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划计划工作总结

索 引 号:640100-122/2018-45720 发布日期:2018-06-27
发布机构: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银川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银川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各相关科室,稽查大队:

现将《关于开展银川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关于开展银川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中

期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2.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自评)

报告的框架提纲

3.《银川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有关任

务及重大项目分工

4.银川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关于开展银川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是实施《银川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市局决定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的目的和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要求,紧紧围绕规划已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全面客观评价规划实施情况,分析总结规划实施以来的有益经验和问题短板,结合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十三五”后期工作的发力点,提出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圆满完成规划既定目标任务,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保障公民饮食用药安全。

二、成立评估工作小组

  长:左  弘

副组长:宋英花、孙晓明、孙剑平、彭安民、马小龙、

付少刚、韩海英、俞光云、宋  力、王文明、

叶永安

  员:赵培元、马红梅、淮  斌、吕恒梅、尹改青、

黄晓源、杜继红、章  健、张  屏、张翠红、

叶  辉、唐金生、王军乐、康卫、张瑞

丁明磊、魏  庆、陆  川、张  辉、朗随永、

杜恩泽

三、评估的原则和方法

(一)评估原则

照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的要求,遵循全面系统、突出重点、科学严谨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规划中期评估。

(二)评估方法

1.全面评估与重点评估相结合。对照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对本科室、分局承担的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发现短板和瓶颈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对各个领域中的重点指标、重大项目、重要保障措施以及跨部门的工作项目进行重点评估。突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2.自我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各科室、各分局要深入基层所调查研究,归规划中的目标任务进行自我评估。必要时,委托相关研究机构或专家学者开展第三方评估,采取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方式听取相关单位和市民的意见。

3.过程评估与效果评估相结合。各科室、各分局要评估围绕规划实施所开展的主要工作、采取具体措施及其落实情况,也要加强对规划所涉及的领域实施成效、人民满意程度以及对中长期发展的影响进行评估。

4.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定量分析要对量化指标的达标状况进行判断,通过比较,明晰本部门、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所处的水平,找到差距,把握指标的发展趋势,提出相应对策;定性评估要根据工作标准、效能标准,注重剖析典型案例,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全面客观评价规划的实施成效。

四、评估工作内容

规划推进及目标达标情况。通过对照定量目标的达标标准,综合分析定性目标的实际状况,判断各项目标是否达标,并分析其原因,查找目前的短板问题,提出工作措施以及政策建议。

五、评估完成时限

2018年6月至7月初,集中开展评估工作。2018年7月10日前,完成专项自我评估报告,纸质版经市局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送市局食品协调应急管理科,电子版发至应急科邮箱(sp4119225@163.com)

六、评估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中期评估工作是进一步推进规划目标全面完成、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科室、各分局要在中期评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强化措施,保证中期评估顺利开展。

(二)保证评估质量。各科室、各分局要收集真实可靠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客观评价,做出符合实际的评估结论,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评估方法、内容和框架提纲(附件2)完成评估工作。

(三)广泛开展宣传。各科室、各分局要把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举措和突出成效贯穿于评估的全过程,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共同参与、全面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努力构建共治共享的食品药品安全格局。

附件2:

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自评)报告的框架提纲

一、“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

(一)主要内容

1.对照《银川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要求和规划主要目标与重点任务分工要求,在本部门、本辖区范围内对规划中提出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等内容的进展情况和执行情况,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程度等方面进行评估。

2.对照《银川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系列指标,结合实际进行逐一评估,并客观分析指标结果的原因。

3.梳理近两年主要指标数据波动情况,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提出规划指标调整建议,不断完善适合银川市目前发展实际的科学合理的食品药品安全指标体系。需充分说明调整理由和测算依据,突出调整的具体方案以及相关影响。

(二)起草要求

1.目标指标进展。对规划中涉及的全部指标和有关任务及重大项目分工按照年度进展情况、规划末期的预计完成情况进行梳理评估,并明确指标的具体口径说明。具体参考如下:

