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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2/2019-00006 | 发布日期: | 2019-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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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计划财务科 |
名 称: | 银川市本级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 |
银川市本级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
2.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3.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承担全。
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发布等工作;承担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4.负责全市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督管理。承担市场交易、网络交易和经营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等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5.承担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查处并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活动;负责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的日常监管,研究分析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6.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相关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7.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立完善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8.负责全市合同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合同格式条款备案、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
9.负责全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商标、品牌、特殊标志、认证标志、地理标志的监督管理;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市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查处。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活动,打击传销行为。
11.负责全市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和规范;监督管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执行;负责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推行。
12.负责全市计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
国家计量制度;监督管理计量器具量值溯源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规范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依法对计量技术机构和计量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13.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的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程序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4.负责检验机构和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5.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建立药物滥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监测、预警、评价机制;建立药品安全应急体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承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职责。
16.负责全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
17.承担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授权或委托的专项工作。
18.指导全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工作。
19.负责本部门行政流程再造的相关工作。
20.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制定相关制度,完善监管体系和执法措施,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
21.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预算,无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个独立核算单位,内设22个正科级科室、下设6个专业直属稽查大队、下辖4个正科级直属分局,22个市场监管所。与上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
2.人员情况: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编制共516人,其中:行政编制430人,事业编制78人,控制编制人员8人,比上年减少4人,主要是编办调整收回减少4个编制。短期用工11人。编制内实有人数486人。其中:行政人员404人,事业人员75人,控制编制7人,比上年增加38人,增长了8.48%,是因为新录用及调入人员增加。短期用工11人,与上年增减无变化。离休人员1人,与上年增减无变化。
3.2019年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有公务车辆36辆,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一、本年收入 | 9500.23 | 一、本年支出 | 9500.23 | 9500.23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9500.2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7605.36 | 7605.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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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83.35 | 88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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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卫生健康支出 | 514.32 | 514.32 |
|
|
|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497.17 | 49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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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结余 |
| 二、年末结转结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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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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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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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9500.23 | 支出总计9500.23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 2018年执行数 | 2019年预算数 | 2019年预算数与2018年执行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增减额 | 增减% | |
