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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2/2020-00004 | 发布日期: | 2020-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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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计划财务科 |
名 称: | 银川市本级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 |
银川市本级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在立法权限内,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等。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落实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县(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
(6)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7)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依法承担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报告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计量与认证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监督管理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计量强制检定工作。监督规范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依法对计量技术机构和计量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0)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和规范。监督管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执行。负责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推行。
(11)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规划、政策和制度。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和处理知识产权争议、维权援助、纠纷调处。
(12)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和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建立药物滥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预警、评价机制。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负责全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等特殊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
(1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14)强化对纳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范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国内提高地方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市建设。
2.严守安全底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的放心、吃得放心。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依法监管,强化风险管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4.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7)有关责任分工:
1.与市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拟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
2.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不出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3.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负责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及其系统维护、信息监测和采集、分析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添加剂、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食品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和安全事故追溯以及监管等工作职责。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沟通情况,研究解决涉及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各部门要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与市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预算,无纳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个独立核算单位,内设22个正科级科室、下设3个专业直属稽查大队。与上年度相比,由于机构改革,三区分局财务独立核算,减少了4个分局及22个市场监管所机构。
2.人员情况: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编制共163人,其中:行政编制123人,事业编制37人,控制编制人员3人。比上年减少68.41%,是因为机构改革三区分局财务独立核算造成的。短期用工11人,与上年增减无变化。编制内实有人数138人。其中:行政人员104人,事业人员33人,控制编制1人,比上年减少71.6%,是因为机构改革三区分局财务独立核算造成的。离休人员1人,与上年增减无变化。
3.2020年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有公务车辆5辆,与上年相比减少31辆,减少了86.11%主要是机构改革,三区财务独立核算,车辆分配到各分局。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一、本年收入 | 4315.73 | 一、本年支出 | 4315.73 | 4315.73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4315.7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691.96 | 3691.96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45.54 | 245.54 |
|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225.74 | 225.74 |
| |
|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152.49 | 152.49 |
| |
二、上年结转结余 | 二、年末结转结余 |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
收入总计 | 4315.73 | 支出总计 | 44315.73 |
注:支出预算功能科目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据实填写,其他科目删除。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 2019年执行数 | 2020年预算数 | 202年预算数与2019年执行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增减额 | 增减% | |
** | ** | 1 | 2 | 3 | 4 | 5 | 6.00 |
合计 | 10486.9 | 4315.73 | 2840.73 | 1475 | -6171.17 | -58.85 | |
2013801 | 行政运行 | 6987.25 | 2216.96 | 2216.96 | -4770.29 | -68.27 | |
2013802 | 一般行政管理实务 | 6.56 | 150 | 150 | 143.44 | 2186.59 | |
2013299 | 其它组织事务支出 | 4.84 | -4.84 | -100.00 | |||
2013804 | 市场监督管理专项(2019年) | 82.27 | -82.27 | -100.00 | |||
2013804 | 市场主体管理(2020年) | 0 | 10 | 10 | 10 | ||
2013805 | 市场监管执法(2019年) | 318.54 | -318.54 | -100.00 | |||
2013805 | 市场秩序执法(2020年) | 0 | 354 | 354 | 354 | ||
2013806 | 消费者权益保护 | 59.15 | -59.15 | -100.00 | |||
2013810 | 质量基础 | 0 | 30 | 30 | 30 | ||
2013811 | 标准化管理 | 14.19 | -14.19 | -100.00 | |||
2013812 | 药品事务 | 17.04 | 1 | 1 | -16.04 | -94.13 | |
2013813 | 医疗器械事务 | 1 | 1 | 1 | 0.00 | ||
2013814 | 化妆品事务 | 2 | 1 | 1 | -1 | -50.00 | |
2013815 | 质量安全监管 | 0 | 328 | 328 | 328 | ||
2013816 | 食品安全监管 | 0 | 600 | 600 | 600 | ||
2013899 |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 1292.63 | -1292.63 | -100.00 | |||
2040202 | 一般行政管理实务 | 10 | -10 | -100.00 |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2.76 | -12.76 | -100.00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0 | 10.4 | 10.4 | 10.4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61.19 | 156.76 | 156.76 | -404.43 | -72.07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79.62 | 78.38 | 78.38 | -1.24 | -1.56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57.75 | 78.38 | 78.38 | -179.37 | -69.59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69.92 | 147.36 | 147.36 | -122.56 | -45.41 | |
