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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2744/2022-0004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2022-02-21
责任部门:银川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02-16
名 称:银川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银川市人民调解案件卷宗制作标准的通知

银川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银川市人民调解案件卷宗制作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和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管理办法》《宁夏人民调解手册》《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有关工作的通知》,我市对人民调解案卷制作标准进行归纳整理,编制成《人民调解案件的卷宗制作模板》及《人民调解卷宗文书使用说明》,形成《银川市人民调解案件卷宗制作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司法局组织调解中心、乡镇(街道)调委会、村(社区)调委会、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个人调解室等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人民调解案件的卷宗制作模板》

      2.《人民调解卷宗文书使用说明》



银川市司法局

2022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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