指标

名称

单位

名称

2015年基期

2016年进展

2017年进展

2018年

6月进展

2020年目标

进展评价和预期完成情况判断

在餐饮业开展“明厨亮灶”工作

餐饮科

全市×××家餐饮企业,有100家开展了“明厨亮灶”工作

全市×××家餐饮企业,有1000家开展了“明厨亮灶”工作

全市×××家餐饮企业,有5000家开展了“明厨亮灶”工作

全市×××家餐饮企业,有7000家开展了“明厨亮灶”工作

全市×××家餐饮企业全部实现了“明厨亮灶”建设

指标工作进展顺利,能在“十三五”末完成该项指标任务。

2.主要任务进展。对本部门、本辖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体发展情况以及规划中涉及的主要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梳理评估,着重突出亮点和特色,聚焦分析重大举措的进展情况,突出数据和事实,避免一般性的工作总结。

3.典型案例分析。提交1-2个近两年本部门、本辖区规划实施过程中具有标志性、影响力好示范性的典型案例(相关措施、活动、政策、事件、案件),总结提炼在全市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4.重大项目进展。树立本部门、本辖区“十三五”以来已经完成、正在建设或即将建设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评估重大项目实施推进中的主要成效或者社会满意程度。

5.政策汇编。梳理“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以地方党委、政府或者部门名义出台的本领域主要政策文件。

二、“十三五”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主要瓶颈

结合实际以及评估结果,梳理本部门、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实施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为规划的后续开展进一步明确方向和重点内容。

三、“十三五”后期重点任务

(一)主要内容

按照“十三五”规划的目标和内容,结合评估结果,给出顺利推进本部门、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对策措施,明确“十三五”后半期工作的重点任务,其中着重加强(不限于)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食品药品质量监管标准体系、全品种全流程质量追溯体系及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等领域的内容。

(二)起草要求

1.发展思路。在总结成效、分析趋势和梳理问题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本部门、本辖区到2020年以及更长远发展的主要思路。

2.下一步措施。结合趋势和问题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推进“十三五”规划落实,能够取得实效的具体工作举措。

四、保障措施及政策诉求

从组织、资金、政策以及人才等角度突出顺利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工作的保障措施及政策诉求,确保2020年圆满完成规划任务。

五、有关任务及重大项目分工调整建议

结合监管实际,论证是否需要对本部门、本辖区《银川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项目和内容进行动态调整,并提出具体建议和充分理由。

附件3:

《银川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有关任务及重大项目分工

一、发展目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

责任部门

责任领导

时间节点

1

重大活动餐饮安全“零事故”

100%

餐饮科

宋力

截止2018年6月达到的标准

2

年食品抽样量达到4批次/千人

100%

应急科

马小龙

截止2018年6月达到的标准

3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率符合要求

截止2018年6月达到的标准

4

继续保持无原发性重大药品安全事件,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的评价性抽验总体合格率符合要求

98%

药品科

韩海英

截止2018年6月达到的标准

5

农产品抽检质量安全合格率符合要求

98%

流通科

孙剑平

截止2018年6月达到的标准

6

医疗器械产品抽验合格率符合要求

98%

医疗器械科

韩海英

截止2018年6月达到的标准

7

保健食品抽检合格率符合要求

96%

保化科

王文明

截止2018年6月达到的标准

8

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零事故”

100%

应急科

马小龙

截止2018年6月达到的标准

9

食品安全执法行为“零瑕疵”

100%

各分局

宋英花

孙晓明

孙剑平

彭安民

截止2018年6月达到的标准

10

对各类食品违法行为“零容忍”

100%

食品稽查队

宋力

截止2018年6月达到什么程度

11

网格化监管覆盖“零遗漏”

100%

食品流通科

孙剑平

截止2018年6月达到的标准

12

执法监管人员违法违纪“零发生”

100%

监察室

付少刚

截止2018年6月达到的标准

13

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达到规定要求

100%

组织人事科

宋英花

截止2018年6月达到什么程度

14

对各类监管对象的巡查覆盖率符合要求

100%

各分局

宋英花

孙晓明

孙剑平

彭安民

截止2018年6月达到什么程度

15

民生计划完成率符合要求

100%

抽检快检中心

应急科

孙剑平

马小龙

截止2018年6月达到什么程度

16

重大案件和群众举报问题的查处和反馈率符合要求

100%

食品稽查大队

药械稽查大队

投诉举报中心

孙晓明

  

