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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17-31784 发布日期:2017-09-29
发布机构: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及银川市财政局《关于银川市2016年度市本级部门决算公开的通知》(银财发〔2017〕280号)、《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银财发〔2017〕292号)的要求和批复,现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2016年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银川市辖区县(市)的业务指导工作    

2.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3.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4.负责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督管理。承担市场交易、网络交易和经营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等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5.承担各类市场主体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负责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研究分析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6.负责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的贯彻落实。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7.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执行。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8.负责合同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动产抵押物登记、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商标、品牌、特殊标志、认证标志、地理标志的监督管理;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10.负责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查处。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和直销活动,打击传销行为。

11.负责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和规范;监督管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执行;负责国际  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推行;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  

12.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计量技术机构和计量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

13.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的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4.负责检验机构和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建立药物滥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监测、预警、评价机制;建立药品安全应急体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承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职责。

16.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

17.承担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授权或委托的专项工作。

18.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工作。

19.承办上级部门,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由原银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银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银川市工商局、银川市工商局一分局、银川市工商局二分局、银川市工商局金凤分局、银川市工商局西夏分局,七个独立核算单位,组合为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个独立核算单位。下辖4个正科级直属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一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二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西夏区分局)、22个市场监管所(新华市场监管所、信义市场监管所、北环市场监管所、唐槐市场监管所、丽景市场监管所、清和市场监管所、掌政市场监管所、东方市场监管所、龙盘市场监管所、商城市场监管所、南桥市场监管所、滨河市场监管所、西塔市场监管所、通达市场监管所、宝湖市场监管所、正源市场监管所、阅海市场监管所、西花园市场监管所、朔方市场监管所、同心路市场监管所、贺兰山市场监管所、兴径镇市场监管所),内设22个正科级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监察室、食品协调应急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餐饮安全监管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药品安全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企业个体监管科、商标广告监管科、市场网络交易监管科、直销监管和传销打击科、质量监管科、标准化监管科、计量与认证监管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市场监管举报投诉管理中心),下设6个专业直属稽查大队(食品安全稽查大队、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大队、保健化妆品稽查大队、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稽查大队、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户稽查大队、综合稽查大队)。兴庆、金凤、西夏三区内除高新技术开发区工商局辖区外的所有区域(高新技术开发工商局辖区:金凤区唐徕渠以西、满城街以东、黄河路以南延伸50米、北京路以北延伸50米之内的范围)。

2.人员情况: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编制共520人,其中:行政编制403人,事业编制117人(含控制编制人员8人);截至2016年底,单位实有人数567人,其中:行政人员368人,事业人员108人(含控制编制8人),短期用工11人,其他聘用人员80人(含公益性岗位人员29人)。

3.决算编报构成:2016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1个。

  二、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共8张,具体包括: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2.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3.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公开08表)。  

  三、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1.2016年收入合计为10393.87万元,比去年增长5.18%。其他收入213.66万元,比上年增长100.88%;2016年支出总计为10043.21万元,比去年增长了4.0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67.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60.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7.36万元;其他支出8万元。收入、支出均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明厨亮灶项目补助资金、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拨入其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经费增加较多。  

2.2016年年初结转和结余881.6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32.28万元。

  (二)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收入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合计为10393.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80.21万元,占总收入的97.94%,比上年增加4.14%,其他收入213.66万元,占总收入的2.06%。主要是项目收入增加较多,增加名厨亮灶项目补助资金310万元、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拨入其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经费340万元。

  (三)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总额1004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9.8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76.57%,比上年减少0.75%,是人员退休、调出造成的;项目支出2353.41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23.43%,比上年增加23.78%,主要是增加名厨亮灶项目补助资金支出274.5万元和其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经费支出338.7万元。  

  (四)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额10180.2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1000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38.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52.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7.36万元,其他支出8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79.97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53.5万元。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额为9775.55万元,支出总额为9573.06万元,年未结转和结余为379.97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404.66万元,同比增加4.14%;支出增加433.6万元,同比增加4.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名厨亮灶项目补助资金支出;  