** | ** | 1 | 2 | 3 | 4 | 5 | 6.00 |
合计 | 10779.47 | 9500.23 | 8073.23 | 1427.00 | -1279.24 | -11.87 | |
2013801 | 行政运行 | 6319.51 | 6178.36 | 6178.36 | -141.15 | -2.23 | |
2013299 | 其它组织事务支出 | 7.92 | -7.92 | -100.00 | |||
2013804 | 市场监督管理专项 | 222.52 | 170.00 | 170.00 | -52.52 | -23.60 | |
2013805 | 市场监管执法 | 87.2 | 400.00 | 400.00 | 312.8 | 358.72 | |
2013806 | 消费者权益保护 | 73.66 | 80.00 | 80.00 | 6.34 | 8.61 | |
2013811 | 标准化管理 | 15.65 | 20.00 | 20.00 | 4.35 | 27.80 | |
2013812 | 药品事务 | 1.94 | 16.00 | 16.00 | 14.06 | 724.74 | |
2013813 | 医疗器械事务 | 1 | 1.00 | 1.00 | 0 | 0.00 | |
2013814 | 化妆品事务 | 2 | 2.00 | 2.00 | 0 | 0.00 | |
2013899 |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 2331.36 | 738.00 | 738.00 | -1593.36 | -68.34 |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20.32 | 7.96 | 7.96 | -12.36 | -60.83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00.21 | 625.30 | 625.30 | 25.09 | 4.18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09.85 | 250.12 | 250.12 | 140.27 | 127.69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43.49 | 250.12 | 250.12 | 6.63 | 2.72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51.74 | 264.20 | 264.20 | 12.46 | 4.95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79.65 | 390.17 | 390.17 | 10.52 | 2.77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91.45 | 107.00 | 107.00 | 15.55 | 17.00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20 | -20 | -100.00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经济科目 | 基本支出预算 | |||
经济科目编码 | 经济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支出 | 日常公用支出 |
总计 | 8073.23 | 7072.97 | 1000.26 | |
301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7337.28 | 7020.55 | 316.73 |
30101 | 基本工资 | 1775.5 | 1775.5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582.89 | 1582.89 | |
30103 | 奖金 | 125.24 | 125.24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
30107 | 绩效工资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625.3 | 625.3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250.12 | 250.12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50.12 | 250.12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264.2 | 264.2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37.52 | 37.52 | |
30114 | 医疗费 | 390.17 | 390.17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2036.22 | 1719.49 | 316.73 |
302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726.73 | 43.2 | 683.53 |
30201 | 办公费 | 62.35 | 62.35 | |
30202 | 印刷费 | 5 | 5 | |
30203 | 咨询费 | 1 | 1 | |
30204 | 手续费 | |||
30205 | 水费 | 8 | 8 | |
30206 | 电费 | 30 | 30 | |
30207 | 邮电费 | 40 | 40 | |
30208 | 取暖费 | 66.2 | 66.2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55 | 55 | |
30211 | 差旅费 | 5 | 5 |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2 | 2 | |
30213 | 维修(护)费 | 45 | 45 | |
30214 | 租赁费 | |||
30215 | 会议费 | |||
30216 | 培训费 | 5 | 5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2.5 | 2.5 |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
30226 | 劳务费 | 23.7 | 23.7 |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
30228 | 工会经费 | 36.02 | 36.02 | |
30229 | 福利费 | 1.49 | 1.49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44 | 144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5 | 5 |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89.47 | 43.2 | 146.27 |
303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9.22 | 9.22 | |
30301 | 离休费 | 7.96 | 7.96 | |
30302 | 退休费 | |||
30303 | 退职(役)费 | |||
30304 | 抚恤金 | |||
30305 | 生活补助 | 1.26 | 1.26 | |
30306 | 救济费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
30308 | 助学金 | |||
30309 | 奖励金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
310 | 四、资本性支出 |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预算单位 | 2018年预算数 | 2018年执行数 | 2019年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车辆购置费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小计 | 公务车辆购置费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小计 | 公务车辆购置费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52 | 144 | 144 | 8 | 428.18 | 7.75 | 420.43 | 338.1 | 81.73 | 0.6 | 184.5 | 2 | 180 | 36 | 144 | 2.5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 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 | 2019年预算数 | 2019年预算数与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增减额 | 增减% | |||
小计 | 人员经费 | 日常公用经费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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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 9500.23 | 一、行政支出 | 9500.23 |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9500.23 |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 9500.23 |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 | ||
