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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16-00083 发布日期:2016-02-25
发布机构: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统计表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统计表

银质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度预算公开详情说明

  

银川市财政局:

依据《银川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银党发[2014]43号)文件规定,整合银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银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银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成立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银川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全市市场监督管理职能,负责行政区域内涉及工商、质监、药监等市场经济秩序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管理。重点抓好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和商标广告的监管工作水平,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维护合法消费权益。

一、预算编制原则

依据《银川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银川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法定职能,参照2015年预算基数和新址合署办公的实际,按照科学合理编制项目,提高预算执行力,切实保障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原则进行编制。

二、法定职能

1、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银川市辖区县(市)的业务指导工作。

2、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3、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4、负责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督管理。承担市场交易、网络交易和经营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等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5、承担各类市场主体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负责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研究分析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6负责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的贯彻落实。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7、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执行。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8、负责合同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动产抵押物登记、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商标、品牌、特殊标志、认证标志、地理标志的监督管理;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10、负责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查处。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和直销活动,打击传销行为。

11、负责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和规范;监督管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执行;负责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推行;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

12、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计量技术机构和计量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

13、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的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4、负责检验机构和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建立药物滥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监测、预警、评价机制;建立药品安全应急体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承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职责。

  16、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

17、承担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授权或委托的专项工作。

18、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工作。

19承办上级部门,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监管职能基本业务数据

截止2015年12月底,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监管对象187256家,特种设备监管对象4725家。设备28756台,其中:锅炉2685台,压力容器5446台,电梯18589台,起重机械1305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660台,大型游乐设施71台;公用天然气管道约900多公里,各类气瓶27万只(车用气瓶157563只)。监管任务占全区总量的60%以上。处理各类投诉21500余件,占全区总量的76%。

1、企业个体新注册各类企业10295 户,比去年同期增长54.3%;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8736户,比去年同期增长30.2%;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31户,比去年同期减少9 %。累计登记在册各类市场主体12.16万户。

2、食品生产流通经营企业(户)16354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84家,食品小作坊914家,食品流通监管对象15256家。

3、餐饮服务监管对象10559家。其中:500以上大型餐饮398家;500以下10161家(兴庆4593家、金凤3070家、西夏2498家

4、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对象12955家,其中:药品1433家,医疗器械553家,保健食品4369家、化妆品5600家。

5、市场主体监管对象119447家,其中:企业45326家、个体73321户。

6、专业市场7258家,其中:房地产市场2700家、运输市场3575家、机动车辆交易市场983家。

7、商标品牌有名牌产品154个,占全区42%。2015年新注册商标2304件(其中新增中国驰名商标2件),同比增长36.4%。累计有效注册商标11924件,占全区66.2%(其中:中国驰名商标20件、宁夏著名商标171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6件)。

8、投诉举报。查办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89件,收缴罚没款315万元。办理各类举报投诉咨询1608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13.3万元,办结率99.9%,群众满意度99.8%。

9、打击传销:新建立“无传销社区(村)”10个,累计达203个。

四、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22个科室(正科级单位)。即: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纪检监察室、食品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科(食品安全办公室)、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食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科、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市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直销监管与传销打击科、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质量监督管理科、标准化科、计量与认证监督管理科、信息中。

(二)直属机构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6个稽查队(正科级单位)。即: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大队、食品安全稽查大队、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稽查大队、保健化妆品稽查大队、综合稽查大队(房地产市场、运输市场、机动车辆交易市场)、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户稽查大队。

(三)派出机构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4个分局。即:兴庆一局、兴庆二局、金凤分局、西夏分局(正科级机构)。设立22个市场监督管理所(覆盖所有行政区域)。

(四)人员编制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编制数492名(不含食安办编制)。其中:行政编制总数388名、事业编制总数104名、控制编制8名、短期用工编制30名、其他聘用人员66名。

    五、2016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2016年度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总额为787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5742.07万元、项目支出2136万元。

基本支出5742.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40.76万元、医保456.66万元、住房公积金377.36万元、离退休费907.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0.27万元。

