报质量提升台账(见附件)。

(四)评估认定阶段(2018年10—11月)。对已完成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申报评估认定。请于9月20日向市局提交评估认定申请材料,便于市局整理汇总统一提交自治区质监局。

(五)总结宣传阶段(2018年11月)。系统总结“双百”行动成效,梳理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宣传展示“双百”行动成效,提出下一步质量提升工作思路和措施,形成总结报告。请于11月1日前上报总结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活动自治区质监局成立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双百”行动,自治区标准化院负责提供专家咨询服务,对创建中的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一对一提供质量帮扶。市局负责全市“双百”行动与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双零”行动等的统筹协调,信息共享。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分局要积极协调推动辖区政府建立权威统一的质量提升工作体制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形成提升合力,做好企业帮扶、培育及申报工作,并按时提交工作见证性材料。

(二)完善激励政策。要积极协调争取辖区党委、政府的

工作支持,制定配套激励政策措施。推动建立质量增信融资制度,引导信贷资金向质量提升明显的企业倾斜,引导高端品质认证产品优先进入政府采购目录。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发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双百”行动新进展、新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广泛宣传展示示范区域、标杆企业的优质产品和服务,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努力营造有利于“双百”行动的良好外部环境和社会氛围。

附件2:

百种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序号

产品名称

序号

产品名称

1

床上用品

15

地毯

2

针织内衣

16

人造板

3

运动服装

17

涂料

4

羊绒制品

18

卫生洁具(坐便器等)

5

羽绒服装

19

智能马桶盖

6

皮鞋

20

陶瓷砖

7

箱包

21

民用阀门、水嘴

8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22

壁纸

9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23

防盗门

10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24

木制家具

11

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

25

软体家具

12

餐具洗涤剂

26

学生书包

13

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

27

学生文具

14

安全玻璃(夹层安全玻璃、钢化安全玻璃等)

28

婴儿纸尿裤(片、垫)

29

童车

48

耳机

30

儿童玩具

49

家用空调器

31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

50

家用电冰箱(冰柜)

32

机动车儿童安全座椅

51

家用洗碗(碟)机

33

童鞋

52

家用消毒碗柜

34

儿童轮滑鞋

53

电热毯

35

音响设备

54

电风扇

36

液晶显示器

55

电熨斗

37

数码相机

56

电源适配器

38

新型视听产品(VR产品等)

57

室内加热器

39

打印机

58

家用吸油烟机

40

智能手机

59

液体加热器和冷热饮水机

41

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

60

微波炉

42

智能穿戴设备

61

电热水器

43

无线路由器

62

电磁灶

44

便携式计算机

63

空气净化器

45

微型计算机

64

洗衣机

46

服务机器人

65

彩色电视机

47

移动电源

66

电饭煲

67

插头插座

88

眼镜

68

电动平衡车

89

车用汽柴油

69

电动跑步机

90

安全网/帽

70

电动自行车

91

钢丝绳

71

汽车内饰件

92

漏电保护器

72

电动汽车或自行车用动力电池

93

轴承钢材

73

安全气囊

94

建筑用钢筋

74

汽车/摩托车轮胎

95

防爆电气

75

日用陶瓷

96

干粉灭火器

76

锂离子电池

97

电线电缆

77

LED灯

98

水泥

78

固定式灯具

99

钢铁

79

燃气灶具

100

平板玻璃

80

纸巾纸

101

高强轻合金

81

卫生纸

102

高性能纤维

82

卫生巾、卫生护垫

103

智能仿生材料

83

燃气热水器

104

增材制造

84

厨房刀具

105

数控机床

85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

106

计量测试服务

86

合成洗衣粉、洗涤剂

107

认证认可服务

87

智能门锁

108

检验检测服务

109

标准化服务

113

产品售后服务

110

电梯维护服务

114

设备监理服务

111

品牌建设服务

115

防伪服务

112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服务

116

附件3:

重点产品和服务目录暨产业集聚区名单

序号

产品或服务

名称

产业集聚区名称

是否申报创建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

1

(1)

(2)

2

(3)

(4)

3

(5)

(6)

4

(7)

(8)

5

(9)

(10)

6

(11)

(12)

7

(13)

(14)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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