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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2/2021-00052 | 发布日期: | 2021-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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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 称: | 银川市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公告 |
银川市各类市场主体: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银川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真实准确报送2020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请及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http://nx.gsxt.gov.cn/index.html)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scjg.nx.gov.cn),在线填报并公示年度报告信息。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事项中受到限制或禁入。同时郑重提醒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尽快补报年报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避免对正常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温馨提示:公示年报信息不产生任何费用,也不要求填写银行卡账号信息。请登录官方网站填报,谨防钓鱼网站,避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兴庆分局:0951-4106515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金凤分局:0951-3066730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西夏分局:0951-2088821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