2119901 |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 12 | -12 | -100.00 | |||
2169999 |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36 | -1.36 | -10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99.18 | 122.49 | 122.49 | -276.69 | -69.31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97.65 | 30 | 30 | -67.65 | -69.28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经济科目 | 基本支出预算 | |||
经济科目编码 | 经济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支出 | 日常公用支出 |
总计 | 2840.73 | 2555 | 285.73 | |
301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2643.28 | 2544.6 | 98.68 |
30101 | 基本工资 | 637.07 | 637.07 | |
30102 | 津贴补贴 | 507.9 | 507.9 | |
30103 | 奖金 | 37.52 | 37.52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
30107 | 绩效工资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56.76 | 156.76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78.38 | 78.38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78.38 | 78.38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147.36 | 147.36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1.76 | 11.76 | |
30114 | 医疗费 | 122.49 | 122.49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865.66 | 766.98 | 98.68 |
302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187.05 | 187.05 | |
30201 | 办公费 | 30 | 30 | |
30202 | 印刷费 | 2 | 2 | |
30203 | 咨询费 | |||
30204 | 手续费 | |||
30205 | 水费 | 5 | 5 | |
30206 | 电费 | 15 | 15 | |
30207 | 邮电费 | 20 | 20 | |
30208 | 取暖费 | 20.1 | 20.1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
30211 | 差旅费 | 2 | 2 |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30213 | 维修(护)费 | 8 | 8 | |
30214 | 租赁费 | |||
30215 | 会议费 | |||
30216 | 培训费 | 3 | 3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1 | 1 |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
30226 | 劳务费 | 8 | 8 |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
30228 | 工会经费 | 11.31 | 11.31 | |
30229 | 福利费 | 0.43 | 0.43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 | 20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 | 1 |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0.21 | 40.21 | |
303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0.4 | 10.4 | |
30301 | 离休费 | 10.4 | 10.4 | |
30302 | 退休费 | |||
30303 | 退职(役)费 | |||
30304 | 抚恤金 | |||
30305 | 生活补助 | |||
30306 | 救济费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
30308 | 助学金 | |||
30309 | 奖励金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
310 | 四、资本性支出 |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2019年预算数 | 2019年执行数 | 2020年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车辆购置费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小计 | 公务车辆购置费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小计 | 公务车辆购置费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84.5 | 2 | 182.5 | 36 | 144 | 2.5 | 111.7 | 1.44 | 111.62 | 35.94 | 73.8 | 0.52 | 21 | 21 | 20 | 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 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 | 2020年预算数 | 2020年预算数与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增减额 | 增减% | |||
小计 | 人员经费 | 日常公用经费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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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 4315.73 | 一、行政支出 | 4315.73 |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4315.73 |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 4315.73 |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 | ||
二、事业预算收入 | 二、事业支出 | ||
其中:非同级财政拨款(科研及辅助活动) |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 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 | ||
三、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 三、经营支出 | ||
四、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 四、上缴上级支出 | ||
五、经营预算收入 |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六、债务预算收入 | 六、投资支出 | ||
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 七、债务还本支出 | ||
八、投资预算收益 | 八、其他支出 | ||
九、其他预算收入 | |||
本年收入合计 | 4315.73 | 本年支出合计 | 4315.73 |
十、上年结转 | 九、年末结转结余 | ||
(1)财政拨款结转 | (1)财政拨款结转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2)非财政拨款结转 | (2)财政拨款结余 | ||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十一、上年结余 | (3)非财政拨款结转 | ||
(1)财政拨款结余 |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4)非财政拨款结余 | ||
(2)非财政拨款结余 |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 ||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5)专用结余 | ||
(3)专用结余 | (6)经营结余 | ||
(4)经营结余 | |||
收入总计 | 4315.73 | 支出总计 | 4315.73 |
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 事业预算收入 | 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 经营预算收入 | 债务预算收入 | 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 投资预算收益 | 其他预算收入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小计 | 其中: | 小计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 ||||||||
非同级财政拨款(科研及辅助活动)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 ||||||||||||||
4315.73 | 4315.73 | 4315.73 | |||||||||||||
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本年支 出合计 | 行政 支出 | 事业支出 | 经营 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投资支出 | 债务还本支出 | 其他支出 |
合计 | 4315.73 | 4315.73 | |||||||
2013801行政运行 | 2216.96 | 2216.96 | |||||||
2013802一般行政管理实务 | 150 | 150 | |||||||
2013804市场主体管理 | 10 | 10 | |||||||
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 | 354 | 354 | |||||||
