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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9/2019-0001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2019-01-16
责任部门:银川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9-01-16
名 称:关于调整充实银川市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律师库律师的通知

关于调整充实银川市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律师库律师的通知


银川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促进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招募刑事辩护律师,充实我市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律师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招募进库的律师主要承办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恐、涉黑、涉毒、涉恶案件,在全区、市影响力较大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案件以及全市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案件。其成员供我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时选择。

二、招募条件

1、在本市注册执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或律师资格证,执业5年以上;在本市注册执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C证,执业10以上。

2、具有较丰富的刑事案件出庭辩护经验。

3、政治站位高,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尽职尽责的完成法律援助案件的辩护任务。

4、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无投诉记录。

三、申报和提交的材料

(一)申报方式

志愿于法律援助事业的律师,由所在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或工作单位推荐。自愿申报律师须填报《银川市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律师申请表》,一式两份附照片。每名律师申报专业领域最多不超过三项。已入库的律师不再提交申请表。

(二)材料准备

     1、申请表;

     2、律师执业证或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复印件;

     3、承办刑事案件情况简要介绍材料(不少于2个办理的重大刑事辩护案例)及发表的有关论文或专著。

     4、申报律师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推荐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书面材料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刑辩律师库的评审程序

1、由各律师事务所或工作单位组织推荐律师提交申请表至市律师协会;

2、市律师协会对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初步审核,由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审核,按照律师特长分成两组,初步审核盖章通过后,由律协递交市法律援助中心;

3、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审核,审核后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确定刑事辩护律师。按照报名律师专项将刑辩律师库律师划分为综合类和未成年人类。

4、市司法局将入选刑事辩护律师公示后入选我市刑事辩护律师库。

五、权利义务

1、入选刑辩律师库的律师有权办理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刑事案件,领取案件补贴。补贴金额以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定及补贴管理办法》确定的标准发放。

2、凡入选刑辩律师库的律师须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管理,对于指派的刑事案件,不得无故拒绝推诿。一年内须接受指派至少3件刑事案件,凡经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两次无故推脱的、未完成3件刑事案件办理的将被移除律师库。

3、银川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组织刑事辩护专项业务培训,入选刑辩律师库的律师应按时参加培训。

4、接受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对辩护律师刑事辩护活动指导监督

5、辩护律师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业行为规范和法庭纪律,不得煽动、教唆和组织被告人监护人、近亲属等以违法方式表达诉求;不得恶意炒作案件,不得对案件进行歪曲、有误导性的宣传和评论;不得违反规定披露、散布不公开审理案件的信息材料,或者在办案过程中获悉的案件重要信息、证据材料;不得违规会见被告人,教唆被告人翻供;不得帮助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6、辩护律师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规范诚信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勤勉尽责,不断提高辩护质量和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

在审判阶段,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应当会见被告人并制作会见笔录,应当阅卷并复制主要的案卷材料。

对于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辩护律师应当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参加全部庭审活动,充分质证、陈述;发表具体的、有针对性的辩护意见,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对于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的案件,辩护律师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不开庭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7、办理涉黑涉恶刑辩律师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依法尽职做好辩护工作,确保案件质量。

六、有关要求

1、律师填写申请表时,个人简历模块着重填写个人从事刑事辩护的经历,注明近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数量并附办理过的重大刑事案件案例。

2、每位刑事辩护律师可选1-3项擅长辩护类别。其中承办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案件的律师需具有办理该类案件一定年限的出庭经验,承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需具备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能力,承办涉黑、涉恐、涉毒等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案件的律师须具备坚定政治信念和职业操守为被告人提供有效辩护。

3、各律师事务所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组织本所律师认真开展推荐工作,至少推荐一名刑辩律师

4、荣获省市优秀律师称号、党员律师及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优秀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示范作用积极报名参加。

5、刑事辩护律师库每两年更新一次。

七、注意事项

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市律师协会邮箱、银川市法律援助中心邮箱。

    附件:银川市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律师申请表(2019年度).docx


银川市司法局

2019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唐婷婷 马璇,688899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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