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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9/2018-4599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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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8-05-28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18-05-28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司法局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
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银川市司法局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银川市司法局
2018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司法局地震应急预案
为确保地震应急工作科学、高效、规范、有序进行,提高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根据《关于做好地震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银抗震指办【2018】4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银川市司法局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防御为主。最大限度地减轻破坏性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在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应急小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部门的突发应急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协调一致、服从大局。在做好本部门的突发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社区矫正人员维稳安置和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地震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领导小组:成立银川市司法局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本单位的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工作。
组 长:孙旭东 局党委书记 局长
副组长:孔 玮 局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李 卒 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
李承强 局党委委员 副调研员
成 员: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本预案,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并督促落实;部署和协调本系统对灾区的紧急援助;根据震情和灾情采取紧急应急措施;向市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二)应急工作分组与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各应急工作小组,人员分组和职责分工如下:
1.人员抢救组
组 长:孔 玮 局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成 员:蒋丽萍 局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人员参加本单位内部的抗震救灾工作,确保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2.物资保障组
组 长:孔 玮 局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成 员:蒋丽萍 局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生活必需品、方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灾后开展工作救灾急需品等物资的购买和储备。
3.特殊人群疏导组
组 长:李承强 局党委委员 副调研员
成 员:薛青录 社区矫正局局长
钱志刚 社区矫正局副主任科员
主要职责:负责系统内社区矫正人员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负责对救灾物资的保卫。
4.法律服务组
组 长:李 卒 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
成 员:冯 涛 局法律援助科科长
杨 玲 局律师科主任科员
主要职责:一是在灾区设置“便民服务点”、“法律咨询点”,为灾区群众提供咨询解答,现场提供法律服务。二是认真研究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围绕灾后恢复重建中群众的法律需求,积极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三是为政府领导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推动灾后各项工作依法治理,促进灾后恢复重建发挥应有的作用。
5. 矛盾纠纷化解组
组 长:李承强 局党委委员 副调研员
组 员:周立忠 局基层科科长
主要职责:一是在灾区设置“矛盾纠纷化解点”,现场调解矛盾纠纷。二是组织机关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灾区,积极预防、排查、调处因地震灾害和灾后重建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化解群众不满情绪,预防调处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稳定因素。三是涉及本地区内恢复重建项目的矛盾纠纷预测分析研判、防范化解处置重大复杂矛盾纠纷。
四、平时应急准备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职责,责任到人,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二)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渠道进行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防震避震、自救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防震抗震意识和基本技能。
(三)定期修定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学习和熟悉预案、应急工作程序,并适时演练。
(四)制定人员疏散方案,确定疏散路线,疏散场地。
(五)做好抢险救灾工具、器材、设备的准备,落实数量,明确到人,组织抢险救灾组成员定期进行演练。
(六)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部门、设施、线路的监控及巡视。
五、先期处置
接到市政府关于地震震情信息后,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先期处置情况。
(一)召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紧急工作会议,通报震情,安排部署应急措施。
(二)向市政府和上级抗震救灾领导机构报告本局抗震救灾措施。
(三)根据地震动态,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干部职工避震疏散时间及场所。
(四)强化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地震误传和谣传,稳定正常办公秩序。
(五)排查重点部位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检查消防设施。
六、震后应急对策
地震发生后,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指挥长,指挥部全体成员应在30分钟内集合,并根据震情和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抗震救灾工作。
(一)迅速开展灾情调查,及时掌握灾情、震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随时上报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迅速恢复与外界的通讯联系,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抗震救灾的情况,必要时申请外援。
(三)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灾, 抢救被压埋人员和重要设施设备,抢修恢复基础设施。
(四)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防止次生灾害扩展蔓延,以免灾情扩大。
(五)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自救互救,对伤员进行紧急医疗救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病疫流行。
(六)组织干部职工迅速疏散到安全场地,并提供临时居住点和必要的衣物、食品。
(七)做好重点部位和重要设备的安全保卫防范工作。
(八)组织开展震害调查和灾害评估,划定安全区建筑和危险区建筑。
(九)安排好外援人员的救灾工作,做好救灾物资的接收、登记、发放工作。
(十)在灾区统一设置“司法局便民服务点”、“法律咨询服务点”、“矛盾纠纷化解点”等服务窗口,开辟法律服务便民绿色通道,派驻律师、公证员等现场办公,解答受灾群众政策、法律、矛盾纠纷等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十一)了解灾区市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基本原则、主要政策、主要任务、总体要求和保障措施等,把握灾后重建的政策方向,明确法律服务在灾后重建中的职能任务和工作方式,紧紧围绕灾后恢复重建的中心工作,全面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服务效能。
(十二)完成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其他救灾任务。
七、附则
(一)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本预案由局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