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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9/2020-0023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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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08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
名 称: | 银川市司法局关于对全市标准化司法所建设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 |
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对2020年度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验收的通知》(宁司办〔2020〕29号)要求,为全面完成我市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工作,市局决定成立标准化司法所建设考核工作小组,并对各县(市)区审核申报的标准化司法所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时间与形式
2020年12月3日至12月15日。采取网上审核验收和实地察看、抽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二、考核验收的内容
主要对司法所政治、机构、队伍、业务、所务、基础建设等方面实行百分考核,以全面掌握司法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及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装备配置、办公用房建设以及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考核验收小组
组长:杨 文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
组员:周立忠 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
关 瑾 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马 雪 市司法局政治部四级主任科员
张钟之 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
杨 静 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局社区矫正警察
马 璇 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
王 璐 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工作人员
马小艳 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工作人员
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人促科,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全市司法所标准化建设验收及上报等工作
四、考核组成员任务分工
按照《宁夏司法所标准化建设验收细则》的要求,具体考核任务分工为:政治部马雪负责一至三项的政治、机构、队伍建设的考核;人促科王璐负责四项中人民调解业务考核;公共法律服务科马璇负责四项中公共法律服务业务考核;社矫局杨静负责四项中社区矫正业务考核;普法科关瑾负责四项中普法依法治理业务考核;人促科马小艳负责四项中安置帮教业务考核;人促科周立忠负责五项所务建设考核及六项中第1项司法所办公用房、业务功能室建设配置及标示标牌规范化建设考核;办公室张钟之负责六项中第2至4项执法装备、通讯设备、网络平台建设使用及经费保障等基础建设的考核。
王璐负责汇总考核验收组各成员对标准化司法所建设的考核意见及评分情况,完成考核验收报告的起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标准化司法所考核验收工作,把本次考核验收作为查漏补缺、改进工作、提档升级,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契机,精心组织、切实做好考核验收前申报和审核工作。
(二)考核验收申报要严格按照《宁夏司法所标准化建设验收细则》《宁夏司法所标准化验收办法》等要求进行,审核及考核工作人员要熟悉考核内容,严格考核标准。
(三)对被抽查司法所考核结束后,考核组成员当场反馈工作中存在问题,以便司法所及时改进,考核评价分值报王璐汇总;因不能参加实地考核标准化司法所建设的考核组成员在网上验收考核,考核后,及时将考核意见评价分值报王璐汇总(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网上申报验收入口设立在宁夏司法厅人民调解综合管理平台http://218.95.166.22/rmtj-nx/司法所管理目录下)。
(四)各县(市)区司法局务必于2020年12月6日前完成辖区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网上申报工作,市局将按照工作要求审核后上报自治区司法厅。
银川市司法局
2020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