二、事业预算收入 | 二、事业支出 | ||
其中:非同级财政拨款(科研及辅助活动) |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 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 | ||
三、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 三、经营支出 | ||
四、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 四、上缴上级支出 | ||
五、经营预算收入 |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六、债务预算收入 | 六、投资支出 | ||
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 七、债务还本支出 | ||
八、投资预算收益 | 八、其他支出 | ||
九、其他预算收入 | |||
本年收入合计 | 9500.23 | 本年支出合计 | 9500.23 |
十、上年结转 | 九、年末结转结余 | ||
(1)财政拨款结转 | (1)财政拨款结转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2)非财政拨款结转 | (2)财政拨款结余 | ||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十一、上年结余 | (3)非财政拨款结转 | ||
(1)财政拨款结余 |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4)非财政拨款结余 | ||
(2)非财政拨款结余 |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 ||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5)专用结余 | ||
(3)专用结余 | (6)经营结余 | ||
(4)经营结余 | |||
收入总计 | 9500.23 | 支出总计 | 9500.23 |
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 事业预算收入 | 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 经营预算收入 | 债务预算收入 | 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 投资预算收益 | 其他预算收入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小计 | 其中: | 小计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 ||||||||
非同级财政拨款(科研及辅助活动)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 ||||||||||||||
9500.23 | 9500.23 | 9500.23 | |||||||||||||
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本年支 出合计 | 行政 支出 | 事业支出 | 经营 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投资支出 | 债务还本支出 | 其他支出 |
合计 | 9500.23 | 9500.23 | |||||||
2013801行政运行 | 6178.36 | 6178.36 | |||||||
2013804市场监督管理专项 | 170 | 170 | |||||||
2013805市场监管执法 | 400 | 400 | |||||||
2013806消费者权益保护 | 80 | 80 | |||||||
2013811标准化管理 | 20 | 20 | |||||||
2013812药品事务 | 16 | 16 | |||||||
2013813医疗器械事务 | 1 | 1 | |||||||
2013814化妆品事务 | 2 | 2 | |||||||
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 738 | 738 | |||||||
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7.96 | 7.96 | |||||||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25.3 | 625.3 | |||||||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50.12 | 250.12 | |||||||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 | 250.12 | 250.12 | |||||||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 | 264.2 | 264.2 | |||||||
2210201住房公积金 | 390.17 | 390.17 | |||||||
2210203住房补贴 | 107 | 107 |
第三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9500.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500.2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00.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500.2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05.36万元:“2013801行政运行”6178.36万元;“2013804市场监督管理专项”170万元;“2013805市场监管执法”400万元;“2013806消费者权益保护”80万元;“2013811标准化管理”20万元;“2013812药品事务”16万元;“2013813医疗器械实务”1万元;“2013814化妆品事务”2万元;“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73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3.38万元:“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9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5.3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0.1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514.32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50.12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64.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97.17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390.17万元;“2210203购房补贴”107万元。
二、关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73.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 8073.23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8036.23万元,增加37万元,增加了0.46%。
人员经费7072.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75.5万元、津贴补贴1582.89万元、奖金125.2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389.74万元(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5.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0.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0.1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52万元、住房公积金390.1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19.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2万元,离休费7.96万元、生活补助1.26万元。