项目支出2136万元。按照主要业务与保障支持,参照2015年预算基数和新址合署办公的实际,分为17个项目安排,预算合计2136万元。

本次预算整合,着力从保障机制顺畅运行,职能全面履行,压缩行政成本,优化项目结构,注重预算执行、节约行政资金等,细化了预算项目的具体执行内容,让有限的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的效能。

(一)新办公楼修缮

1、经银川市政府批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修缮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236号办公楼,修缮项目资金为418.79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2015年完成修缮项目,2016年需要付修缮项目款项170余万元。

2、经银川市政府批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修缮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193号办公楼,修缮项目资金为271.58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2016年预算资金完成修缮项目。

3、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一分局办公楼始建于80年代,到目前为止,已投入使用30多年。原建筑使用600型铸铁暖气片,焊管采暖管道,小锅炉供暖。由于使用年限较长,近年来,供暖系统陆续出现问题。去年采暖期,办公楼内供暖立管、支管等多处部位因年久锈蚀,出现漏水。为了不影响正常办公,供热公司对漏水部位进行了安装止水卡等应急处理。但因漏点太多,加之管道内锈蚀严重,积垢较多,依然影响了供暖质量,且存在焊管安全隐患。供热公司要求更换全部供暖管道。预算资金为24.82万元。

4、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二分局办公楼始建于80年代,到目前为止,已投入使用30多年。原建筑使用600型铸铁暖气片,焊管采暖管道,小锅炉供暖。去年采暖期,办公楼内供暖立管、支管等多处部位因年久锈蚀,出现漏水。但因漏点太多,加之管道内锈蚀严重,积垢较多,影响了供暖质量,且存在焊管安全隐患。供热公司要求更换全部供暖管道。预算资金为29.34万元。

5、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分局办公楼始建于80年代,办公楼水、暖出理漏水,墙面出现大面积浸水、渗水,急需更换办公楼内水暖管道。卫生间一直没有通风管道,再加上下水管道老化,气昧返味,通风不畅,造成办公楼的卫生间直至楼道内气空气质量不好,急需在办公楼卫生间内安装通风管道进行排气,

办公楼水、暖、电、墙面急需维修改造。预算资金为29.34万元。

(二)新办公场所网络建设费用

  1、根据银川市政府《关于对银川市房管局办公楼修缮工程予以立项的请示》的批复([2015]993号)原银川市房管局办公楼作为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办公楼地址,新办公楼的装修解决了分散办公的窘境,随着机关人员的增加,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平台的应用,12315、12365、12331投诉举报中心的建设。

2、建设新办公楼局域网,形成内网办公协同系统;整合工商、质监、药监网站和微博、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和微博,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信息化平台的运行、日常运行租用网络线路费用、单位互联网光纤、财政专用宽带、建立政府门户网站、维护、线路租用等费用。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个分局及22个所网络运行费。

(三)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等支出。

1、组织开展10次广告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和10次保护注册商标专有权专项行动,需媒体报道预算经费20万元;拟召开全市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议4次;开展对户外广告检查和对媒体广告监测工作;深入企业和农户,开展商标申请注册指导帮扶工作和培育、争创驰著名商标等日常工作;开通广告视频会议软件服务费、广告监测收视费、广告监测设备维护费;开展商标广告普法教育宣传活动10余次;订购商标、广告法律法规工具书及报刊等;

2、举办广告企业广告审查员培训班5期,每期约150人左右;每次所需场地费、材料费、聘请老师授课费等。

(四)执法打假办案经费

负责执法办案经费主要是依据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打击传销、查处商标侵权等执法办案过程中所产生的车辆的燃油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办案差旅费、暂扣和罚没物资的运输、仓储保管费、购买样品费及产品质量检测费、执法宣传教育资料印刷费等。                                                                        

1、对银川市辖区的各类产品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检,2016年,将对120个大类,约1330种类/样的商品进行抽检,购买样品费标准20-5000元/每样品、检测费标准500-2000元/每项不等;          

