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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21-0015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1-04-01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发布日期:2021-04-01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以案释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以案释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法制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案释法工作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1.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案释法工作规则(试行)

2.以案释法行政处罚案例模板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案释法工作规则

(试  行)

第一条  为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理念,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升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法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扩大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的法治宣传效能,结合我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以案释法,是指结合银川市市场监管系统办理的各类案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选择比较典型的案例,对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对行政相对人进行释法说理、对执法人员开展法治培训的活动过程。

银川市各县(市)局、三区分局市场监管部门均应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做好以案释法工作。

第三条  以案释法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规范性。以案释法应当严格依法进行,确保事实清楚,说理清晰,法律适用正确,法理逻辑严密,程序合法规范。

(二)增强时效性。以案释法应当结合案件办理程序严格把握时机,增强法治宣传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紧密配合性。以案释法应当坚持办案部门、法治监督部门等协同配合,形成普法合力。

(四)依法保密性。以案释法案例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工作秘密,不得违法披露涉案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等依法应当不公开的信息。案例涉及当事人隐私或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应当通过必要方式进行处理。

第四条  向社会公众开展以案释法应重点围绕以下案件:

(一)具有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利于推动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的;

(二)社会关注度较高,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回应社会关切的;

(三)可能引发负面舆情或者群体性事件,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

(四)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涉及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消费者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案件;

(六)具有典型教育意义,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增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七)法律法规新出台或修订后,通过以案释法有利于普及法律知识的;

第五条  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结合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以案释法,可以采用模拟法庭、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

(二)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开展以案释法,也可以探索尝试在以上媒体中开辟市场监管法治宣传专栏节目;

(三)积极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开展以案释法,可以利用微电影、纪录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四)通过举行案件听证会等方式开展以案释法;

(五)通过其他合法且适当的方式开展以案释法。

第六条  向行政相对人以案释法可以根据需要采取口头、书面或者其他适当方式。

(一)行政相对人对市场监管执法的公正性、合法性等存在质疑的,执法人员应通过以案释法帮助打消疑虑;

(二)采取口头方式释法,可以在案件办理中或者办结后,执法人员对释法对象进行释法说理。口头方式释法,应当做好相关记录;

(三)采取书面方式进行释法,既可以在执法文书中直接进行叙述式说理,也可以另行制作释法文字材料进行释法;

(四)制作以案释法记录材料应当写明释法时间、地点、对象、内容,释法过程可以利用执法记录仪等仪器设备进行记录。

(五)在以案释法中形成的工作记录、文字材料、过程音像记录等材料建议归入案卷的副卷部分

第七条  向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开展以案释法应重点围绕以下案件:

(一)违法事实清楚、法律适用精准、证据链完整、执法程序严密,处罚适当,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充分体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的;

(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引发负面舆情或者群体性事件的;

(四)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确认无效及限期履行法定职责的;

(五)其他具有普遍指导、警示作用的和上级或本级单位认为需要进行内部以案释法的。

第八条  向内部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开展:

(一)紧扣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以讲座、培训班、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学法普法活动;

(二)利用党组(党总支)会、局长办公会等党员领导干部会议集中开展;

(三)通过开展案卷自评自查和集中评查,公布评查结果,辨析法律关系;

(四)归集整理年度典型案例并开展宣讲活动;

(五)组织案件查办大比武等活动;

(六)通过其他合法且适当的方式开展以案释法。

第九条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不应使用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案件。

第十条  以案释法应当结合相应的法律文书充分阐述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同时对案件当事人在办案过程中提出的陈述、申辩、申请、质疑、申诉等重点问题进行分析论证、解释说明。

第十一条  以案释法工作中向社会公开信息时应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各分县(市)局和直属执法大队要注意收集、整理、汇编本单位的典型案例,做到“有案情、有法理、有分析”,形成以案释法案例库,实行动态管理。向市局提交的以案释法案例不少于4件/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分两次报送。

第十三条  各单位以案释法案例库的建立和更新作为本单位年度法治考核的主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第十四条  本规则由市局政策法规科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

以案释法行政处罚案例模板

一、封面(案例基本信息

案例名称:

案例类型:

供稿(实名,单位+姓名):

审稿(实名,逐级):

检索主题词:

二、正文

标题:案件名称

(或从某案看xx行为、现象等的普法点)

【案情简介】案件来源及基本情况简介。

【调查与处理】具体调查过程(体现程序性描述)和处罚结果

【法律分析】列明法条,结合违法事实和取证进行逻辑分析。重点包括对违法行为进行定性及适用法律法规的理由;证据链条完整、逻辑严密;自由裁量的依法应用;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原则的体现等。

【典型意义】结合个案分析适用法律制定目的和背景;具体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依法打击违法的意义。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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