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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9/2020-0006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2020-04-01
责任部门:银川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0-04-01
名 称: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党组,市律师行业党委,局党委所属各支部:

《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已经银川市司法局2020年第8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要点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中共银川市司法局委员会

2020年3月31日

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

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和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八次、九次全会安排部署,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定位,以服务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着力点,再接再厉、善作善成、开拓进取,全面提升全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业务水平,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加强党的建设

       1.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优化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强化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引领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深悟透做实上下功夫。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坚持理论学习与主题党日相结合,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开展各项学习研讨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夯实思想之基,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党建成效。

责任领导:孙旭东

牵头部门:局政治部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党组,局机关各科室

2.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引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确保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和全过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防止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建设政治文化,弘扬积极健康的司法行政文化。强化政治担当,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

责任领导:孙旭东

牵头部门:局政治部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党组,局机关各科室

3.强化“党建+”工作模式。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打造党建“新品牌”。带头落实三强十一严工程和星级化管理办法,建立互帮互助机制,真正实现后进变先进,先进向前进的目标。切实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逐步提升律师和公证行业党建工作水平,特别是要整顿列入整改清单的软弱涣散党组织,实现“摘帽”“清零”。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培训,提升政治素质、工作能力。

责任领导:孔  玮

牵头部门:局政治部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党组,局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织

4.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加强干部纪律规矩教育。持续深化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着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抓好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担当,彻底解决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配合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工作,全面接受纪律监督。

责任领导:孔  玮

牵头部门:局政治部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党组,局机关各科室

5.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市委有关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特别是要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巩固“基层减负年”成果,保持对精文减会的刚性约束,确保总量只减不增。对督检考继续实行计划管理,坚持标准不减、力度不减。

责任领导:孔  玮

牵头部门:局政治部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党组,局机关各科室

    二、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相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策部署

    6.认真履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工作职责。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次(扩大)会议,制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依法治市工作。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制定出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联络员制度》《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规定》等制度,推动市、县(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责任领导:张国庆

    责任部门: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法治调研与督察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相关科室

7.加强法治调研与督察。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重点开展全市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督察。对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制定的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实行备案审查。

责任领导:张国庆

牵头部门:局法治调研与督察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立法备案审查科

8.全面推广应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按照《自治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平台推广部署与数据对接工作。建立各单位联络员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系统应用以及数据采集、汇聚和应用工作。根据自治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中有关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的要求,将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推广应用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和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内容,强化推进信息化工作责任。

责任领导:张国庆

牵头部门: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

9.着力解决执法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自治区司法厅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执法过错追责问责力度。对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倒逼解决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张国庆

牵头部门: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法治调研与督察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三、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和效率

    10.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违宪违法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坚决予以撤销和纠正。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沟通反馈机制。健全立法后评估机制,探索开展第三方机构评估。启动相关政府规章的修改废止。

    责任领导:李  卒

    责任部门:局立法备案审查科

11.做好我市2020年立法计划和重点立法项目工作。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加快《银川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银川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银川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银川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项目制定进程。修订《银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银川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银川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指导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做好年度政府立法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李  卒

    责任部门:局立法备案审查科

12.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等事项涉及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加强对各县(市)区清理工作的督促指导。

    责任领导:李  卒

牵头部门:局立法备案审查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

13.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不断强化规范性文件报备和审查工作。加大对各县(市)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责任领导:李  卒

牵头部门:局立法备案审查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

    四、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14.全力做好争创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综合项目。制定《银川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关于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银川市争创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城市。

责任领导:张国庆

牵头部门:局法治调研与督察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相关科室

15.健全完善我市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指导推动各地、各部门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探索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完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做好规范文化市场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责任领导:张国庆

牵头部门: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

16.持续优化我市法治营商环境。加大有关优化我区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力度。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和后续管理,对证明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开展民营企业法律咨询和专题培训等专项法律服务。开展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整改落实工作。

责任领导:李  卒

牵头部门:局律师工作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立法备案审查科、局法治调研与督察办公室

17.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行政复议办案程序,提升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法律监督作用。开展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调研、指导。结合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和法治政府建设效能考核等方式,推动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进行政复议案件信息化建设。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

责任领导:张国庆

牵头部门: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配合单位: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法治调研与督察办公室,各县(市)区司法局

18.加强行政裁决工作力度。对照自治区公布的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制定完善我市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完善行政裁决与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制度协调衔接机制。

责任领导:张国庆

牵头部门: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五、加强防范化解风险,全力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19.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发挥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平台功能作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司法部和自治区司法厅要求,在全市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全面梳理清理疫情防控涉及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强化统筹督导,对各执法机关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主管部门在疫情防控和企业复产复工工作中履职尽责。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体检”专项行动,动员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帮助。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的排查、防控。