2、印刷法律法规宣传册和宣传彩页等约50000册,印制打击传销宣传贴画、宣传册各5万册;

3、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公安厅打击传销工作方案,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银川市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14]91号)工作要求)2016预计年全市出动执法人员880人次,查处传销举报约170件,取缔传销场所约90家,端掉窝点70个,为此;  

4、开展房地产市场、运输市场、机动车辆交易市场的专项

    2015年调查处理了27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为购房者退房95套、换房114套, 查处建筑工地围挡上擅自发布虚假宣传13家。

5、2015年调查处理了17家汽车销售公司对汽车销售4S店专项整治,经销消防设备和器材产品的25家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

6、2015年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查获102家食品店出售的“香烟”型果糖11489盒、“骷髅头”糖78612盒。检查学校139所、食堂129个、经营户1041家,查处取缔无证照摊贩481个,收缴过期食品369225袋、仿人民币贴画31150张、弹弓754把、玩具刀423把、骷髅头像玩具12362件。

7、2015年开展建材市场、红盾护农、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高危行业、打击商标侵权、查处无照经营等专项整治行动30余项,真假商品识别、假冒伪劣商品曝光查处商品有14个大类、82个品种。

8、2015年对美发护发类化妆品专项整治144户共计9189个品种。保健食品抽验415批次6类保健功能产品。

9、2015年现场快速检测保健食品抽样612批次,85种产品,3111盒不合格保健食品进行查处和下架。

10、2015年严查生产和销售化肥、农药等产品的违法行为,捣毁农资制假、售假窝点。检查农资经销商59家。农资生产企业16家,现场抽取农资样品117个批次,524品种。

11、为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2015年对辖区内的钢管脚手架进行抽检,120家经销商,扣件73家,钢管47家。

12、2016年检查车用气瓶安装改造单位21家,其中5家安装单位停产承诺、13家安装单位限期改正

13、2016年检查东环批发市场儿童小食品, 82户食品经营户,6户责令改正;两个大型工业品市场企业、个体年检信息公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涉嫌食物中毒进行检查。

14、2016年对早市售卖的“钢丝面”前往贺兰、兴庆等地对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淘宝网135家涉嫌销售不合格违法产品立案查处。

15、2016年对23家经营处冷冻牛肉及其制品经销商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6、2016年对蓝泰广场等34家餐饮企业的主体资格检查,擅自使用“中国驰名商标”字样进行了查处;对腐竹抽样送检;擅自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窝点进行了查处。

17、2016年对小药店、小诊所和民营医院专项整治检查120家。

18、2016年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清理整顿,检查25家,责令改正13家、隐形眼镜(含彩色平光)和角膜接触镜专项检查20家、民营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综合治理,检查45家。

19、2016年完成药品各类抽样检查150批次,没收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123kg、药品6981盒(袋),没收超范围经营饮片3126瓶。

20、2016年抽检电缆和防水材料,214批次,356品种。

21、2016年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行动,查处3家公司涉嫌虚假宣传;

22、2016年对15家眼镜经销商的33批次的太阳镜、20批次的近视镜片、11批次配装眼镜进行了抽检。

23、2016年查处高速公路广告牌虚假使用“中国驰名商标”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对房车节进行检查、开展铁路护路工作;

24、2016年“扫黄打非”专项治理,对288户经营户进行重点检查,开展黑网吧专项治理,检查经营户590户,取缔黑网吧。

25、2016年取缔无照经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产品,名烟名酒、手机电脑、汽车配件、文化用品、建材、成品油等专项检查10次,对4个重点区域、28家各类市场的631户市场主体进行了检查;

