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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20-0015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0-07-20
责任部门: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 发布日期:2020-07-20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银川市商务局关于跨部门开展大型食品超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银川市商务局关于跨部门开展大型食品超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市商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大型超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长效化管理,监督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贯彻落实《银川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要求,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银川市商务局联合开展大型食品超市“双随机一公开”督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型食品超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长效化管理,全面落实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双随机”,确保检查工作掌握实情,取得实效。

二、时间安排

721日至731日。

三、组织实施

运用宁夏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开展跨部门双随机工作,对银川市三区大型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食品经营企业按照20%的比例进行监督检查。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名单及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单进行匹配,随机抽取了6家企业和6名检查人员,检查人员及被检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四、检查内容

(一)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内容

1.食品流通环节:

1)大型食品超市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人员培训、制度建设及落实等)。

2)按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中所涉及的检查项目做到全覆盖,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快检室运行、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情况。

2.食品加工小作坊:

3)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超市内食品加工小作坊是否取得了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营业执照及人员健康证明。

4)按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检查表》中涉及到的

检查项目,检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场所设施设备情况、卫生防护管理情况、生产过程管理情况、从业人员培训管理情况。

(二)商务部门检查内容

3.肉菜追溯体系落实情况(制度建设、追溯信息、数据上传、二维码追溯牌、覆盖率等)。

4.按照《银川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运行情况检查记录表》中所涉及的检查内容,重点检查追溯体系制度建设情况、追溯数据上传情况、追溯信息是否正确完善、二维码追溯牌(肉菜追溯)是否规范、可追溯产品品类覆盖率是否达到80%等。

五、工作要求

1.各检查组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检查标准,规范检查程序,客观记录存在的问题,如实反映检查情况。

2.要通过本次检查行动,进一步压实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

3.各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按照部门监管职责分别填写《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附件2)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检查表》(附件3)《银川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运行情况检查记录表》(附件4),核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要求,依据程序及时将检查结果,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录入归集到企业名下,进行公示,实施联合惩戒。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及电话:王少丽 4101239

樊荣春 5069585

市商务局联系人及电话:   李海宁 6889226


附件:1.大型食品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监

管人员、检查对象匹配情况表

2.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检查表

4.银川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运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银川市商务局

                        202072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大型食品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监管人员、检查对象匹配情况表

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号

市场主体名称

法人信息

联系电话

住所

抽查人员

1

91640000554153463D

宁夏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徐 健

18795111212

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与民族南街交汇处西北角

王少丽 18909586015,

江 洋 18695124023

樊荣春 13995287890

2

91640100MA7705UHXT

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银川市金波北街分公司

徐 健

15009688844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怀远路与金波街交叉口东南角

王少丽 18909586015,

江 洋 18695124023

樊荣春 13995287890

3

916401007749086374

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胜利店

梅亚莉

6023679

银川胜利南街附属医院对面综合楼

王少丽 18909586015,

江 洋 18695124023

樊荣春 13995287890

4

916401007749245498

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东方红店

梅亚莉

6023679

银川市兴庆区新华东街29

韩京娣 18295672801

王利斌 18009591519

李 翔 18095119168

5

91640100MA75YEHU1R

宁夏聚佰家商贸有限公司五里湖畔店

周本群

13709508643

银川市金凤区五里湖畔19号楼

韩京娣 18295672801

王利斌 18009591519

李 翔 18095119168

6

916401035748565881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银川第二分公司

岳 雷

0951-4117217

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龙升综合楼1号楼地下一层

韩京娣 18295672801

王利斌 18009591519

李 翔 18095119168


附件2

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食品通用检查项目(34项)

检查项目

序号

检  查  内  容

评价

备注

1.经营

资质

1.1

经营者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是 □否


1.2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关内容与实际经营是否相符。

是 □否


2.经营

条件

2.1

是否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

是 □否


2.2

经营场所环境是否整洁,是否与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是 □否


2.3

是否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

是 □否


3.食品标签等外观质量状况

*3.1

检查的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

是 □否


*3.2

检查的食品感官性状是否正常。

是 □否


*3.3

经营的肉及肉制品是否具有检验检疫证明。

是 □否


3.4

检查的食品是否符合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的要求。

是 □否


*3.5

经营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包装上是否有标签,标签标明的内容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是 □否


