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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21-0031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1-08-04
责任部门: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8-04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分局, 市局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市局制定了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的启动之年。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 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 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带好头, 以优异成绩献礼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少红

副组长: 市局党组成员

成 员:四级高级主办(市管干部),各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局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 办公室主任由孙剑平担任, 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时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牵头部门: 政策法规科,人事科

责任部门: 各分局, 市局各部门

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高标准启动“八五”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修订并公开普法“四清单一办法”,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大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牵头部门: 政策法规科

责任部门: 各分局, 市局各部门

(二)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3.强化权责清单规范化管理。 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更新权责清单, 强化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继续做好权责清单“三级四同”工作,经市委编办审定后及时公开权责清单。

牵头部门: 政策法规科

责任部门: 市局各部门

4.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完成好优化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清理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全面清理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 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 限制竞争行为。

牵头部门: 价格监管与反不正当竞争科,信用监管科

责任部门: 各分局

5.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和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和有效期制度。进一步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及时清理和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

牵头部门: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责任部门: 市局各部门

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信息共享、协同执法的知识产权监管体系建设,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配合建立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 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

牵头部门: 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科

责任部门: 各分局

7.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凡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均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严格审核标准,优化审查流程,确保应审必审、全面覆盖。

牵头部门: 价格监管与反不正当竞争科

责任部门: 各分局, 市局各部门

(三)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8.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发挥风险评估功能, 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完整归档。

牵头部门: 办公室

责任部门: 各分局、市局各部门

9.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不断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市场监管法治专业化水平。

牵头部门: 政策法规科

责任部门: 各分局、市局各部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疫情防控、 “三大安全”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严格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以及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评议考核制和过错追究制,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牵头部门: 政策法规科, 综合执法稽查科,机关党委,人事科

责任部门: 各分局, 市局各部门

11.优化行政执法方式。落实《银川市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减少不必要执法事项。全面落实银川市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推进“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监管全覆盖。 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原则,推广运用说服教育、以案释法等柔性执法手段。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 积极推广使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牵头部门:信用监管科, 综合执法稽查科

责任部门: 各分局, 市局各部门

(五)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

12.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 民主监督、 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重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 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持续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 强化执法监督结果运用。

牵头部门: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责任部门: 各分局, 市局各部门

13.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更新市场监管政务信息。加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涉及人民群众安全的信息公开力度。

牵头部门: 办公室

责任部门: 各分局, 市局各部门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4.加强矛盾纠纷调解。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构建行政调解与行政裁决、仲裁、复议、行政诉讼的有机衔接。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动协商化解和公众参与。

牵头部门: 举报投诉管理科, 消协,政策法规科,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科, 市局工会

责任部门: 各分局, 市局各部门

15.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有效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率。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严格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依法执行生效复议决定和法院裁判。

牵头部门: 政策法规科, 综合执法稽查科

责任部门: 各分局, 市局各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的启动之年。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二)强化措施,有序推进。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 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切实履行责任。部门间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部门在工作推进要注意留存工作资料备查, 如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各牵头部门不再承担相关职责,其工作任务由承继部门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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