26、2016年开展废旧金属收购、冶炼站点专项治理,依法经行查处。

27、依据2016年执法办案、打假完成以上工作数据,拟计划2016年将加大市场主体查处力度。

(五)12315、12365、12331消费维权业务工作

   1、 "银川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自1999年12月份开通以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履行工商职责,维护消费者权益。每年集中受理消费申诉7000多件,受理申诉举报工作量占全区70%,有力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正常市场秩序。为提高“12315”体系在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中的综合效能,2015年银川市工商局“12315”中心要在完善工作机制的同时,重点建设符合新形势改革需要的12315工作平台。依托12315信息化网络,丰富12315平台的开放式、互动式综合服务功能。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形成12315专用电话、互联网、短消息、移动互联通讯等多种方式并举的消费者诉求表达和反馈渠道,引导消费者网上咨询、网上投诉举报,实行网上接诉、网上分流、网上调解、网上回复、网上跟踪督办,做到集中登记分流、分级受理处理、统一调度指挥、网上转办督办、快速应急处置、信息汇总分析通报,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进一步提高12135体系在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的综合效能“12315”投诉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履行工商职责,维护消费者权益。每年集中受理消费申诉7000多件,受理申诉举报工作量占全区70%,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形成12315专用电话、互联网、短消息、移动互联通讯等多种方式并举的消费者诉求表达和反馈渠道。

2、市质监局12365投诉举报业务受理量年平均数为1200多件,运行、处置、调解、产品检验、救济等投入经费。

3、12331投诉受理中心规范化建设,专职人员经费,专号年费,整年话费,“银川问政”咨询投诉及日常举报受理。

4、因搬迁“12315”投诉中心需新建。因搬迁原“12315”投诉中心的许多设施不能使用,机房建设预算统一在信息化建设中编制。

(六)3.15消费维权业务工作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是联系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和行政执法者的一条重要纽带,也是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活动之一,日益受到社会的广泛重视和认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紧紧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举办专题大型活动,广泛深入地进行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更加深入推动企业增强责任感,诚信经营,有利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净化消费环境发挥应有作用。每年,工商系统各部门通过联合电台、电视台、现场电信热线受理举报、集中开展咨询服务、《消法》等维权法律讲解、问答等多种形式,增强“3.15”活动社会影响和宣传覆盖面,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从而推动消费维权工作深入发展。2016年3月15日,计划在全市范围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120个,召开各种主题座谈会20余次,印制各类宣传资料30多万份。3.15活动专项工作,计划在全市范围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120个,召开各种主题座谈会20余次,印制各类宣传资料30多万份,以增强“3˙15”活动社会影响和宣传覆盖面,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从而推动消费维权工作深入发展。

(七)质量管理、质量监督

1、名牌产品、市长质量管理奖的组织实施

按照《自治区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和《银川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程序组织申报企业前期培训、媒体公示、召集专家评审、信息发布。

2、质量发展纲要及质量月宣传活动

按照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规定,组织实施“质量兴市”工程和“中国质量月”(每年九月)活动。                                                                                                    

(八)计量管理                                          

1、计量流通领域器具检定

  (1)为规范市场秩序,切实加强早市、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电子计价秤作弊、缺斤少两、坑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近年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对我市8家早市约2041台电子计价秤和20家集贸市场约4000台电子计价秤免费进行检定,每年检定费用约为23万元 。通过免费检定,提高了电子计价秤的受检率和合格率。对利用技术手段将电子公平秤进行改装、加装密码或遥控电子芯片肆意作弊、缺斤少两、坑骗消费者的业主进行曝光,有效震慑了不法商贩利用计量器具作弊,坑骗消费者的行为。使计量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医疗卫生机构计量器具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患者的身体健康。为加强对乡(镇)村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在用医用计量器具的监管,近年来,每年对辖区12家乡(镇)卫生院及集中到乡镇卫生院的67个村级卫生室的160台医用血压计、18台心电图机、12台B(彩)超机、122台人体秤、5台X光机和5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的121台血压计36台人体秤进行了免费检定,对不合格医用计量器具进行免费维修,为医疗机构免去检定费、更换配件费用约3.5万元。通过免费检定,进一步解决了“看病准”的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2、计量专项检查