公用经费1000.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2.35万元、咨询费1万元、手续费0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8万元、电费30万元、邮电费40万元、取暖费66.2万元、物业管理费55万元、差旅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万元、维修(护)费45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23.7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36.02万元、福利费1.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万元、其他交通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6.2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务交通补贴)316.7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4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42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2013804市场监督管理专项”170万元;“2013805市场监管执法”400万元;“2013806消费者权益保护”80万元;“2013811标准化管理”20万元;“2013812药品事务”16万元;“2013813医疗器械实务”1万元;“2013814化妆品事务”2万元;“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73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2743.24万元减少1316.24万元,减少47.98%。主要原因一是支付2017年明厨亮灶建设资金571.98万元;二是支付第二届市长质量奖励100万元;三是支付为民办实事20家学校及托幼机构快检室建设补助资金190万元;四是支付150部老旧电梯检测评估费用35万元;五是食品安全示范超市创建补助40万元;六是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快速检测室建设、放心肉菜超市建设、食品检测等经费379.26万元。
1.2013804市场监督管理专项170万元。(1)企业信息年报公示工作,为了确保企业年报准确性和年报率,通过电视、短信等宣传方式,使年报率达到93%以上;(2)对市场经营主体,分期进行国情、法律、法规、年报公示信息的培训;(3)对辖区9万户企业市场主体进行信用体系建设抽查,按照5%的抽查比例,共抽查企业4500户;(4)开展商标品牌建设的指导,加大广告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培训,开展虚假违法广告的专项整治 ;(5)深入企业和农户,开展商标申请注册指导帮扶工作和培育,开展户外广告检查和对媒体广告监测工作;(6)开展守重企业公示活动和相关重点领域格式条款合同专项检查;(7)巩固银川市创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的成果,对集贸市场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联合公安、消防、城管、安监等部门组织开展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对评定的“平安市场”进行命名;(8)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开展网络市场专项行动;(9)开展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主要是电线、电缆、消防产品、建筑材料等进行随机抽检100个批次;(10)严格管控煤炭、成品油质量,助力银川“蓝天工程”。随机抽查成品油140个批次;对全市散煤销售点监督检查进行全覆盖,并随机抽检110个批次;(11)名牌产品、市长质量管理奖的组织实施。根据《银川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办法》的规定,2019年将组织开展市长质量奖评定1次;(12)节日期间开展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快递公司计量器具专项检查和免费检定;(13)对强制性认证产品企业进行了检查;(14)对银川市三区重点用能企业进行监督检查;(15)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大型游乐设施、危险化学品储存专项检查;(16)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人员进行理论和实地教学相结合的培训;(17)在安全月、质量月、“安全生产万里行”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特种设备事故应急自救措施等安全常识;(18)市局机关、四个分局及22个监管所机房、机柜、计算机及外设设备、应用软件、内、外网络线路维护、维修、数据备份及网络运行安全防护、评测费;(19)单位兴泾、掌政市场监督管理所、挂职干部乡镇补贴。
2.2013805市场监管执法”400万元。一是做好市打传领导小组的办公室工作,牵头各成员单位开展打击传销工作,贯彻落实《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有功人员经查实后,按奖励标准和方法进行奖励,形成社会共治的氛围。 二是开展节日市场、食品市场、旅游市场、农资市场、特种设备经营等专项整治及酒类、汽车配件等打假行动,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发展环境,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是加大对流通领域产品检测工作,重点是农资、电线、电缆、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家用电器、纺织品、成品油、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等实施质量监督买样抽检;对投诉、举报移交的案件,购买样品、支付检验,为查扣的物资进行检测、鉴定;四是为了加强常规工作和对外工作的规范性,聘请律师,作为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五是2019年计划对干部进行封闭式培训,以提升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六是认真落实银川市“扫黄打非”工作部署,大力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和深化网上“扫黄打非”工作。七是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银政办法【2018】172号)文件要求,进行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车辆等购置更新。
3.2013806消费者权益保护80万元。3.15期间,通过媒体,积极宣传消费维权年主题活动,3.15活动主会场及分会场布置、策划、参与3.15晚会活动、销毁假冒伪劣物资;及时受理、调查消费者投诉、举报,妥善处理消费纠纷,畅通消费维权通道;开展“放心消费在银川”创建活动,通过此活动增强人们消费维权意识;实行消费维权“五进”和消费环节经营环节、赔偿先付两项制度;加强市场经营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聘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加强专业委员会、行业协会、律师志愿团等社会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开展重点领域商品和服务监督检查活动;组织消费者开展涉及老百姓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消费调查、消费体察活动;银川市消费者协会微网站平台建设,聘请专人对消协微网站平台建设和维护;定期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费知识;
4.2013811标准化管理”20万元。提升标准化在各行业领域支撑与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各行业部门主动融入标准化发展中来。加快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推动新兴业态标准化发展增强高水平、高质量、有特色的标准供给;2019年制(修)订标准及标准体系2个,(试点)培育建设服务业标准化2个;探索在居民和家庭、养老、旅游等领域进行标准实施效果评价,通过开展国家级、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工作经验,辐射、带动、引领服务业各领域全面发展。组织开展企业标准、团体标准普法宣传、培训;
5.2013812药品事务16万元。对药品安全知识进行宣传与培训; 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公益性活动对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单位监督检查;对回收的过期药品及各分局查扣的假劣药品进行保管、储存、运输、销毁;
6、2013813医疗器械实务1万元。全面推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督促指导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范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做好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监管。对三区乡镇卫生院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覆盖。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举办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做好医疗器械抽样工作;
7.2013814化妆品事务2万元。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增强风险意识,进一步提升生产管理水平;对生产经营企业、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提高监管人员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能力和化妆品抽样和快检技术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普及安全消费知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祛斑、美白类等6大类化妆品监督抽样120批次;
