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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20-0006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0-05-29
责任部门:食品流通监管科 发布日期:2020-05-29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管局 市教育局 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 市教育局 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综合执法监督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为全市中小学复课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周边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综合执法监督局联合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银川市教育局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202052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经营秩序,营造健康安全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银川市文明办《关于持续开展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有关工作的通知》(银文明办发〔2020〕18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相关要求,围绕社会关注和学生家长反映的重点问题,对中小学校园周边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小餐饮店、小摊贩等重点经营场所进行综合治理。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通过有效治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二、整治内容和任务分工

1.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进行集中治理,加大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巡查力度,全面清理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以内从事非法经营的食品流动摊贩,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环境秩序。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2.加强对校园周边餐饮、超市、食杂店、校外学生托管机构(小饭桌)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各大中小学校校园周边食品店的证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及记录等制度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过期、变质、三无等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禁止销售低俗包装的食品,杜绝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等行为,切实净化校园周边食品消费环境,确保校园周边环境井然有序。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大力开展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上报,相关部门根据学校上报的情况开展相对应的整治行动,及时消除可能危及学生健康的食品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园周边食品消费安全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的重要指标,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效果实。对无证照经营行为及时清理排查,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建立督查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发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监管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注重教育引导提升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和自律意识,严把进货关,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要全覆盖检查,对存在销售问题食品经营户要要依法严肃查处,追根溯源,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大力宣传引导。坚持正确导向,加强同经营户的沟通和工作指导,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宣传册等形式,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布食品安全提示、讲解质量安全知识,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食品消费习惯。

(四)形成执法合力。各单位要加强配合和协作,齐抓共管,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查源头、理线索、办要案,形成执法合力。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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