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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18-9115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18-12-13
责任部门:企业个体监管科 发布日期:2018-12-13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促进企业家创业发展大力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 工作措施》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促进企业家创业发展大力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 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

现将《促进企业家创业发展大力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促进企业家创业发展大力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

力的工作措施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促进企业家创业发展大力激发

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工作措施

  

为营造促进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企业家创业发展大力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18〕83号),为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依法保护企业家知识产权

大力支持企业家利用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成果,以“打源头、打窝点、打链条”为目标,加大商标侵权商品源头追溯力度,强化对企业家知识产权的保护,实现对商标侵权商品生产、销售、商标标识印制等环节的全链条打击和全方位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商标侵权地域性、行业性风险,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责任部门:商标广告监管科

配合部门:综合稽查大队、中小企业稽查大队、各分局

二、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

(一)实施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全面实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凡目录清单之外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国家规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依法开展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坚决制止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自行设立收取保证金的行为。

责任部门:计划财务科

配合部门:市局相关部门、各分局

(二)严格规范涉企事项。清理各类达标评比活动,各部门不得以评比、达标、表彰等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或变相收费。细化、规范行政执法条件,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减少自由裁量权。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市局相关部门、各分局

(三)完善企业维权机制。有效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依法保障企业自主加入或退出的权利,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阵地作用,制定和完善行业自律规范等。

责任部门:银川市个私协会

配合部门:各辖区个私协会

三、保障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

(一)强化企业家公平竞争权益保障。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序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确保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将企业家反映强烈、媒体高度关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为执法监管的重点,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责任部门:综合稽查大队、中小企业稽查大队

配合部门:市局相关部门、各分局

(二)着力提高市场监管水平。逐步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和“双随机”抽查软件,及时公示随机抽查计划,努力实现市场执法监管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积极推进利用大数据建立“互联网+市场监管”的信息监管模式,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

责任部门:企业个体监管科

配合部门:市局相关部门、各分局

(三)健全企业家诚信经营激励约束机制。努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行政管理、社会治理和市场自律机制,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一路畅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氛围,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将“市长质量奖”等树立为诚信典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信用银川”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守信企业,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频次。逐步建立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规范各领域红黑名单产生和发布行为,建立健全企业退出机制。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依法对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责任部门:企业个体监管科

配合部门:市局相关部门、各分局

四、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树立对企业家正向激励的鲜明导向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不断强化“质量强市”理念,充分发挥“市长质量奖”综合效应。按照“创品牌、带行业、促转型”的思路,继续组织开展宁夏名牌、政府质量奖培育和评审活动,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推动、鼓励企业家争先创优。

责任部门:质量监管科

配合部门:市局相关部门、各分局

(二)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围绕全市规模以上产业集群和区域特色产业,鼓励引导企业家及时主动发布、实施先进标准。加强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分类指导,增强企业标准化参与能力,以养老院建设服务体系、地方特色小吃体系为主要内容,帮助制定企业标准,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作为提升产品整体质量的战略性举措来抓,进行大力宣传和普及。

责任部门:标准化监管科

配合部门:市局相关部门、各分局

(三)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实施“商标富农”“商标兴企”行动,指导民营企业家因地制宜注册产品商标、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提高产品附加值,到2019年底力争商标有效注册量同比2018年底增长10%。

六、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强化企业家自觉遵纪守法意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殊纪念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颁布日、活动日等,开展主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日常性,持续不断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教育企业家要自觉依法合规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主动抵制制假贩假、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不做偷工减料、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亏心事,在遵纪守法方面争做社会表率。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市局相关部门、各分局

七、加强非公企业党的建设

党员企业家要自觉做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  模范,充分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阵地作用,制定和完善行业自律规范等。督促、指导具备条件的小微企业、专业市场做好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立足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落实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以党员经营户为重点组织开展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三亮”活动,通过党员示范、模范带动,营造文明诚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

责任部门:银川市个私协会

配合部门:各辖区个私协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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