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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9/2017-26949 发布日期:2017-09-25
发布机构: 银川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司法局
名 称: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设立的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民商事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 

  2、单位内部构成情况 

  2016年末单位内设4个处室,分别为综合处、案件受理处、审理处、宣传培训处 

  3、单位人员情况基本情况 

  2016年末共有财政供养人数9人,在编9人,实有人数8人,无退休人员,自主聘用人员15人 

  (二)决算编报构成 

  本单位全套由:报表封面、财决01表、财决01-1表、财决02表、财决03、04、05表、财决05-1、05-2表、财决06表、06-1表、财决07表、财决08表、08-1、08-2表、财决12表、财决附01表、03表、04表、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其他收入明细情况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表、财政拨款结转余情况表、部门量化评价表23张报表及上报文档构成。(一般单位为8张表) 

  二、银川仲裁委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三、银川仲裁委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总收支应与上年比较)  

  (一)银川仲裁委办公室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根据银川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银川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银财发〔2016〕65号),银川仲裁委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46.26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补助)246.26万元。用于我委在编人员基本支出、仲裁员报酬,聘用人员工资,业务办案费。2016年度预算执行中调整到290.91万元。2016年收入总额290.91万元:290.91万元是全额财政经费拨款(补助)收入。支出301.2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5.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5.62万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11.0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83万元。  

  本年收入290.91万元,比上年收入290.27万元增加0.22%,增加原因是2016年在职人员调资。  

  本年支出301.23万元,比上年支出278.83万元增加24%,增加原因是仲裁报酬增加和聘用人员工资增加(随着仲裁案件的增加相应增加。)其中人员经费97.17万元,比上年增加24%,增加原因是在编人员调资。日常公用经费14.17万元,比上年减少2.12%,减少主要原因是车改费用下降和“三公”费用减少。  

  (二)银川仲裁委办公室2016年收入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290.91万元; 

  本年收入290.91万元,比上年290.27万元增加0.22%,增加原因:是2016年在职人员调资。  

  (三)银川仲裁委办公室2016年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总额301.2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5.75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31.78%,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85.62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为61.62%,对个人家庭的补助为11.03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3.67%。其他资本性支出8.83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2.93%。  

  本年支出301.23万元,比上年278.33万元增加24%,增加原因:是仲裁报酬增加和聘用人员工资增加(随着仲裁案件的增加相应增加。)其中人员经费97.17万元,比上年增加24%,增加原因是在编人员调资。日常公用经费14.17万元,比上年减少2.12%,减少主要原因是车改费用下降和“三公”费用减少。  

  (四)银川仲裁委办公室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根据银川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银川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银财发〔2016〕65号),银川仲裁委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46.26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补助)246.26万元。用于我委在编人员基本支出,业务办案费,仲裁员报酬,聘用人员工资。 执行中调整到290.91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301.2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5.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1.78%,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85.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为61.62%,对个人家庭的补助为11.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67%。其他资本性支出8.83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2.93%。  

  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12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10.57%,我单位核定在编人员9人,其他人为长期聘用人员,所发各类工资及体检费、长聘人员社会保障缴费、独生子女费、妇女卫生费等均计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中,所占比例较大。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90.91万元,比上年290.27万元增加0.22%,增加原因是在编人员调资。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1.23万元,比上年278.33万元增加24%,增加原因:是仲裁报酬增加和聘用人员工资增加(随着仲裁案件的增加相应增加)。其中人员经费97.17万元,比上年增加24%,增加原因是在编人员调资。日常公用经费14.17万元,比上年减少2.12%,减少主要原因 是车改费用下降和“三公”费用减少。  

  (五)银川仲裁委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301.2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5.75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1.78%,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85.62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为61.62%,对个人家庭的补助为11.03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67%。其他资本性支出8.83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2.93%。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23万元,比上年278.33万元增加24%,增加原因是仲裁报酬增加和聘用人员工资增加(随着仲裁案件的增加而相应增加)。其中人员经费97.17万元,比上年增加24%,增加原因是在编人员调资。日常公用经费14.17万元,比上年减少2.12%,减少主要原因 是车改费用下降和“三公”费用减少。  

  (六)银川仲裁委办公室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额111.3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6.14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额的77.37%,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4.17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额为12.73%,对个人家庭的补助为11.03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额的9.91%。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额的000%。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34万元,比上年104.67万元增加5.99%,减少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其中人员经费97.17万元,比上年增加7.10%,增加原因是在编人员工资调整。日常公用经费14.17万元,比上年下降1.62%,减少主要原因是车改费用下降和“三公”费用减少。  

  (七)银川仲裁委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三公”经费2.79万元,比2015年决算“三公”经费3.85万元减少1.06万元,同比减少27.53%,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4.28万元减少1.49万元,减少幅度为38.70%,主要原因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我委办从未发生此项业务。  

  2、公务车用车运行维护费2.32万元,比2016年预算8万元减少71%,比上年2.53万元减少0.91%;2016年没有购置公务车,公务车保有量0辆。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车改后,两辆公务用车全部上缴,从而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安排。  

  3、公务接待费(国内接待费)0.24万元,比预算0.50万元减少8.33%,比上年0.33万元减少27.27%。2016年公务接待次数1次,接待人数10人。公务接待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我单位的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国务院法制办仲裁协调司一行。  

  (八) 银川仲裁委办公室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此项说明。  

  (九)银川仲裁委办公室2016年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1、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情况说明 

  我单位在市民大厅办公,无此项支出。  

   2、关于政府采购支出  

  2016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项目,无此项支出。  

  3、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银川仲裁委本年共有车辆二辆,为一般公务用车,4月份车改已由财政一辆调拨一辆拍卖。 

  4、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十分重视,每年下半年开始着手开展来年支出预算,参照往年支出情况做出来年基本支出预算。根据决算报表情况,对我委办所做的预算进行对比分析,找出超出预算支出问题,并进行分析说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学习,为更好的做好预算打下良好基础。 

   5、决算公开的及时性 

   财政部门已批复且公开 

   6、决算公开的真实性 

   我委办不存在虚列支出问题,也无其他虚列支出科目及其他虚列支出金额。  

  四、名词解释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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