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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2/2018-27498 | 发文字号 | 生成日期 | 2018-06-06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科 | 有 效 性 | 有效 |
一、消费场所宜精选。考生应尽量在学校食堂就餐,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等级评定为笑脸的餐厅就餐,餐后注意索要发票或收据,不要在路边临时食品摊点购买散装熟食。
二、科学饮食很关键。就餐应注意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膳食纤维、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不暴饮暴食;少食油腻和生、冷食品,慎食熟卤菜、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提倡多喝开水,不喝生水和散装冷饮。
三、家庭用餐防风险。自行加工食品时,应注意采购新鲜食材,烹饪过程要烧熟煮透,不加工食用发芽马铃薯、四季豆、野生蘑菇、野菜等易引起身体不适的食品,不生食海产品。家长送餐时,请尽量控制在2小时以内食用完毕。
四、学校食堂严防范。各学校食堂要认真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采购验收、贮存运输、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物留样、食品添加剂管理等关键环节,及时排查和清除食品安全风险。严禁使用来源不明、标识不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材加工食品,严禁供应隔餐食品。
五、网上订餐要细心。考生和家长在网络订餐时,要选择就近和了解食品管理情况的餐饮单位订餐,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即时食用,对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可食用;不网购凉菜、生鱼片、预拌色拉、奶油蛋糕等高风险食品。
六、遇到问题快处理。考生在就餐后如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应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以免影响本人考试进程。
考生及家长在就餐过程中如果发现餐饮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拨打电话12331、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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