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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9/2019-0002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2019-02-26
责任部门:银川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9-02-26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律师事务所驻在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律师事务所驻在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银川市律师事务所驻在式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司法局

                                                         2019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律师事务所驻在式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厅关于开展驻在式检查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思维,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开展驻在式检查的重要意义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是对律师执业行为进行监督的第一道门,律师事务所依法开展业务活动,严格内部管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在律师事务所开展驻在式检查,就是进一步严格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引导广大律师遵守和捍卫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充分认识在律师行业开展驻在式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检查时间和内容

2019年2月19日至3月20日,由银川市司法局,各县(市)区司法局,银川市律师协会联合形成检查组,对全市律师事务所进行分组抽查。内容包括:

    (一)贯彻落实司法局党委、银川律师行业党委等部署安排,修改律师事务所章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建工作写入章程;

(二)召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

(三)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学习律师执业和律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情况

(四)贯彻落实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落实《银川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律师事务所进一步落实扫黑除恶案件六项制度的通知》(银司发〔20197)的工作情况。

(五)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结合本所实际,查找出具体问题和差距,包括哪些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和风险,可能存在隐患;对查找出的具体问题和差距是如何进行分析的对已经查找出的问题,是如何进行整改的哪些还需要逐步解决,哪些需要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提供帮助解决。

三、检查方法

驻在式检查期间,检查组将对通过以下方式驻所检查:

(一)听取被检查单位的工作汇报;

(二)根据工作需要列席被检查单位有关会议;

(三)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结合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现场检查律师事务所各项工作资料台账;与律所负责人谈话;与律师交流;

(五)到律师事务所对律师了解掌握律师执业和律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的情况进行随机抽考。

(六)对重点人员进行谈话教育。

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将形成书面报告,反馈检查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驻在式检查,是落实司法厅、局党委坚持底线思维、确保社会安全稳定重要措施。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将驻在式检查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相关决策部署在律师行业不折不扣落地。

(二)坚决落实部署。各检查组要紧紧围绕重点内容,全面深入、较真碰硬开展督查检查,查清摸透真实情况,梳理、细化、完善驻在式检查重点内容,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三)提升工作水平。全市各律师事务所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对于查出的问题既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及时整改,更要统筹兼顾、举一反三、转变作风,提升整体工作水平。检查组同时要当标杆、做表率,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切实履行检查督查职责,圆满完成本次检查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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