叶永安

截止2018年6月达到什么程度

17

监管对象生产经营持证率符合要求

100%

食品流通科

食品生产科

餐饮科

孙剑平

宋力

截止2018年6月达到什么程度

18

国家基本药物生产、经营单位监管覆盖率符合要求

100%

药品科

韩海英

截止2018年6月达到什么程度

19

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符合要求

80%

组织人事科

宋英花

截止2018年6月达到什么程度

20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符合要求

96%

食品生产科

孙剑平

截止2018年6月达到什么程度

21

全市大中型餐饮企业、学校、单位食堂等食品安全监管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符合要求

100%

餐饮科

  

截止2018年6月达到什么程度

22

对餐饮单位使用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率符合要求

23

大中型餐饮业餐具消毒合格率符合要求

24

基本药物监督抽检覆盖面达到要求

100%

药品科

韩海英

截止2018年6月达到什么程度

25

药品不良反应年报告数中新的、严重不良反应报告书比例不低于报告总数的比例要求

15%

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韩海英

截止2018年6月达到什么程度

26

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要求

100%

保化科

王文明

截止2018年6月达到什么程度

27

保健食品、化妆品批发经营单位、专营店、大中型商场(超市)监督检查覆盖率符合要求

90%

保化科

王文明

截止2018年6月达到什么程度

28

保健食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符合要求

96%

保化科

王文明

截止2018年6月达到什么程度

29

特殊用途化妆品检测覆盖率符合要求

80%

保化科

王文明

截止2018年6月达到什么程度

30

执法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达到规定要求

75%

组织人事科

宋英花

截止2018年6月达到什么程度

31

保健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立情况

初步建立

保化科

王文明

截止2018年6月达到什么程度


二、主要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及重大

建设项目

责任部门

         

预计完成时间

1

“十三五”期间,全市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

各相关科室

各分局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期绩效评估责任分工的通知》(银市场监管发〔2018〕180号)、《银川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责任分工》(银食安委发〔2018〕4号)文件要求,对标标准,本着“谁失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指标。

2018年7月通过中期绩效评估;2018年12月通过国家创建办验收

2

严格食品生产准入

食品生产科

加强对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类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等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食品稽查大队

加大打击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力度,严厉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3

加强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

食品生产科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质量国家、行业和地方强制标准,抓好食品标签标识制度的建设实施,加大对备案食品企业安全标准的跟踪评价和监督检查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4

完善食品安全相关认证

食品生产科

食品流通科

大力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和产品的质量认证,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原料采购、半成品成品加工、市场流通等一系列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体系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5

加强监督抽查力度

应急科

制定统一的食品品种检测监控规划和计划,统一、科学地确定抽检批次、抽检品种,提高食品检验检测覆盖面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食品流通科

加强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和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一单通”和责任追究制度。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100%。建立和规范食品退市制度。加强市场巡查工作,实行网格化及动态管理。强化大型蔬菜批发市场、超市的蔬菜安全监测,及时公布监测结果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6

完善生产经营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流通科

提高流通企业的统一采购率、零售连锁率和集中配送率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食品生产科

食品流通科

餐饮科

运用物联网技术提升食品安全过程溯源管理能力,实现质量可溯源、风险可控制的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管理体系。完善食品追溯相关法规和标准,统一整合、规划各类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保证追溯链条的完整性和兼容性。逐步建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电子监管网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食品流通科

在大中型商场开通食品信息查询系统,实现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条件和产品质量电子监管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7

深化专项整治

食品生产科

食品流通科

餐饮科

突出抓好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学校、医院、幼儿园和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小型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整治和检查监督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8

加强餐饮监管

餐饮科

在全市餐饮服务环节积极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大力推进“厨亮灶”工作,探索农村红白喜事餐饮服务规范化管理模式,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监管,提倡使用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流动摊贩车等设备。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食品稽查大队

严厉查处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9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药品科

建立药品质量定期抽验、监督检查和不良反应记录备案制度。进一步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包装管理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10

鼓励发展现代化物流和连锁经营

大力支持大型药品物流企业加快发展,促进药品流通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

11

深化农村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鼓励药品批发企业面向农村配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加强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监管力度,实现规范管理、专业培训、统一配送

12

加强广告监督管理

商广科

综合稽查大队

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广告行为进行监测,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的协作机制,形成打击药品违法广告合力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13

