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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9/2018-3307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2018-06-26
责任部门:银川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8-06-26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司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司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推进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现将《银川市司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银川市司法局

                                                 2018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司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银川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司法行政部门公信力、执行力,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群众满意度,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102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密围绕银川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五公开”),不断提高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公开化和信息化水平,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建设“绿色 高端 和谐 宜居”银川增添助力。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五公开”工作

  1、加强行政决策公开。一是积极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需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情况和采纳情况,对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未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二是做好重大会议公开工作,对涉及重大事项的会议,在制定会议方案时,需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制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会议,均需通过单位网站、政务“两微一端”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及时公开。(办公室负责落实) 

  2、加强执行、管理和结果公开。一是强化“权责清单”公开,按照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本单位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和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的监督和制约。二是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6〕134号)和《银川市司法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银司发〔2016〕129号),健全完善本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及时更新完善涉及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严格落实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并将抽查结果和处理情况及时在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银川市司法局网站、“信用中国(宁夏银川)”等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建立健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档案、红黑名单等配套制度,归集并公示对相关机构、人员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严重违法失信等信用信息,推动市司法局信用信息建设工作。三是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网上公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作出行政决定的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银川市司法局网站、“信用中国(宁夏银川)”和“银川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切实提高“双公示”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四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求的时间节点在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银川市司法局网站准确全面的对办理结果进行公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 

  3、加强政务服务公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31号)要求,梳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并在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中准确全面录入服务内容,切实推进司法行政政务服务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 

  (二)重点强化主动公开工作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进一步明确公文公开属性,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 

  1、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按时、规范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按要求在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银川市司法局网站进行公布。(办公室负责落实) 

  2、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预决算相关要求,做好财政资金和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办公室负责落实) 

  3、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按照市司法局重大工作部署,及时准确公开涉及法治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社区矫正等各项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和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并审核公开各县(市)区司法局重点、亮点工作信息,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 

  4、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着重发布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领域中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解读信息,使公众全面、准确理解司法行政相关政策,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 

  5、做好“12345”一号通投诉平台、银川市政府政民互动平台和市长信箱的使用工作,认真办理市政府转来的市长信箱反映诉求、意见建议的信件,及时有效做好答复与回应,密切司法行政部门和群众的联系。(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完善局门户网站建设,不断充实完善局“银川市司法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功能,注重强化服务和互动功能。(办公室负责落实) 

  2用好管好政务公开新媒体。不断规范和加强局微信公众号(银川微普法)、微博(银川法律援助、法宣零距离)等新媒体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大力推广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的正面作用。(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 

  3认真开展局门户网站日常监测按要求认真做好季度自查整改和年度总结工作,及时处理网民给政府网站纠错意见。(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 

  )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保证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畅通,做好受理登记和系统录入工作。严格依法依规按时做好答复工作,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 

  (五)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保障。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公文属性标识工作,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党厅字〔2018〕12号)和《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党政机关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党厅字〔2018〕1号)要求,依法依规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做好去标识化处理,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作用,把政务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转变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密切司法行政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各牵头科室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制定的工作职责,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及时报送和上传有关材料,配合科室要积极协作,认真执行,确保各项业务高效衔接、按时按质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三)加强监督,确保成效局办公室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对于不按程序办理,不履行公开业务,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或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政务公开工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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