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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18-9114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18-11-19
责任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发布日期:2018-11-19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消费维权护航“第三届银川欢乐购物季”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消费维权护航“第三届银川欢乐购物季”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市局相关科室、稽查大队,市消协:

现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维权护航“第三届银川欢乐购物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维权护航“第三届银

川欢乐购物季”工作方案

2.银川市市场监管局第三届银川欢乐购物季市场监

管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维权护航

“第三届银川欢乐购物季”工作方案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总体安排,为切实做好“第三届银川欢乐购物季”消费维权保护工作,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要求,以“保障消费安全、释放消费潜力、拉动经济发展”为主线,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力保障“第三届银川欢乐购物季”消费维权护航活动,确保“购物季”和节日期间市场繁荣稳定,推动“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打造“消费在银川、购物在银川”品牌,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19日至2019年2月19日(正月十五)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第三届银川欢乐购物季”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宋英花、孙晓明、陈明星、孙剑平、彭安民、

马小龙、俞光云、  力、叶永安、王文明

 员:陆  川、张  辉、郎随永、杜恩泽、李  海、

 伟、买锦路、王  梅、淮  斌、黄晓源、

丁明磊、李科林、尹改青、李  鹭、叶  辉、

康建卫、杨文东、唐金生、王军乐、方国贤

 

四、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

在本次“第三届银川欢乐购物季”活动期间,机关相关科室和各县(市)局、分局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管辖区域,结合“购物季”各类活动内容和节日市场特点,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市场监督检查,紧紧抓住第三届银川欢乐购物季”和“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期间市场消费量大、违法行为易发高发、监管风险相对集中的区域、场所、时段,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一是抓好重点品种的监管。要紧紧围绕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调味品、蔬菜水果、米面粮油、元宵汤圆、生活必需品、民俗特产等节日消费量大、热销食品,分阶段实施重点检查,严厉查处无照经营、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假使假等违法经营行为,严防不合格和有害食品进入市场。二是抓好重点场所的监管。要以商场、超市、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车站、学校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为重点区域,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站(室)作用,严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等食品质量关,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责任单位:市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安全稽查大队,各县(市)、分局

(二)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管。以宾馆、酒店、大中型餐馆、学校食堂、车站、旅游风景区周边、特色美食街、美食广场、灯光夜市以及各商业综合体内的餐饮单位为重点,检查是否取得有效许可证照、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明、食品加工是否规范、食物储存和清洗消毒设备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现象,杜绝“问题”食品流向餐桌,保障广大市民的餐饮安全。

责任单位:市局餐饮安全监管科,食品安全稽查大队,各县(市)、分局

(三)加强对商业促销和广告行为的监管。加大对辖区市场、超市、家电、大型卖场等消费集中区域的监管,对商家印发的商品和服务促销宣传材料、店堂告示及户外广告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规范促销活动中引人误解的语言文字行为,严厉查处夸大宣传、误导消费等虚假违法广告,坚决杜绝虚假促销、虚假打折或借促销活动销售或者搭售不合格产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严查食品广告、保健品广告、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中的虚假广告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局商标广告监管科、食品安全稽查大队、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综合稽查大队、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户稽查大队、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大队,各县(市)、分局

(四)加强活动期间计量监督检查。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展销会、年货市场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计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在消费旺季利用计量器具作弊、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计量器具是否按要求进行定期检定,在用器具是否检定合格,符合使用要求、计量准确,公平秤设置和使用情况,规范市场计量环境,打击“短斤”等侵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局计量与认证监管科,各县(市)、分局

(五)加强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督导市场管理者规范制度建设,提高市场管理水平,明确市场开办方、经营者、供货者的相关责任,督促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进销货台账,认真记录进货时间、品种、数量、保质期、来源以及销售流向等情况,切实把好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依法规范经营,杜绝欺行霸市、短斤缺两、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及发布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合同欺诈,利用格式条款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侵害消费者权等合同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局市场网络交易监管科、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综合稽查大队,各县(市)、分局

(六)加强对商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严厉查处经营者经销“三无”商品或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欺客宰客,缺斤少两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查处销售或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假冒伪劣、侵犯他人注册商标、“傍名牌”以及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商品的行为。查处市场中的违法有抽奖式有奖销售,以回扣、佣金、人头费或者奖励费等名义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进行商业贿赂,恶意诋毁竞争对手商誉的,强制捆绑销售,低于成本价违法倾销以排挤竞争对手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责任单位:综合稽查大队、中小企业稽查大队、食品安全稽查大队,各县(市)、分局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商场、超市、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内的电梯、客运索道、旅游观光车、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检查,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抓好隐患排查,全力保障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稽查大队,各县(市)、分局

)加强消费知识宣传与教育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市民互动平台等自媒体向社会公示,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理性购买商品,防范消费陷阱,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责任单位:市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举报投诉管理中心、市消协,各县(市)、分局

确保消费受理投诉渠道畅通。加强节假日期间12315热线接听人员节日期间受理工作,落实领导带班等制度,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等多项受理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消费者投诉快速、有效地解决。

责任单位:市局举报投诉管理中心,市消协,各县(市)、分局

)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作用。加大对人员密集、消费旺盛的大型商贸企业的教育引导,要求设立在各商场、超市、市场、景区内的消费维权服务站认真做好消费纠纷的快速处置,并督促经营者积极履行消费环节首问责任,对已推行赔偿先付制度的市场、商场、超市等开办方(或所属单位)积极落实赔偿先付制度,方便消费纠纷及时、快速解,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责任单位:市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各县(市)、分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主要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稽查队、分局、监管所分工协作,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活动内容和特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排查活动期间市场消费安全隐患,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确保市场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严格督查。“欢乐购物季”活动市场保障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时间紧,任务重。既要加强内部配合,又要加强上下联动,加强信息通报,及时反映工作动态,积极协调组织开展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欢乐购物季”既是群众集中消费时期,也是各种社会活动集中时期,社会公众对消费市场关注程度高。各地要抓住有利时机,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宣传市场监管取得的工作成效,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行为进行曝光,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请各县(市)、分局及市局各相关科室、稽查大队、市消协2019年2月20日(周)前将工作总结和《“第三届银川欢乐购物季”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统计表》上报市局消保科。

联系人:王  梅、刘明勋      话:4104315

 

附件2:

“第三届欢乐购物季”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统计表

(统计起止时间:2018年11月19日至2019年2月19日)

项目

类     别

计量单位

数量

1

食品安全检查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检查各类经营者(销售单位)

户次


其中:检查食品经营者(销售单位)


退市(下架)不合格食品

公斤



检查小作坊企业


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其中:查处取缔食品无证无照经营


2

计量器具检查

检查计量器具


其中:收缴不合格计量器具


3

餐饮安全检查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监督检查食品经营户

户次


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4

特种设备安全

检查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家次


涉及特种设备


下发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


整改隐患


5

广告违法行为

检查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检查广告经营单位


收缴虚假广告


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6

市场检查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检查各类市场


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7

各类违法案件

查处

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总数


其中

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案件数(除食品)


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案件


查处虚假宣传广告违法案件


查处合同违法案件数


查处故意拖延无理拒绝案件数


查处商品商标侵权案件数


其他违法案件 


罚款

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案值)

万元


8

消费纠纷处置

受理消费者申诉


受理消费者举报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万元


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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