引导合理用药

药品科

以临床用药为重点,加强科学合理用药宣传。推进“医药分离”,加强医风医德建设,遏制“大处方”等不合理用药现象。加强对医疗机构购进、储存、养护、使用药品的监管,探索建立消费者过期药品回收制度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14

强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药品科

药械稽查大队

加大血液制品、生物制品、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特殊药品等高风险品种生产经营使用情况以及网上邮购药品等行为监管力度,认真贯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定点生产、计划配给制度,落实特殊药品管理的资格审定、购用审批等规定,进一步完善特殊药品监管网络,严防流入非法渠道。加强对疫苗生产、销售、储运、使用等环节的全程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行为,坚决打击非法回收药品等违法行为。针对药品季节性、区域性消费特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不断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15

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

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加大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监督管理力度,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水平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16

加强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和中药材质量监管

药品科

深入开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中药源头监管,推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建立中药材规模化生产管理体系,促进中药材培育种植的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保证中药材生产质量。加强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产品的生产管理和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管,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产品结构优化,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17

加快设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

保化科

逐步建成自治区、市、县监测哨点三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18

加强医疗器械审查环节监管

医疗器械科

加大对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和低诚信等级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对一次性使用无菌、植入性、计划生育用医疗器械等国家重点监控产品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大对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对医疗器械实行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加大对高风险医疗器械和社会关注产品的检查范围和频率,实现生产全过程监管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19

加强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监管

医疗器械科

以医疗机构为重点单位,以高风险医疗器械为重点产品,以采购验收和植入器械的使用记录为重点环节,加大在用医疗器械的检测监管力度,推进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规范化,引导医疗机构对采购使用过程实行信息化管理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20

创新保健食品与化妆品安全监管模式

保化科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控制,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情况调查,探索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的监管新模式和新方法。依托食品安全检测与评价体系,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监测与评价。加大保健食品强制性标准实施力度,探索保健食品安全诚信分类管理,推行生产企业的电子监管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21

突出保健食品与化妆品安全监管重点

保化科

大力开展以特殊用途化妆品和特定保健食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市场抽检频次和力度,重点打击违法添加药物、禁用物质以及超量使用限用物质的行为,规范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秩序。建立和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召回监管制度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22

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素质

组织人事科

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加大培训力度,拓宽教育培训渠道,加强标准化监管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和专门急需人才引进和培养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23

加快食品药品信息化建设

办公室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建立以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的食品药品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信息的实时发布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24

加快食品药品业务监管能力建设

食品生产科

食品流通科

药品科

医疗器械科

保化科

餐饮科

逐步建立和完善包括生产过程实时监控系统、流通实时监管系统、农村“两网”系统、企业诚信管理和质量认证管理系统、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分类识别管理系统等业务监管辅助系统,实现科学监管、全程监管、准确预警和快速反应。建立产品质量信息数据库,定期公布产品质量信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加快数据库建设,实现数据异地备份,保证系统数据库安全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25

提升基础设施和装备水平

办公室

切实改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系统的基础设施条件,按上级有关要求加强药品检验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按国家标准配备执法装备。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推进社区和乡镇等基层监管设施设备建设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26

健全法规政策体系

法规科

严格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快建立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国际通行惯例相衔接、与改革开放和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需求相适应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法规政策体系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27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法规科

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建立食品药品监管重大决策的听证、论证制度。落实和完善行政问责制,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强化基层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28

完善社会诚信体系

企业科

食品生产科

食品流通科

药品科

医疗器械科

保化科

餐饮科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征信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披露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奖惩制度等,逐步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推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进一步营造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环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食品药品行业自律建设,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经营责任意识,加大打击惩处力度,提高违法失信成本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29

创新监管体制机制

食品生产科

食品流通科

药品科

医疗器械科

保化科

餐饮科

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理顺部门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完善统一的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动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各领域、各环节的全程有效监管。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薄弱环节监管,加强综合执法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加强行政监管体系建设,强化食品药品的行政监管责任和行政问责。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规划实施评估制以及责任追究制,推进形成层次分明、责任清晰、统一协调、全面覆盖的监管工作网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30