  (五)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10006.68万元,比上年增加4.53%。其中:基本支出7661.06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76.56%,比上年减少0.67%,是退休人员工资支出转社保局发放;项目支出2345.62万元,比上年增长了26.09%,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23.44%,主要是增加了明厨亮灶改造项目经费支出。  

  (六)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额7661.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589.1万元,比上年减少6.82%,是由于人员退休金转社保局发放;公用经费支出1071.96万元,比上年增加67.19%,主要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聘用人员工资和邮电费支出。按支出科目明细分为工资福利支出5374.75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额的70.16%,与上年基本持平;商品服务支出1044.16万元,比上年增长了65.71%,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额的13.6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14.35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额的15.85%,比上年减少28.52%,是人员退休工资由社保发放造成;其他资本性支出27.8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额的0.36%,比上年增加152.04%,是购买办公设备增加。

  (七)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因此该表无数据。  

  (八)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2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232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2016年上半年我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8辆,2016年下半年实行车改,执法用车保有量36辆,2016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09.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5.31万元、公务接待费3.92万元(32批次,590人次),与预算数相比,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占预算数的45.14%。  

2.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数为228.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222.1万元、公务接待费4.88万元。  

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52.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减少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52.58%,较少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19.67%,减少原因是公务接待在单位食堂安排,费用下降。  

  (九)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其他需要事项情况说明  

1.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情况说明。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1.96万元,比上年641.16万元增长67.19%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44.16万元,比上年630.13万元增加65.71%。具体支出:办公费50.42万元、印刷费5.89万元、手续费0.28万元、水费6.23万元、电费26.31万元、邮电费105.78万元、取暖费55.61万元、物业管理费52.76万元、差旅费6.62万元、维修费29.37万元、租赁费3.16万元、培训费17.24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劳务费153.98万元、工会经费33.46万元、福利费9.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11万元、其他交通费229.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2.5万元。增加原因一是2016年新录用30名工作人员公用支出费用增加;二是2016年4月份起进行车辆改革,在职公务员发放交通补贴,共增加公务交通补贴229.87万元;三是由于市局搬家网络建设后的增加了网络数据费用,导致邮电费105.78万元比上年49.13万元增加115.31%;四是物业管理费52.76万元比上年2.6万元增加1929.23%,是由于市局搬入新装修的办公楼,由以前请临时人员打扫卫生变为聘请物业公司,对市局办公楼进行全方位管理;五是劳务费153.98万元比上年12.21万元增加1161.1%,是因为2016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在此经济科目核算造成;其他资本性支出27.8万元,比上年11.03万元增加152.04%,主要是市局搬家购入了一些必需的办公设备。

2、关于政府采购支出的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493.39万元,比上年1204.5万元减少59.04%。减少的是因为2015年市局办公楼维修工程2015年招标。其中:

    货物采购252.31万元,主要采购的是市局监控系统设备15万元;办公电脑94套43.71万元;打印、复印机36台14.48万元;12315呼叫中心建设项目一套32.4万元;空调51套13.46万元;购置食品采样箱3个、冷藏箱10个1.3万元、购置便携式检测仪、劣质油检测仪、ATP检测仪等80套85.6万元;办公家具桌椅23套4.49万元、文件柜62套3.6万元、其他家具28套2.59万元,电子显示屏、网络设备等35.68万元。

    维修费支出147.78万元,一分局办公楼网络建设38.52万元,一分局办公楼维修35.74、二分局车棚及办公卫生间维修22.7万元,二分局办公楼修缮32.63万元,二分局二标段办公楼维修7.19万元、快检室改造维修费11万元;

  服务类93.3万元,市局办公楼物业服务50万元、正版软件正版软件5.8万元,呼叫中心软件服务18.5万元,病毒库软件11万元,市局及分局网络维护费8万元  

3.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6年未资产总额为11612.36万元。较上年增长11.22%,主要是增加固定资产10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95.19万元、固定资产9778.13万元、无形资产39.04万元。

2016年末负债为725.84万元,均为流动负债。

2016年末净资产为10886.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553.5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678.78万元、资产基金9817.46万元、待偿债净资产-163.22万元。

4.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2016年度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绩效,经费开支规范,较好完成了全年财务收支任务。

  四、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表01表-08表)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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