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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20-00257 发布日期:2020-10-30
发布机构: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价值30万元“假名酒”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价值30万元“假名酒”

10月27日,宁夏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联合银川市公安局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分局,对兴庆区民族南街两处销售名酒店面及其库房突击检查,相关名酒生产厂家专业打假人员现场在三处窝点查获涉及茅台、五粮液、剑南春、水井坊、洋河梦之蓝、泸州老窖、舍得等“假名酒”共计590瓶,价值30万元。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根据相关名酒生产厂家提供的线索,联合公安机关进行前期跟踪、多方研判合理布局。根据当事人日常送货的行踪轨迹,锁定其藏货窝点。10月27日气温骤降天气寒冷,16时许,收网行动开始,联合执法人员在位于兴庆区东城人家地下车库,一举查获赵某某窝藏的83箱名酒,在民族南街两处名酒销售店面查获15瓶名酒。经相关名酒生产厂家专业打假人员现场鉴定均为假酒。

经当事人对现场查扣的每一箱“假名酒”签字按手印一一确认,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执法人员结合现场情况综合判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赵某某销售的上述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假名酒”依法扣押,直至20:00执法人员将上述扣押的“假名酒”拉运至兴庆区分局入库完毕。涉案违法嫌疑人赵某某交由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之中。

近年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把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监管模式,不断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力度,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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