加强应急体系建设

应急科

坚持安全评估与风险预警相结合,建立健全分工协作、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处置得力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反应联动机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常态与应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健全可操作、重实用、能评估的应急预案。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跟踪、回访和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管理,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以及处理体系和应急检测、监测、报告和预警等技术支撑体系,配备各类应急设备器材。强化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和评估,建立完善市、县、乡三级应急反应联动平台,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监测和处置能力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31

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食品生产科

食品流通科

药品科

医疗器械科

保化科

餐饮科

各分局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教,重点在学校、社区和农村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教育。鼓励公众参与食品药品监督,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网上投诉举报,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批评、建议的渠道,推动设立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电话,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畅通政府与新闻媒体信息交流渠道

规划期内

持续推进


附件4:

银川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包括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5类产品,统称四品一械)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质量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银川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以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公共安全水平为根本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程监管理念,努力推进科学监管体系、依法监管体系和协同监管体系建设,全面加快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安全监管,有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推进我市“两宜”、“两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公共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至上。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民生问题的重中之重,以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本,把保障饮食用药安全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饮食用药安全需要,努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问题,努力消除不和谐因素,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食品药品安全发展的成果。

(二)坚持创新引领。切实把不断创新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支撑,积极探索市场监管规律,加快转变监管思路,改进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方法,加快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科学管理理念,提升食品药品技术装备水平和科学监管水平。

(三)坚持依法监管。切实把法规体系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基本保障,坚持有法可依、执法统一,围绕构建完善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长效工作机制,加快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法规政策,有效增强法规政策之间的系统性和协调性,规范监管行为,实现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全程依法监管。

(四)坚持部门联动。切实把部门协同监管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着力点,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充分发挥部门在各环节、各领域打击违法行为、保障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的作用,推进部门间协同监管体系建设,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新局面。

(五)坚持城乡共建。坚持把城乡一体化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原则,积极推进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积极探索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新模式,统筹城乡资源配置,促进城乡检测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强农村监管平台建设,提升农村监管能力,确保农村饮食用药安全。

(六)坚持社会参与。切实把社会参与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强大力量。加快食品药品安全公众信息互动平台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以互动监督推进全民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识,巩固全民参与、合力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三、发展目标

(一)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区域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力争实现重大活动餐饮安全“零事故”,年食品抽检样品数达到4批次/每千人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率100%,农产品抽检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8%以上。继续保持无原发性重大药品安全事件,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的评价性抽验总体合格率达98%以上,医疗器械产品抽验合格率达到98%以上。保健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6%以上。重大以上食品安全“零事故”,食品安全执法行为“零瑕疵”,对各类食品违法行为“零容忍”,网格化监管覆盖“零遗漏”,执法监管人员违法违纪“零发生”;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率达到100%,对各类监管对象的巡查覆盖率达到100%,民生计划完成率达到100%,重大案件和群众举报问题的查处和反馈率达到100%,监管对象生产经营持证率达到100%。

(二)监管能力全面加强。市、县、乡(镇)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体系更加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标准管理体系、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信息发布预警体系、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更加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初步建立。到2020年,食品检验机构标准参数检验覆盖率达到100%,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面达到95%以上,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发现率提高到99%,国家基本药物生产、经营单位监管覆盖面达到100%。药检机构具有基本药物快速检验能力。队伍素质明显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80%以上。监督检验产品覆盖率达到100%,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

四、食品安全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和监管责任,加强全程风险控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溯体系,切实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到2020年,全市大中型餐饮企业、学校、单位食堂等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对餐饮单位使用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率达100%,大中型餐饮业餐具消毒合格率达100%。建成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市、县、乡三级检验检测支撑机构,达到检验检测覆盖基本监管品种和基本项目。

(一)加强加工环节监管。

1.严格食品生产准入。完善和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准入条件和标准,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监管,加大打击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力度,严厉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等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

2.加强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质量国家、行业和地方强制标准,抓好食品标签标识制度的建设实施,加大对备案食品企业安全标准的跟踪评价和监督检查。

3.完善食品安全相关认证。大力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产品的质量认证,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原料采购、半成品成品加工、市场流通等一系列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加强特色食品认证管理,实现特色食品经营监管规范化。