2013810质量基础 | 30 | 30 | |||||||
2013812药品事务 | 1 | 1 | |||||||
2013813医疗器械事务 | 1 | 1 | |||||||
2013814化妆品事务 | 1 | 1 | |||||||
2013815质量安全监管 | 328 | 328 | |||||||
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 | 600 | 600 | |||||||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 | 10.4 | 10.4 | |||||||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56.76 | 156.76 | |||||||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78.38 | 78.38 | |||||||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 | 78.38 | 78.38 | |||||||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 | 147.36 | 147.36 | |||||||
2210201住房公积金 | 122.49 | 122.49 | |||||||
2210203住房补贴 | 30 | 30 |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315.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15.7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15.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315.7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91.96万元:“2013801行政运行”2216.96万元;“2013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0万元“2013804市场主体”10万元;“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354万元;“2013810质量基础”30万元;“2013812药品事务”1万元;“2013813医疗器械实务”1万元;“2013814化妆品事务”1万元;“2013815质量安全监管”328万元;“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6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54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0.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6.76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8.3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25.74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8.38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7.3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52.49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22.49万元;“2210203购房补贴”30万元。
二、关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40.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2840.73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8665.33万元,减少5824.6万元,下降67.2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单位机构改革,三区分局财务独立核算。
人员经费25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37.07万元、津贴补贴507.9万元、奖金37.52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1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6.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8.3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78.3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7.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76万元、住房公积金122.4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66.98万元。
公用经费285.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20万元、取暖费20.1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8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1.31万元、福利费0.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他交通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2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务交通补贴)98.6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4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47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2013802 一般行政管理实务”150万元;“2013804 市场主体管理”10万元;“2013805 市场秩序执法”354万元;“2013810 质量基础”30万元;“2013812 药品事务”1万元;“2013813医疗器械事务”1万元;“2013814 化妆品事务”1万元;“2013815 质量安全监管”328万元;“2013816 食品安全监管”60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1821.57万元,减少了346.57万元,减少了19.03%,主要是因为今年减少了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支出10万元;二是减少第十一届中国商标品牌节分论坛评审费用1.36万元;三是减少环境综合治理先进奖励及工作经费12万元;四是减少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及生活补助经费4.84万元;五是民生实事项目液化气钢瓶监管平台建设费用201.87万元;六是减少明厨亮灶支出65.09万元;七是减少文明城市整改创建资金支出6.56万元,八是减少自治区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放心肉菜超市建设等支出44.85万元。
1.20138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1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6.56万元,增加143.44万元,增长了2186.59%,增长原因是因为2019年无该业务支出。主要用于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兴庆、金凤、西夏现使用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4086.12平方米,为了保证机关办公楼内卫生、楼内会务接待、门卫安全监控及停车场管理到位,委托物业公司对局机关及四个分局办公楼进行统一管理,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2.201380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1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82.27万元,减少了72.27万元,降低了87.84%,主要是《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原20138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修改为201380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并同时修改了科目说明。主要用于全面落实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企业年报公示宣传工作,定期开展对市场主体的政策法规宣传和对市场监管人员的业务教育培训;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短信进行年报及企业信息公示宣传;印制宣传册、宣传折页、宣传海报等。提高年报信息的知晓率,使年报率达到80%以上。
3.201380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款)35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18.54万元,增加35.46万元,增长了11.13%,主要是《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原20138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修改为201380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并同时修改了科目说明。包括市场管理综合执法项目经费和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经费。
(1)市场管理综合执法项目经费304万元。主要用于一是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 。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宣传,教育群众远离传销组织、传销活动。贯彻落实《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有功人员奖励;二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治理各类行业乱象,查处违法案件,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三是执法领域的食品、药品、工业产品抽检检测工作;四是聘请法律顾问,加强执法工作的规范性;五是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升培训费;六是价格监测监督执法检查;七是对全局执法干部人事档案500本进行数字化加工;八是开展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培训;九是加强网络市场监管,规范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十是对重点行业的合同条款开展监督检查,推广使用和规范格式合同;十一是查处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十二是指导督促集贸市场规范管理;十三是组织开展3.15系列活动;十四是开展“放心消费在银川”创建活动;十五是消协微网站平台建设维护;十六是调查、调解消费纠纷,做到重大、群体性举报投诉、消费舆情上报及时,消费投诉举报数据分析与运用准确,消费诉求办结率100%;十七是定制执法服装;十八是根据财政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市局机关内部制度信息管理系统;十九是执法网络及各业务平台维护费用。