为维护市场计量秩序,营造“公平、公正、放心”的消费环境,每年元旦、春节、中秋节等节日对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加油站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按规定进行配备,是否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销售的预包装商品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净含量是否相符;加油机是否在检定周期内、铅封是否完好等情况进行检查,2015年共抽各类食品100批次,眼镜产品66副,金银饰品95件,检定费用约8万元。2、对开展民用四表、“3C”认证产品、体系认证企业专项检查,共抽查水表23245块、燃气表30块、电表23245块、热量表10003块。检查3C、体系认证企业25家,检验费、买样费约0.5万元。3、银川市三区重点耗能企业22家,每年组织专家对重点用能单位能耗进行检查。

3、计量专项工作国家监督抽查

(1)为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打击在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上弄虚作假、欺诈消费者的不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每年国家质检总局在国庆节前对大米、面粉、熟肉制品、饮料、化肥、涂料等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进行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每年大约抽60批次的产品,买样费、检验费。

(2)为规范月饼包装,减少资源浪费,抵制奢华之风,国家质检总局每年对月饼、保健品等产品产否存在过度包装等进行抽查,每年大约抽35批次产品,买样费、检验费。

4、计量日大型宣传

为进一步加强“5.20世界计量日”、“认证认可日”宣传,提升计量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每年组织相关检验机构“进企业、进社区”开展一系列宣传咨询活动。制作计量知识宣传展板,介绍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免费对市民验配眼镜,对珠宝玉器等免费进行检定,向市民发放计量标准砝码等。制做展板、印刷宣传资料、购买标准砝码等费用。

(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1、特种设备登记及证件发放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及发证(免费服务项目)。作业人员证书工本费20元/本,考试成本费10元/人。按每年5000人次 ;  

(2)特种设备、车用气瓶登记发证(免费服务项目)。登记证书工本费20元/本(含车用气瓶证书)。按年登记发证数量30000份;

2、特种设备专项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包括,安全监察机构接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告的重大问题的检查、专项整治检查、节假日检查、重大社会活动检查、上级交办事项的检查以及举报投诉检查等。按1500家次预算;

3、应急救援演练

组织开展全市应急救援演练,购置演练器材、印制宣传、公告、邀请专家指导,发布信息等,按每年2个项目实施,完善特种设备应急装备。

4、特种设备安全宣传

印制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的宣传展板、条幅、宣传画册、资料;组织培训企业法人、安全监察人员培训;收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 6月特种设备安全月,开展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大型宣传活动。作宣传资料、宣传板报。

5、培训

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企业负责人的培训。

(十)标准化管理

1、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

(1)公共信息标志监管。印制宣传画册,制作标准体系、印制标准信息标志集等。  

  (2)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对企业进行培训,聘请专家授课,场地租赁费、资料费等,按年4次集中培训。

2、组织企业标准的审定

为大力推进我市服务业标准化管理上台阶,积极建立三个质量安全服务标准化保障体系,即菜市场标准化服务体系、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标准化服务体系和敬老院服务标准化体系,开展前期调研,聘请专家制定、审核劳务费、专家审查费、会审组织费等。

3、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2016年国家标准委考核验收项目为3个,制作标准体系汇编、质量管理手册汇编、文件汇编、拍摄专题宣传片、制作展板和组织验收等。

(1)印制标准体系汇编、质量管理手册汇编、文件汇编。

(2)审定标准体系。专家审核服务费。

(3)拍摄专题宣传片。

(4)制作展板。

(十一)药品事务监督管理

1、药品安全检查专项。

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检查15次/年左右,主要支出为专项检查实施的产品抽查检验费用

2、药品抽样。

药品安全监测抽样任务近500批次,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抽样等,费用包括抽样费、检验费等。

3、假劣过期药品的销毁。

银川市15家回收单位全年回收药品大约8万公斤,销毁费用为每公斤2元,运输费、存储、搬运等用费等。

(十二)化妆品监督管理

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摸底建档。化妆品专项整治抽样、购样、留样、送检约400件样品。

(十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案件查办每年查办案件20多起,包括抽样、检验、查封储存等。