(二)加强流通环节监管。

1.加强监督抽查力度。完善市场食品安全质量抽查和例行监测制度。按照全程监管原则,制定统一的食品品种检测监控规划和计划,统一、科学地确定抽检批次、抽检品种,提高食品检验检测覆盖面。切实加强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和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一单通”和责任追究制度。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100%。建立和规范食品退市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实行退市。加强市场巡查工作,实行网络化、网格化动态管理。加强对收购流通环节粮食质量的监督检查,完善库存粮食质量抽样检验制度。强化对大型蔬菜批发市场、超市的蔬菜安全检测,及时公布检测结果。

2.完善经营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提高流通企业的统一采购率、零售连锁率和集中配送率。将经营记录和进货查验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实施过程监管、安全追溯的主要内容,并运用物联网技术提升食品安全过程溯源管理能力,实现质量可溯源、风险可控制的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管理体系。完善食品追溯相关法规和标准,统一整合、规划各类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保证追溯链条的完整性和兼容性。逐步建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电子监管网,在大中型商场开通食品信息查询系统,实现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条件和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加快冷链物流装备与技术升级,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广全程温度监控设备,建设“从田间到餐桌”的一体化冷链物流体系。

(三)加强消费环节监管。

1.深化专项整治。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突出食品安全风险监管的重点。继续把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和新业态等9大类食品作为重点,突出抓好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学校、医院、幼儿园和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小型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整治和检查监督。

2.加强餐饮监管。在全市餐饮服务环节积极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大力推进“厨亮灶”工作,探索农村红白喜事餐饮服务规范化管理模式,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监管,提倡使用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流动摊贩车等设备。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探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技术控制、餐厨综合处理等规范操作模式,餐厨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100%。严厉查处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

深入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对农药、兽(渔)药合理使用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建立生产和养殖环节档案记录制度,推行产品合格证明制度;加强“三品一标”认证管理。推进农业投入品登记备案制度,以农业投入品质量检验管理为抓手,建设农业投入品在线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农药、兽(渔)药、种子、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投入品属地备案、交易监测、流向追溯、质量预警等功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以建立农产品产地合格证明制度为目标,建成全市食用农产品安全溯源系统。

五、药品安全

加大药品监管力度,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全面提高药品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降低药品安全风险。到2020年,基本药物监督抽验覆盖面达到100%;药品不良反应年报告数中新的、严重不良反应报告数比例不低于报告总数的15%。

(一)加强流通环节监管。

1.认真贯彻实施《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建立药品质量定期抽验、监督检查和不良反应记录备案制度。进一步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包装管理。

2.鼓励发展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大力支持大型药品物流企业加快发展,促进药品流通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

3.深化农村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鼓励药品批发企业面向农村配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加强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监管力度,实现规范管理、专业培训、统一配送。

4.加强广告监督管理。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广告行为进行监测,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的协作机制,形成打击药品违法广告合力。

(二)加强使用环节监管。

1.引导合理用药。以临床用药为重点,加强科学合理用药宣传。推进“医药分离”,加强医风医德建设,遏制“大处方”等不合理用药现象。加强对医疗机构购进、储存、养护、使用药品的监管,探索建立消费者过期药品回收制度。

2.强化专项整治。加大血液制品、生物制品、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特殊药品等高风险品种生产经营使用情况以及网上邮购药品等行为监管力度,认真贯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定点生产、计划配给制度,落实特殊药品管理的资格审定、购用审批等规定,进一步完善特殊药品监管网络,严防流入非法渠道。加强对疫苗生产、销售、储运、使用等环节的全程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行为,坚决打击非法回收药品等违法行为。针对药品季节性、区域性消费特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不断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3.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加大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监督管理力度,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水平。

4.加强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和中药材质量监管。深入开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中药源头监管,推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建立中药材规模化生产管理体系,促进中药材培育种植的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保证中药材生产质量。加强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产品的生产管理和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管,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产品结构优化,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5.加快设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逐步建成自治区、市、县监测哨点三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

六、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化妆品安全

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生产经营秩序,强化风险管理和安全监督。到2020年,县、乡(镇)、社区(村)三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网络基本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批发经营单位、专营店、大中型商场(超市)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保健食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96%以上,特殊用途化妆品监测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一)医疗器械安全。

1.加强审批环节监管。建立和完善统一的技术审评规范,规范医疗器械备案审批行为,完善我市医疗器械标准体系,强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力度。