(2)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对新增专利达到30件以上且发明专利占50%以上的企业给予20元补助;二是对新增专利达到20件以上且发明专利占50%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三是对新增专利达到10件以上且发明专利占50%以上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
4.20138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30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主要用于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有效促进产品质量提升,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产品质量总体目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二是通过加大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计量、认证认可的守法及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共进行宣传2-3次;三是通过聘请技术专家联合开展专项督查工作,提高各项专项检查的专业性,共计划至少开展6-15次联合督查检查;四是对各分局人员和企业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各分局人员及各单位管理水平,共计划进行1-2场次;五是提升标准化在各行业领域支撑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各行业部门主动融入标准化发展中来;六是加快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推动新兴业态标准化发展,增强高水平、高质量、有特色的标准供给。
5.20138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7.04万元,减少16.04万元,减少了94.13%,主要用于一是通过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自治区局的安排部署及结合本市监管实际,印制宣传海报、折页等,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用药常识进行宣传不少于3次、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不少于3次,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二是通过对药品监管人员的培训预计培训2次,培训人员200人次,着力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同时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自律,规范经营。
6.20138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1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一是加强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的培训。加强医疗器械从业人员的培训,使其熟悉和掌握国家现行医疗器械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提升监管人员的监管水平;二是开展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对医疗器械安全科普知识的知晓率;三是开展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监督抽检工作,有效净化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四是加强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对上市产品进行风险监测,为产品预警提供科学依据,确保辖区用械安全。
7.20138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万元,减少了50%。主要用于一是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对化妆品经营企业、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提高监管人员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能力和化妆品抽样技术水平;三是开展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普及安全消费知识;四是组织开展全市化妆品国抽、省抽,共抽检160批次。
8.20138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共328万元,比上年增减328万元,增长了100%。因为该科目是2020年新增科目。包含银川市市场质量奖和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两个项目。
(1)银川市市长质量奖项目300万元。主要是用于根据《银川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规定,开展第三届市长质量奖获奖评定,并对评定的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发放奖励。
(2)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28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杜绝和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二是对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三是强化执法检查专业性,聘用专家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生产单位等进行检查;四是市长质量管理奖的培育和实施;五是质量发展纲要、质量月等进行科普宣传,以提高全民、企业主体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常识知晓率;六是落实“质量强区”,建设“质量强市”。
9.“20138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6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00万元,增长了100%,因为该科目是2020年新增科目。主要用于:一是食品监督抽检,完成5600批次抽检计划;二是食品评价性抽检,完成1200批次抽检计划;三是食品安全宣传,主要是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氛围营造,制作灯杆宣传道旗、宣传栏等;四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制作宣传展板、知识读本等;五是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聘请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本地食品安全满意度评价调查;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六是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实战演练);七是外出培训、考察和交流学习;八是落实健康银川建设项目(天然有毒食品和含有毒物质食品标本室建设);九是开展食品安全考核调研;十是委托第三方开展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十一是银川市投诉举报奖励专项资金。
三、关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万元,比2019年184.5万元减少163.5万元,减少了88.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单位无出国(境)培训学习交流的计划;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3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车辆购置更新计划;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124万元,主要原因单位三个分局财务独立核算,将单位36辆车辆中的31辆分配到各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剩余车辆5辆;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关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收入总预算4315.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15.7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4315.7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315.7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315.73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4315.73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1个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5.73万元,比2019年预算1000.26万元减少714.53万元,下降了71.43%。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三个直属分局财务独立核算,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394.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2.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含三个分局的资产,因为资产还未全部分配到各分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19215平方米,价值4578.06万元;土地1354平方米,价值2.4万元;车辆36辆,价值 788.67万元;办公家具价值352.7万元;其他资产价值9660.54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19215平方米,价值4578.06万元;土地1354平方米,价值2.4万元;车辆36辆,价值788.67万元;办公家具价值352.7万元;其他资产价值9660.54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1.2020年预算绩效开展工作计划
