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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19-0014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19-10-14
责任部门:药品安全监管科 发布日期:2019-10-14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药品管理法>宣传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药品管理法>宣传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市局相关科室:

现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宣传方案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014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宣传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两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根据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宁药监发201949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两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是我国药品管理的基本法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进一步健全了覆盖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是世界首部疫苗管理综合性法律,将中央部署的疫苗监管新举措以法律形式进行了固化。抓好“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对保障药品疫苗质量安全,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具有重大意义。市、县(区)各级监管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深刻学习领会“两法”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确保把“两法”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为“两法”的顺利实施做好准备。

二、工作安排

(一)集中开展药品监管人员和药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各局通过积极组织参加全区监管人员培训、自行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方式,紧密结合监管实际,强化一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药品监管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指导和督促本区域内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接种单位)认真学习领会“两法”具体内容,从法律层面规范企业行为,督促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让企业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市局针对各县(市)区监管人员及三区涉药单位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经营、使用单位培训班各1次,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对基层监管所及辖区涉药单位至少组织“两法”培训1次。

牵头部门:药品安全监管科

责任部门:各县(市)局、各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二)面向公众开展“五进”宣传活动。各局要结合监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五进” 普法宣传活动,采取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设立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开设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现场组织回收家庭过期药品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大力宣传“两法”,普及疫苗、药品安全科普常识。

牵头部门:药品安全监管科

责任部门:各县(市)局、各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三)拓展宣传渠道。一是市局统一编印、订购宣传资料,各辖区监管单位在药店、医院、诊所、疫苗接种点等设立用药科普宣传站点,发放疫苗、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由企业药学专业人员提供安全用药指导和服务,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二是充分利用单位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药品监管微信群等,加大“两法”宣传力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搭建与群众面对面宣传、及时互动的更广阔平台。三是积极组织药品监管人员、涉药单位及广大群众踊跃参加自治区药监局组织的专栏知识竞答活动。

牵头部门:药品安全监管科、政策法规科

责任部门:各县(市)局、各分局、举报投诉管理科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四)举办主题宣传活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两法”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10.17扶贫日”、“安全用药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宣传、专题讲座、现场咨询等活动,面对面地向广大群众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在药品安全监管领域的职能职责,普及疫苗、药品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对“两法”的知晓率和疫苗接种、安全用药的意识和能力。

牵头部门:药品安全监管科、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县(市)局、各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五)增强警示震慑效应。适时公布影响较大、情节较严重、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向群众展示打击药品违法犯罪的成果,震慑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营造贯彻实施“两法”的良好氛围。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

责任部门:各县(市)局、各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局要坚持把宣传贯彻“两法”作为当前药品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强化主动宣传意识,把宣传工作贯穿于药品监管业务的各领域和全过程。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两法”作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具体措施来抓,形成良好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好“两法”学习宣传贯彻。

(二)精心组织安排。各局要结合监管实际,按照工作安排,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积极开展“两法”的学习宣传工作,确保学习宣贯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本次“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市局将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各分局在积极开展宣传贯彻工作的同时,要注重提炼好做法、好经验,认真做好动态信息撰写工作,同时各局将学习宣贯中的亮点工作和问题及时报送市局药品科。

联系人:杨 电话:0951-506958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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