3.6

经营的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是否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是 □否


*3.7

销售散装食品,是否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是 □否


3.8

经营食品标签、说明书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是 □否


3.9

经营场所设置或摆放的食品广告的内容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是 □否


*3.10

经营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是 □否


*3.11

经营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是否有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是 □否


4.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4.1

食品经营企业是否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是 □否


4.2

食品经营企业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是 □否


4.3

食品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查考核不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岗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

是 □否


5.从业人员管理

5.1

食品经营者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是 □否


5.2

在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

是 □否


5.3

在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是否存在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情况。

是 □否


5.4

食品经营企业是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是 □否


6.经营过程控制

*6.1

是否按要求贮存食品。

是 □否


6.2

是否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是 □否


*6.3

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贮存和销售食品。对经营过程有温度、湿度要求的食品的,是否有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的设备,并按要求贮存。

是 □否


6.4

食品经营者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是 □否


6.5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是否建立和保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是否按规定上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是 □否


*6.6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是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

是 □否


*6.7

是否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是 □否


*6.8

食品经营企业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是 □否


6.经营过程控制

6.9

是否建立并执行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

是 □否


6.10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是 □否


6.11

食品经营者是否张贴并保持上次监督检查结果记录。

是 □否


特殊场所和特殊食品检查项目(19项)

检查项目

序号

检  查  内  容

评价

备注

7.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

7.1

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是否依法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是 □否


7.2

是否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是 □否


8.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8.1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是否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许可审查或实行实名登记。

是 □否


8.2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是否明确入网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是 □否


9.食品贮存和运输经营者

9.1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是 □否


9.2

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

是 □否


9.3

食品是否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是 □否


10.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

10.1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否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入该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是 □否


10.2

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时,是否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是 □否


11.特殊食品

11.1

是否经营未按规定注册或备案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

是 □否


11.2

经营的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是否真实,是否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

是 □否


11.3

经营保健食品是否设专柜销售,并在专柜显著位置标明“保健食品”字样。

是 □否


11.特殊食品

11.4

是否存在经营场所及其周边,通过发放、张贴、悬挂虚假宣传资料等方式推销保健食品的情况。

是 □否


11.5

经营的保健食品是否索取并留存批准证明文件以及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是 □否


11.6

经营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含有虚假内容,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是否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其内容是否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

是 □否


11.7

经营的进口保健食品是否未按规定注册或备案。

是 □否


11.8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否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是 □否


11.9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药品广告管理的规定。

是 □否


11.10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是否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是 □否



其他需要记录的问题:

附件3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检查表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小作坊名称


负 责 人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证编号


场  检  查  情  况

场所设施设备情况

生产环境卫生、功能区布局等符合要求

加工设备摆放、计量器具定期检验等符合要求

直接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器具无使用非食品级

卫生防护管理情况

生产区地面、墙面、屋顶无污物;防蝇、防虫设施齐全等

具有相应的消毒设备,并能正常使用

成品半成品摆放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物品无交叉感染

生产过程管理情况

原辅料合法购进、分类贮存、进销货查验记录符合要求

添加剂使用符合GB2760的规定,并如实记录使用情况

采用的包装物标识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

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符合要求

从业人员上岗时应按要求穿戴工作服、帽子、口罩

从业人员上岗时保持个人卫生、不得佩戴外漏饰品等

监督检查中

发现的具体

问题描述



检查人员处理  意  见



被检查单位

意 见



检查人员签字



附件4

银川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运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企业名称


检查日期


经营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1. 追溯体系制度建设情况。

  2. 追溯数据上传情况。

  3. 追溯信息是否正确完善。

  4. 二维码追溯牌(肉菜追溯)是否规范。

  5. 可追溯产品品类覆盖率是否达到80%





注:本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留被检查单位,一份留底我局档案。


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负责人签字(盖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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