2020年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单位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在编制预算时从项目完成、时效指标、项目效果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是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改进,不断的完善、补充各项绩效指标,加强控制和管理,总结经验,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使项目资金的使用达到预期目标;二是定期查看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结合指标情况确定我局预算资金与实际使用情况之间的差异程度,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三是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提供改进的意见或建议。
2.2020年公开绩效目标的项目概述
2020年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11个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其中:
(1)机关运行维护费150万元。目标: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兴庆、金凤、西夏现使用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4086.12平方米,为了保证机关办公楼内卫生、楼内会务接待、门卫安全监控及停车场管理到位,委托物业公司对局机关及三个分局办公楼进行统一管理,需支付物业管理费,经过测算2020年物业管理费用共150万元。
(2)市场综合管理专项业务经费10万元。目标:全面落实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企业年报公示宣传工作,定期开展对市场主体的政策法规宣传和对市场监管人员的业务教育培训;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短信进行年报及企业信息公示宣传;印制宣传册、宣传折页、宣传海报等。提高年报信息的知晓率,使年报率达到80%以上;
(3)市场管理综合执法项目经费304万元 。目标: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制假售劣行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规范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加强价格监督,打击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行为,保护知识产权,通过开展多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稳定繁荣市场,对银川市辖区所有领域的违法行为线索100%清查,全面践行“六个着力,六个当好”使命职责,保障“三大安全”,围绕新时代市场监管业务工作,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培养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改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市局机关内部控制信息管理信息化管理系统。组织开展3.15系列活动;调查、调解消费纠纷,做到重大、群体性举报投诉、消费舆情上报及时,消费投诉举报数据分析与运用准确,消费诉求办结率100%,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执法网络及各业务平台维护费用。
(4)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经费50万元。目标:一是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提升全市企业创新能力;二是推动企业核心技术转移转化,提高专利技术运用水平;
(5)市场质量基础工作项目经费30万元。目标: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有效促进产品质量提升,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产品质量总体目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二是通过加大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计量、认证认可的守法及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共进行宣传2-3次;三是通过聘请技术专家联合开展专项督查工作,提高各项专项检查的专业性,共计划至少开展6-15次联合督查检查;四是对各分局人员和企业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各分局人员及各单位管理水平,共计划进行1-2场次;五是提升标准化在各行业领域支撑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各行业部门主动融入标准化发展中来;六是加快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推动新兴业态标准化发展,增强高水平、高质量、有特色的标准供给。
(6)药品监督管理事务1万元。目标:一是通过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自治区局的安排部署及结合本市监管实际,印制宣传海报、折页等,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用药常识进行宣传不少于3次、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不少于3次,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二是通过对药品监管人员的培训预计培训2次,培训人员200人次,着力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同时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自律,规范经营。
(7)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事务1万元。目标:一是加强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的培训2期150人次。加强医疗器械从业人员的培训,使其熟悉和掌握国家现行医疗器械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提升监管人员的监管水平;二是开展科普知识宣传不少于2次,印制宣传资料1000本提高公众对医疗器械安全科普知识的知晓率;三是开展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及专项整治不少于次、监督抽检工作3批次,有效净化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四是加强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对上市产品进行风险监测,为产品预警提供科学依据,确保辖区用械安全。
(8)化妆品管理工作经费1万元。目标:银川市三区共有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1398家,其中:生产企业1家,大型商场(超市)51家,零售店251家,直销企业19家,专卖(直营)、批发零售149家,美容美发880家,足浴47家。围绕“化妆品安全”,以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风险管理理念,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开展突出问题大整治、风险隐患大排查、质量安全大抽检,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积极探索社会共治有效方式,努力使化妆品监管水平再上新台阶,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9)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28万元。目标:一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整治5次,杜绝和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二是对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进行培训2次,提高综合素质;三是强化执法检查专业性,聘用专家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生产单位等进行检查;四是长质量管理奖的培育和实施;五是质量发展纲要、质量月等进行科普宣传,以提高全民、企业主体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常识知晓率;六是落实“质量强区”,建设“质量强市”。
(10)银川市市长质量奖项目300万元。目标:响应国家质量强国战略。落实质量强区、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发挥标杆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企业主体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
(11)食品安全项目(食安办)600万元,目标:开展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努力提升市民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食品监督抽检5300批次;二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宣传资料印刷,制作宣传展板50个,印制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读本4000本;三是开展送法“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市场、进企业”活动;四是聘请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本地食品安全满意度评价调查;五是银川市投诉举报奖励专项资金。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其他说明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