    责任领导:孔  玮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立法备案审查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律师工作科、政府法律顾问室

20.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正确方向,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提升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

责任领导:孔  玮

牵头部门:局政治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

21.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持续加强社区矫正、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行业和领域的日常监管。指导律师事务所严格落实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六项制度”,及时召开专案研判会,指导律师依法依规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责任领导:李  卒

牵头部门:局扫黑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科

22.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不断提升业务水平。筹备召开我市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财政、民政、人社、教育、住建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和信息互通,增进配合,认真落实安置优惠政策,切实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社矫安帮工作稳步协调推进。加强派驻警察管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评价指标的考核工作。

责任领导:杨  文

牵头部门:局社区矫正管理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

六、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23.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深入贯彻全国司法所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持续开展星级司法所标准化三年建设行动,在组织机构、人员队伍、业务能力和基础保障等方面持续用力,夯实基层司法行政基础。指导开展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指导基层做好法律援助、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结合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加强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等基层司法行政阵地建设。

责任领导:杨  文

牵头部门: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政治部、社区矫正管理局

24.统筹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推动各地将法治乡村建设纳入全面依法治市、治县(市)区的工作规划。通过讲座、法治文艺汇演、法治宣传等方式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重点培育一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骨干。

责任领导:李  卒

牵头部门: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法治调研与督察办公室、律师工作科

    25.加强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工作。实施第一届市本级人民监督员的考核工作和开展新一届市本级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积极做好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年度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协调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机制,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责任领导:杨  文

    牵头部门: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

26.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四清单一办法”,制定2020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开展“法律十进”活动,组织实施2020“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高标准推进全市“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终期验收工作。科学谋划“八五”普法。灵活运用无纸化考试平台,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强化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

责任领导:李  

牵头部门: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各相关科室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

    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开创全市司法行政事业新局面

27.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三大平台”的融合发展,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营管理机制,深入推进一体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打造远程视频咨询、网上办理等“智慧法律服务”模式。

责任领导:李  卒

牵头部门: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

28.持续推进全市律师工作改革。打造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推动银川律师事务所与境外律师事务所的交流合作,拓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务。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推进律师专业化分工。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值班律师和律师调解三项工作,引导律师在涉法涉诉纠纷、依法行政等法律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落实拓宽面、提质量、强保障等改革措施,积极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

责任领导:李  卒

牵头部门:局律师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

29.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四张网”,加强学校、企业、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壮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强化监督指导和教育帮扶力度。

责任领导:杨  文

牵头部门: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

30.加强公证、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工作。扩大公证“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范围,优化公证服务模式,提升公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规范化水平,完成全年3000件的法律援助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机制。推行司法鉴定行业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查询和违法违规行为负面清单工作。建立司法鉴定与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

责任领导:李  卒

牵头部门: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

31.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组织实施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银川考区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严格审核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打造银川职业技术学院司法考试基地建设,推进远程指挥调度巡查系统和考点提升扩容项目建设。做好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及应届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现场审核工作。

责任领导:李  

责任部门:局律师工作科

32.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优化市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结构,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提前参与重大决策工作机制,把好政府签订合同合法性审查关,抓好政府诉讼案件办理质量,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专业水平,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责任领导:张国庆

责任部门:市政府法律顾问室

33.规范仲裁行业发展秩序。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仲裁工作 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推进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结构综合性改革,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干预仲裁裁决、插手具体案件规定,保障仲裁机构依法依规独立公正裁决。

    责任领导:李  卒

    责任单位:市仲裁办,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34.健全完善全系统指挥体系建设。完成我局指挥中心建设,做好与区厅、各县(市)区司法局指挥中心的对接联通。完善指挥中心管理制度。健全指挥中心应急预案,开展风险收集研判。

责任领导:孔  玮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

35.全面深化“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按照司法部“数字法治、智慧司法”要求,积极配合自治区司法厅做好“智慧矫正”和“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等信息化平台的应用工作。继续深化OA办公平台的应用,推进“无纸化”办公。

责任领导:孔  玮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局

    八、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36.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机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健全完善选人用人、人岗相适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要求,做好干部职级晋升工作。严格规范程序,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加强干部轮岗、压担等培养锻炼,推动局机关干部到司法所蹲点调研,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增强队伍活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责任领导:孔  玮

牵头部门:局政治部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

37.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坚持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心,推进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制定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大分级分类、专业化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好、落实好全市司法所长业务能力培训、局机关干部业务培训、站(所长)业务大讲堂活动三个培训会。结合“学习强国”平台,以大学习促进大思考,同时结合“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一线大走访,开展法治建设大调研。

责任领导:孔  玮

牵头部门:局政治部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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