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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9/2021-0002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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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03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1-03-03 |
名 称: | 银川市司法局 银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成立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服务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
各县(市)区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银川市律师协会、相关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宁司通〔2020〕27号)、《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等6个部门印发关于转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政法〔2021〕4号)、《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银川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银党办〔2020〕81号)文件的决策部署,服务好广大退役军人,解决好退役军人的法律问题、实际困难和具体诉求,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银川市司法局、银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研究决定,成立银川市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服务专家咨询委员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服务专家咨询委员会性质
银川市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服务专家咨询委员会是由银川市司法局、银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银川市律师协会审核成立,共同管理。该委员会成员是以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个人律师为法律服务主体的咨询机构,主要服务于全市广大的退役军人,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
二、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服务专家咨询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 任:董克仁 宁夏天盛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卢大鹏 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
陈 岩 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
丁玉林 银川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团队名单:
宁夏天盛律师事务所董克仁、郑泗秋、何凤梅、王雅文、王锋团队;
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卢翠兰、靳李、魏彦红、何凤玲、卢大鹏团队;
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汤吉斌、薛波、王明娥、陈岩团队;
宁夏善知律师事务所李晓娟、巩海娟、刘莹莹团队;
宁夏泽芸律师事务所祁施诺、冶俊、李军建、王志勇团队。
个人名单(按姓氏笔画):
王 涛 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
王 冰 宁夏平瑞律师事务所
王自伟 宁夏浩晟律师事务所
王一迪 宁夏善知律师事务所
王力平 宁夏善知律师事务所
庄海龙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
安 华 宁夏侨之桥律师事务所
李 海 宁夏平瑞律师事务所
李润娣 宁夏浩晟律师事务所
杨生智 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
杨顺春 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
张文堂 宁夏平瑞律师事务所
陈科宁 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
柳新燕 北京市德鸿(银川)律师事务所
夏德亚 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
党平瑞 宁夏平瑞律师事务所
郭金忠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
郭 蕾 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
梅亚利 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
黄云虎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
黎宁虎 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
三、工作职责
(一)按照银川市司法局安排到银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大厅值班,为来访、来电的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政策咨询解答,并做好值班记录。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引导到相应的法律援助机构。
(二)参与银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
(三)对申请司法救助的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并及时报告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对银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受理的退役军人涉法涉诉、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法律服务咨询专家团队和个人意见及建议。
(五)其他有关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维护的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服务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尽职履行工作职责,遵守银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的值班制度,对于敷衍、懈怠、不听从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团队或律师,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时通报银川市司法局、银川市律师协会,并从专家咨询委员会中退出。
(二)每年年底,由银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银川市司法局对专家团队和个人的值班情况、服务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成员继续保留,不合格的成员退出。考核办法另行制定。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每两年更新一次,届时将吸纳符合条件的律师进入。
(三)银川市司法局、银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服务专家咨询委员会召开沟通协调会,研究讨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银川市司法局 银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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