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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18-9114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18-11-22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 发布日期:2018-11-22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分局,市局各科(室、中心)、稽查大队,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国发〔2016〕7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75号)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171要求,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和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加快推进政务领域诚信建设,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务诚信建设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将危害群众利益和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不断提升全市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政府部门诚信行政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信用银川”建设。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加快构建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加快推进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建设,重点加强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监管、公共服务、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公务员诚信、政务诚信评价办法等制度建设,提升政务诚信建设制度化水平。各部门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规取消相关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限制或取消其评优评先等处理措施。开展政务失信常态化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政府机构失信问题发现、预警、跟踪和整改全过程管理。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监察室、各分局

(二)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PPP)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决策机制,规范决策流程,明确合作方责任义务。强化合同约束,严格约束政府部门按照程序和合同履行社会合作项目的各项义务。加强和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失信违约记录。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方责任人制度,明确其在项目筹备、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融资、实施等阶段的诚信职责,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将履约守信情况及实施成效纳入政务诚信记录。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财务科、法制科、各分局

(三)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探索推广和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制定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及时向银川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招标代理机构基本信息、信用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招标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等,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完善政府招投标领域信用记录及信用报告使用查询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招投标领域信用监管体系,创造公开、透明的招标投标环境。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分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四)建立横向政务诚信监督机制。各部门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将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情况作为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考量因素。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分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五)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完善政务行为失信投诉举报机制和信访监督机制,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完善市场监管12315、12331政务服务热线,开通政务失信投诉受理专线。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举报投诉管理中心

责任部门:监察室、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以政务诚信引领社会诚信,结合工作实际,共同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监督落实。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到位,将政务诚信建设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过程性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三)加强宣传反馈。要采取多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市局内外网、微博平台、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加大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各部门要把政务诚信建设融入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宣传交流,及时向市信用办报送信息总结,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努力开拓我局政务诚信建设新局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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