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司法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00-109/2019-0004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9-04-30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19-04-30 |
名 称: | 关于2018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情况的公示(第二批) |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宁司办[2019]2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全市律师事务所2018年度执业情况进行考核。各县市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按照规定程序,开展了自查自评工作,并将考核材料上报至市司法局。经市司法局严格审核,对第二批7家律师事务所评定等次,其中6家律师所评定等次为“合格”,1家律师事务所为暂缓考核。
现对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从4月30日至5月10日,在公示期内,如发现考核对象存在考核结果不实等其他情形,可向银川市司法局举报或者反映,银川市司法局将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举报地址:银川市行政中心9楼916室 举报电话:0951—6888796
(一)考核等次为“合格”律师事务所
1.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
2.宁夏灵州律师事务所
3.宁夏宁竞达律师事务所
4.宁夏塞上律师事务所
5.宁夏睿银律师事务所
6.宁夏宓林律师事务所
(二)暂缓考核的律师事务所
7.宁夏和仁律师事务所
银川市司法局
2019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