假劣药械的收缴、处置、存放、装卸、场地租赁等。

(十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赋予的职责,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物的管理;承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委托备案及专项整治工作;承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市)区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工作;逐步建立市场监管中生产经营者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按照2015年工作数据,预计2016年专项工作如下:                                                    

1、对生产领域每年2次的监督检验,目的是通过检验掌握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状况,具体检验理化指标、生产指标、卫生指标、安全指标等内容,包括样品费、检验费、采样工具、封样包装物、信息公告发布等费用。全市现有获证企业140家,每年抽捡约30大类,6000个批次,每个样品费20-5000元不等,每个样的检验费用为500-5000元左右。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具体包括申请费用、审查人员费用(每人150元/3人)、证书费用(每套50元)。银川市三区每年约有90家企业办理和换发生产许可证。                                                                              

3、依法对食品小作坊实施准产许可,具体包括审查人员费用、申请书费用(每套20元)、小作坊准产证书费用(每套40元)。银川市三区每年约有400家小作坊办理和换发准产证;根据小作坊业主文化程度低的现状,每年免费举办小作坊业主培训班,每人培训成本约100元。

4、对银川市辖区的食品生产企业根据食品安全状况,对某一区域、某一行业、某类产品进行开展的专项整治,目的是为了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某类产品进行抽样检验,费用包括样品费、各项指标检验费、采样人员费、采样工具、封样包装物、信息公告发布等费用。每年约有100家企业,每个样品费20-5000元不等,每个样的检验费用为500-5000元左右。

5、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食品流通环节产品质量的检测、抽查工作;组织实施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承担流通环节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市)区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6、对流通领域每年检测任务要抽检30余大类商品,抽检送检计划11000个批次、样。支付买样费、检测费、试剂费(如:食品快速检测购买试剂约4000元-5000元左右/套),每个样品费20-5000元不等,每个样的检验费用为500-5000元左右。

7、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风险监测专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赋予的职责,按照2015年工作数据,预算专项工作经费。对高风险食品和季节性食品的风险监测和预警检测,实施买样(随机购买样品)、抽样与送检(外地检测,在宁检测)、检验费、采样工具、封样包装物、信息公告发布等产生的费用。每年约抽检70个批次的产品,每个样品费20-5000元不等,每个样的检验费用为500-5000元左右。                                                                        

8、高风险食品的监控、采样、检验,牛羊肉及民族特色食品的监管,按食品企业数的50%实施监控,每个样品费20-5000元不等,每个样的检验费用为500-5000元左右。

9、“6月10日至22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的宣传费 。

10、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的调查和监测工作;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督查和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承担餐饮食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市)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1、餐饮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经费:统一证照公示、统一两账三册、统一量化分级等;        

1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春节、五一、十一、中秋、元旦、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饮、农家乐、餐饮类摊贩、小饭桌、餐厨垃圾、牛羊肉等专项治理行动。              

13、推广小餐饮标准化制度:包括统一证照公示栏、统一表情公示、统一两账三册等;      

14、印制《餐饮服务许可证》及监督执法文书 。

15、餐饮食品抽样分季度采集食品样品并送至检验机构检测:食品买样经费、采样工具及耗材采购经费、车辆使用、人员误餐等、支付检测机构费用;                                        

(十五)重大活动餐饮综合保障

1、快速检测:对定点接待宾馆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快速检测,可疑样品送检验机构。

2、巡回检查和驻会保障:车辆加油、人员误餐等。

3、对驻会保障人员、驻会酒店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4、印发各类宣传资料。

5、对监管、保障人员评比表彰奖励费用。

(十六)保健食品专项业务

对保健食品实施质量安全专项抽查,跟踪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年抽检量为20个批次左右,5000元/个。抽样、购样、留样、送检(主要送往外地,区内不具备检测能力)。

(十七)快速检测车载仪器维护及试剂耗材

快速监测专用车辆维护、配套设备维护、监测仪器更换、试剂购置、耗材购置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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