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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2/2019-00083 发布日期:2019-07-18
发布机构: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名 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分局,市局各科(室、中心)稽查大队,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71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银川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明权责、以公开促规范,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提升公众参与度、提升公开服务效果,为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服务型政府发挥积极作用。

一、扎实推进“五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

1.凡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应通过政府网站、市局官网、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两微一端”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及时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在文中设定适当的章节或条款,对相关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方式与时限、解读回应等作出明确规定。

牵头部门:各政策文件制定部门负责落实

2.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布。

牵头部门:办公室

3.探索会议公开列席制度。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原则上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年内邀请相关人员列席此类会议不得少于1次。

牵头部门:办公室

(二)推进管理公开

1.主动公开本机关的领导信息、机构设置、职能、权责清单变化等信息。

牵头部门:组织人事科

2.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在各级政府网站、“信用中国(宁夏银川)”“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政务“两微一端”等平台即时公布。

牵头部门:企业个体监管科

3.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监管、谁公示”“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意见反馈、行政复议、利益诉求等渠道,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力度。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

(三)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

1.加大对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落实情况的公开。

牵头部门:办公室,各承办部门具体负责落实

2.加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进一步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

牵头部门:办公室,各承办部门具体负责落实

(四)推进服务公开。

围绕“放管服”改革,在宁夏政务服务网(银川网上市民大厅)集中公布“四级四同”政务服务清单目录。

牵头部门:商标广告监管科、质量监管科、消保科、企业科、药品科、食品协调应急管理科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一)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完善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10月中旬开展预决算公开自查工作,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全面、规范,圆满完成全市预决算公开专项督查和考核统计工作。

牵头部门:计划财务科

(二)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完善推广食品企业“黑名单”制度,让违法者寸步难行,让人民吃得放心。定期公布市本级疫苗监管、食品药品抽检信息、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重点公开农村、学校食堂、校园周边、旅游景区等就餐重点区域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及全市餐饮单位量化等级评定结果。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应公开、尽公开”起到引领作用。

牵头部门: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科、食品应急协调管理科、药品安全监管科

(三)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照区、市近些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继续抓好产品质量、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消费者诉求分析结果、消费预警等信息。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中公布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部门:质量监管科、医疗器械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消保科、举报投诉中心

三、增强解读回应实效

(一)做好重大决策解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有关事项的通知》(银政公开办函〔2019〕2号)要求,聚焦“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围绕市局重点工作,健全完善解读全链条管理机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参加政府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采访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市局主要负责人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2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责任部门:各政策文件制定部门负责落实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措施,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政务舆情应对效果评估和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且造成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涉事责任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牵头部门:办公室、举报投诉中心牵头,各舆情涉及相关部门配合

四、完善优化平台功能

(一)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确定专人负责网站运维管理,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开办、整合、迁移、关停等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管理和页面设计,全面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

(二)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两微一端”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

牵头部门:举报投诉中心

五、加快健全制度规范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工作监督。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理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进一步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分级分类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强政务公开过程监督和检查,注重公开质量和效果评估,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分值权重不低于4%。

牵头部门:办公室

(二)实行政务公开全清单管理。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的维护清理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修订更新。在“三定”规定确定后,对已制定的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做出相应调整,有新增职责的单位要主动与原单位对接,确保公开事项完整无遗漏。

牵头部门: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

(三)推动“政府开放日”常态化。围绕市局重点工作,做好重点民生领域“政府开放日”活动。原则上一年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

牵头部门: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科、药品安全监管科、医疗器械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消保科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全面提高机关管理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牵头部门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指导监督。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根据任务落实情况,适时开展工作调度,确保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细化目标任务,确保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各牵头部门于7月30日、11月30日前将上半年、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小结报送至市局办公室,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适时开展专项督查,促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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