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00-122/2021-0013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19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
名 称: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银川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自治区级 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区分局,发改(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宁市监发【2021】26号)要求,现就全市开展第三批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区分局,发改(经发)局、财政局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十四五”发展规划,按照“提档升级现代服务业”工作要求,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促进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本地区实际,积极组织征集,根据试点类型即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和综合(区域)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要求,确定本辖区服务业重点领域,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且基础条件好、运行管理规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企事业单位参与申报。
二、申报程序
1.试点项目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请;
2.由辖区市场监管局会同辖区发改(经发局)、财政局负责本辖区试点项目申报工作,并联合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试点项目汇总后形成推荐意见联合行文报送至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联合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后,再联合行文形成推荐意见上报至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三、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需严格按照申报要求提供如下资料,申报材料要完整、真实、及时、准确,并按顺序以A4规格装订成册报送至辖区市场监管局。
1.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申请表(附件1);
2.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任务书(附件2);
3.反映企业经营业绩、经营资质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二)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区分局,发改(经发)局、财政局要主动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务必在4月26日前将本辖区申报材料报送至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与计量认证监管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1.推荐意见(联合行文),附《第三批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3);
2.各试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联系人: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与计量认证监管科符宁
联系电话:5069588
电子邮箱:bzhk5069585@163.com
联系人: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业科胡林福
联系电话:6888652
电子邮箱:ycfwyfzgh@163.com
联系人:银川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胡明晖
联系电话:6888826
电子邮箱:jingjian105@126.com
附件:1.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申请表
2.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任务书
3.第三批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申请名单汇总表
4.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银川市财政局
2021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