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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2/2021-0015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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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22 |
责任部门: | 综合执法稽查科 | 发布日期: | 2021-03-22 |
名 称: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银川市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 (试行)》的通知 |
各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中心)、综合执法大队:
为切实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市局制定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试行)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准确适用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银川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行政处罚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例指导,是指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结的典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收集、分类,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案件进行整理、总结,形成指导性案例,作为本系统今后一定时期对同类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参考。
第三条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行政处罚案件,可以参考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指导性案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在处罚的种类、幅度以及程序等方面与指导性案例一致或基本一致,体现同案同原则。
第四条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上报案例,形成统一的案例体系。
第五条下列事项列入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例报送范围:
(一)新型的或者具有普遍意义的行政处罚案例;
(二)当事人违法行为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行政处罚案例;
(三)涉外或者在本地区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案例;
(四)与当事人争议较大的行政处罚案例;
(五)案情复杂难以区分的行政处罚案例;
(六)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案例;
(七)其他情形的典型案例。
第六条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向各分局收集列入报送范围的行政处罚案例,并组织专业人员从实体和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初选、审核,必要时可以对原案例作必要的技术性修正,防止案例出现错误。
第七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指导性案例包括标题、案情介绍、处理结果(必要时可以闻述不同意见)、案例评析等内容。案例评析应当具有合法性和适当性。
第八条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经审定后的指导性案例,通过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供本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参考。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可能有其他影响的,不得公开。
第九条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指导性案例电子库,加强管理,保证案例库所存指导性案例的可用性,提高指导性案例的使用价值。
第十条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对指导性案例进行清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废止:
(一)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的;
(二)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原指导性案例与之抵触的;
(三)后指导性案例优于前指导性案例的;
(四)监督机关依法撤销、纠正的;
(五)其他法定事由应当废止的
第十一条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对典型案例进行讲评,案例指导,纠正违法和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