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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20-0001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0-03-23
责任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发布日期:2020-03-23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工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工的通知

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相关要求,依据《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银市场监管发[2017]330号)文件精神,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工调整如下:

马少红(书记、局长)负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孙晓明(副局长)履行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

主要责任人的职责,负责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同时负责特种设备、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信用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

宋英花(副书记、副局长)负责工青妇、人事、计划财务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

魏鹏(副局长)负责标准化与计量认证监管、广告监管、银川市消费者协会、银川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

陈明星(副局长)负责药品安全监管、医疗器械监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化妆品监管、西夏区分局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

孙剑平(副局长)负责政策法规、价格监管与反不正当竞争、综合执法稽查、食品安全协调与抽检监测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

彭安民(副局长)负责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银川市食品药品质量快检中心、金凤区分局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

马小龙(副局长)负责局机关、质量监管、网络交易监管、举报投诉管理、兴庆区分局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  

李伟(纪检组长)负责监督全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履职情况,监督全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并承担相应的职责;负责调查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关人员

的责任追究。

发文后如有人员调整,相关工作由继任者负责。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3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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