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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19-0013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19-09-17
责任部门:价格监管与反不正当竞争科 发布日期:2019-09-17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有关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效果,防止出现冲抵效应,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争〔2019〕150号)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自治区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财政厅、国资委、宁夏银保监局《关于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宁市监〔2019〕13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系统清理、健全机制”的原则,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彻底清理全部收费事项,依法规范政府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收费行为。建立违规收费举报投诉线索高效查处、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工作制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提高监管效率。通过治理,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加强涉企收费行为的规范,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工作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

(一)各部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责任,认真组织本行业、本系统开展自查,严格对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发布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宁财综发〔2018〕848号)、《宁夏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截至2019.7.18)》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1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的通知》(宁发改价格〔2019〕255号),主动自查收费行为,切实纠正将自身应承担的费用转嫁企业承担和借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等问题。严禁政府部门将自身应承担的费用转嫁企业承担,严禁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借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对自查发现违规收费的,要立即整改,限期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举一反三改进内部管理,坚决杜绝本行业、本系统出现违规收费行为。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完成时限:2019年9月20日前

(二)各商业银行开展自查自纠。配合宁夏银保监局组织辖区内商业银行严格对照“七不准、四公开”要求(“七不准”:不得以贷转存、不得存贷挂钩、不得以贷收费、不得浮利分费、不得借贷搭售、不得一浮到顶、不得转嫁成本,“四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服务质价公开、效用功能公开、优惠政策公开)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清理规范各商业银行违规收费行为。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完成时限:2019年9月20日前

(三)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结合各部门、各商业银行自查自纠情况,对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商业银行、行业协会以及企业反映问题较多的其他领域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小微企业收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以及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整治强制收费、强制培训、强制入会、乱发证书、借评比达标表彰收费等行为。对抽查发现的典型案例予以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工作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20日前

(四)公示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事项。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必须在官方网站统一公布下属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性质和具体服务内容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收费公开透明。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完成时限:2019年9月20日前

(五)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213号),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费用要逐项明确由企业承担还是审批部门承担,并在部门官方网站公布。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完成时限:2019年9月20日前

(六)公布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的事项。各部门要梳理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确有依据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的事项,统一在本部门官方网站公布,并抄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或实际不再需要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的事项,及时提出法律法规修改建议。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完成时限:2019年9月20日前

(七)公布政府部门行政委托事项。各部门要彻底清理以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委托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办理的事项。属于政府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规定纳入有关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确需以行政委托方式交由事业单位等承办的行政管理事项,按规定纳入政府部门委托事项清单并在官方网站公布,并抄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完成时限:2019年9月20日前

(八)完善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建立违规涉企收费举报投诉线索高效查处、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工作制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提高监管效率。继续发挥银川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功能,认真做好企业投诉受理事项。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落实经费保障要求。相关涉企收费项目取消、减免后,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应由财政予以保障的支出,应当纳入政府预算予以安排。财政部门对有关预算安排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保障不到位的要及时调整,确保合理经费。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不得以保障预算安排为由违规收费。财政部门要持续加大预算监管力度,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依法依规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加快推进中介机构与审批部门脱钩,放宽准入条件,加快市场培育,推进中介服务标准化,通过市场充分竞争形成合理价格。加强对中介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中介机构借用行政职能或行政资源垄断经营、强制服务、不合理收费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自治区脱钩工作方案,积极稳妥推开行业协会商会全面脱钩改革,从源头上解决行业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权力和行政职能乱收费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一)建立治理成效评估机制。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市企业减负调查评估工作,建立治理违规涉企收费成效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期开展企业减负调查评估工作,针对企业反映突出的纳税、缴费、融资、企业用工成本等方面的问题,引入第三方对各地区、各部门降费减负和治理违规收费情况进行评估。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要充分认识清理整治违规涉企收费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压实收费监管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形成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牵头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全面梳理相关收费项目,做到摸清底数、不留死角,确保治理违规涉企收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收费治理,强化监督检查要以收费治理为突破口,公示收费事项,梳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委托其他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等事项,加快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加快中介服务市场放开,刀刃向内、真刀真枪地检视问题,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行业监管部门要树立“治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理念,加强收费治理,对于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治理乱收费有关政策界限明确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程序、严肃处理,并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问题,及时书面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三)加强收费公示,开展宣传引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的工作部署,强化源头治理,督促各相关部门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收费公示。凡是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行政委托事项、第三方服务事项等收费事项一律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要主动宣传政府出台的各项惠企收费政策和清理规范措施成效,让企业和社会便捷知晓政策,享受政策实惠,增强政策获得感。要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做好舆论引导,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四)严肃工作纪律,及时总结上报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工作纪律,认真自查整改,并于2019年9月20日前将本单位涉企收费自查报告和《银川市各部门违规涉企收费治理自查情况表》(附件)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jtj12315@163.com。自查报告应重点突出、内容详实,包括但不限于:自查组织实施情况、自查基本情况、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问题存在的原因及分析、整改情况,相关政策建议。自查报告、自查情况表实行零报告,即单位不涉及相关事项的,也应进行说明,自查情况表填写“无相关事项”报送。

各牵头责任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积极协调配合,扎实开展涉企收费治理工作。要按照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及时总结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采取的工作措施、整改情况等内容。各牵头责任部门每月20日前将本单位牵头开展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金融工作局要对全市涉企收费治理工作情况分别形成材料,于2019年12月20日报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形成专题报告呈市人民政府,并按要求报送自治区相关厅局。

  人:吕晓平          话:0951-5615637

    真:5615637

    箱:zjtj12315@163.com     

报送地址:银川市新华西街236号(十六小旁边)

          B楼302

 

附件:银川市各部门违规涉企收费治理自查情况表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银川市民政局

 

 

 

银川市财政局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川市金融工作局

                             2019年91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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