8.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738万元。
(1)明厨亮灶项目补助资金88万元。主要用于1、大型餐厅补贴5000元/每户*20户=10万元;2、 中型餐厅补贴3000元/每户*50户=15万元;3、小型餐厅补贴1500元/每户*300户=45万;4、支付智慧食安监管系统测评费用10万元;5、印刷明厨亮灶宣传手册2万元;6、明厨亮灶监控设备拆除、二次安装费用6万元。
(2)食品安全工作专项项目5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风险监测专项经费(抽样买样、检测),主要抽检酒类、乳制品、食用油、酱醋、豆制品、大米、面粉、熟肉、元宵、粽子、月饼、牛羊肉等,检测批次不少于10000批次; 开展学校食堂、农家乐、重点餐饮单位、重点品种等专项整治;继续强化餐饮单位量化等级“晋位升级”,大型餐厅量化等级评定工作;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共抽检250批次;开展食品生产示范企业活动,倒逼企业提高自律意识;依据《银川市食品安全奖励办法》对食品案件举报人予以奖励,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开展“智慧食安”食品流通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地发展,保障人民饮食健康,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车的作用,利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配备有食品快速检测仪、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等专业设备,在元旦、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来临之际,对食品市场进行巡回检测,切实保障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
(3)食品安全项目(食安办工作经费)600万元。一是市本级食品安全购样、检测经费。计划抽检食用农产品5450批次,食品生产500批次,食品流通1000批次,餐饮环节500批次,食品相关产品300批次,共4800批次。二是建设银川市食品安全应急指挥平台系统: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修订版)“加强指挥监管,运用大数据提升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的要求,通过基础资料、应急业务、移动应用、数据对接等功能设置,确保食品安全应急信息及时、有效,为政府提供准确处置预案。三是举办银川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根据《银川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举办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四是对完成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实施政策奖励;五是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六是食安办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考核、评价,督查工作落实和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印制工作表册以及必要的法律文书等;七是组织实施课题研究及学习考察和培训;八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设立《银川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兑现奖金专项资金。
三、关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8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4万元,公务接待费2.5 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4.5万元比2018年152万元,增加32.5万元,增加了21.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有干部出国参加学习交流产生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3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保留使用的执法车辆购置时间久,车辆状况差,执法时常常抛锚,按照车辆管理办法及报废相关规定,2019年计划更新3辆执法车辆,每辆价格控制在12万元以内。公务用车运行费144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5比上年2018年8万元,减少5.5万元,降低了68.7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预算。
四、关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收入总预算 9500.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500.2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9500.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500.2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9500.2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预算收入 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 9500.2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个独立编制机构,22 个内设机构、1 个直属机构、4 个派出机构,22个市场监管所,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1000.26万元,比2018年1010.22万元减少9.96万元,下降0.99%。主要原因是:今年政府将原市工商局和工商兴庆一分局办公楼交邮政局、银川市卫计委使用,办公采暖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95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32.2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电脑、车辆等购置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19214.7平方米,价值4578.06万元;土地1354.47平方米,价值2.4万元;车辆42辆,价值898.53万元;办公家具价值235.02万元;其他资产价值4037.66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19214.7平方米,价值4578.06万元;土地1354.47平方米,价值2.4万元;车辆42辆(含待报废未进行账务处理车辆,实有车辆36辆),价值898.53万元;办公家具价值353.32万元;其他资产价值3299.94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1、2019年预算绩效开展工作计划
2019年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积极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在编制预算时填报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时效指标、项目效果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改进,加强控制和管理,总结经验,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使项目资金的使用达到预期目标。
2、2019年公开绩效目标的项目概述
(1)明厨亮灶项目补助资金88万元。主要用于:对新增370户餐饮单位进行厨亮灶改造,打破以往“厨房重地,闲人免进”的惯例,对运行的智慧食安监管系统进行测评;印刷“明厨亮灶”科普知识宣传手册;对明厨亮灶监控设备进行维护。
(2)药品监督管理事务16万元。全面落实“四个最严”监管要求,加强对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对监管人员和药品经营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督促企业严格自律;印制安全用药提示、药品经营企业规范管理警示宣传海报、折页、家庭过期药品公益性活动宣传手册等,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用药常识;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自治区局的安排部署及结合本市监管实际,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持续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公益性活动,不断提升市民安全用药意识与能力。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