2.加强生产环节监管。加大对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和低诚信等级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对一次性使用无菌、植入性、计划生育用医疗器械等国家重点监控产品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大对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对医疗器械实行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加大对高风险医疗器械和社会关注产品的检查范围和频率,实现生产全过程监管。

3.加强使用环节监管。以医疗机构为重点单位,以高风险医疗器械为重点产品,以采购验收和植入器械的使用记录为重点环节,加大在用医疗器械的检测监管力度,推进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规范化,引导医疗机构对采购使用过程实行信息化管理。

(二)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

1.创新监管模式。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控制,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情况调查,探索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的监管新模式和新方法。依托食品安全检测与评价体系,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监测与评价。加大保健食品强制性标准实施力度,探索保健食品安全诚信分类管理,推行生产企业的电子监管。

2.突出监管重点。大力开展以特殊用途化妆品和特定保健食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市场抽检频次和力度,重点打击违法添加药物、禁用物质以及超量使用限用物质的行为,规范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秩序。建立和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召回监管制度。

七、支撑体系和实施保障

(一)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

1.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完善资源共享、协调一致、运转高效、公正权威的检验检测体系。在优化整合基础上,合理规划新建检验机构,加强现有检验机构的设备配置和人才培养,提高检验能力。支持第三方检测机构建设,引导发展独立、公正、权威、公信的检验检测服务业,建立第三方机构和职能部门检验检测机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结果互认、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检验监测体系。严格资质认定,推进检测结果责任终身制,加强对各级各类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并定期公示,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准确和公正。

2.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能力。加大食品质量安全投入,加强食品安全能力建设。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研究,快速简便准确检验检测技术研究,追溯技术及防伪技术研究等。

3.提升监管队伍素质。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加大培训力度,拓宽教育培训渠道,加强标准化监管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和专门急需人才引进和培养。到2020年,执法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达到75%以上。

(二)加强以信息化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建立以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的食品药品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信息的实时发布。

2.加快业务监管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包括生产过程实时监控系统、流通实时监管系统、农村“两网”系统、企业诚信管理和质量认证管理系统、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分类识别管理系统等业务监管辅助系统,实现科学监管、全程监管、准确预警和快速反应。建立产品质量信息数据库,定期公布产品质量信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加快数据库建设,实现数据异地备份,保证系统数据库安全。

3.提升基础设施和装备水平。切实改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系统的基础设施条件,按上级有关要求加强药品检验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按国家标准配备执法装备。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推进社区和乡镇等基层监管设施设备建设。

(三)推进依法监管。

1.健全法规政策体系。严格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快建立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国际通行惯例相衔接、与改革开放和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需求相适应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法规政策体系。重点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行政执法监督等法规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监测及产品召回的地方立法,积极探索建立餐饮摊贩、城乡集市贸易饮食摊点、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的长效机制。

2.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标准规范研究,完善许可资质、生产经营过程控制、高风险食品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工具及餐厨处理等安全规范。制定农产品质量管理规范、农业技术规程。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产品地方性推荐标准。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标准研究专业人才培养,组建成立银川市食品安全专家评审委员会,及时公开食品安全标准。

3.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建立食品药品监管重大决策的听证、论证制度。落实和完善行政问责制,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强化基层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4.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征信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披露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奖惩制度等,逐步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推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进一步营造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环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食品药品行业自律建设,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经营责任意识,加大打击惩处力度,提高违法失信成本。

(四)推动协同监管。

1.创新监管体制机制。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理顺部门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完善统一的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动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各领域、各环节的全程有效监管。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薄弱环节监管,加强综合执法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加强行政监管体系建设,强化食品药品的行政监管责任和行政问责。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规划实施评估制以及责任追究制,推进形成层次分明、责任清晰、统一协调、全面覆盖的监管工作网。

2.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坚持安全评估与风险预警相结合,建立健全分工协作、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处置得力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反应联动机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常态与应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健全可操作、重实用、能评估的应急预案。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跟踪、回访和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管理,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以及处理体系和应急检测、监测、报告和预警等技术支撑体系,配备各类应急设备器材。强化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和评估,建立完善市、县、乡三级应急反应联动平台,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监测和处置能力。

3.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教,重点在学校、社区和农村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教育。鼓励公众参与食品药品监督,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网上投诉举报,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批评、建议的渠道,推动设立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电话,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畅通政府与新闻媒体信息交流渠道。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