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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9/2018-82448 发布日期:2018-09-19
发布机构: 银川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司法局
名 称:银川市司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银川市司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是制定并组织实施普法教育规划;指导、协调并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二是指导、管理、监督并组织开展律师公证工作。   

    三是指导、管理并开展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四是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   

    五是协调、指导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是指导、管理并组织开展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工作。   

    七是协助开展司法鉴定业务,并进行职业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17年单位设机构1个,为银川市司法局局机关,机构比去年没有增减变化。   

    三、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7年末共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人数29,由于人员调动,较上年减少1人。   

    、公务用车情况.   

      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规定,2017年我单位有公务车辆4辆,均为执法执勤车辆。    

    

  第二部分  决算报表情况  

  2017年度决算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其他拨款收入、支出情况。其中对于支出细分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两类,基本支出是指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行支出;项目支出是指涉及开展业务工作方面支出。另对“三公”经费单列年度预算及决算,便于对该项经费进行控制。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051.36万元,支出总计1088.4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减少约235万元,下降18.3%,主要原因在于减少了2016年一次性的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项目;支出减少约145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在于减少了一次性的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051.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1.36万元,96.2%;其他收入40万元,占3.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08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8.12万元,56.79%;项目支出470.32万元,占43.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11.36万元,支出总计1053.2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约264万元,下降20.7%,主要原因在于减少了2016年一次性的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项目;财政拨款支出减少约172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在于减少了2016年一次性的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3.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2万元,下降14%, 

  主要原因在于减少了2016年一次性的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3.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公共安全支出959.1万元,占9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2万元,占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58万元,占3.4%;城乡社区支出2.36万元,占0.2%;住房保障支出40.56万元,占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5.4万元,支出决算为105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法律援助案件补贴项目资金为中央转移资金,不列入年初预算中;二是人员经费在年度实际发生时由于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等原因增幅较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基本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6.33万元,公用经费64.1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81.88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16.12万元,增长31.7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等。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30.78万元,增长37.25%。 

  2、商品和服务支出64.17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数增加9.53万元,增长17.44%,主要原因是新增社区矫正服务中心需增加办公经费。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7.67万元,增长13.58%。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16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数增加4.97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追加一名离职人员的离职补助经费。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34.74万元,下降35.13%。 

  4、其他资本性支出0.1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数增加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项目。较2016年减少1.8万元,下降94.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52万元,支出预算为3.15万元,万元预算的57.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预算的45.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完成预算的164.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行车改制度后,车辆运行费大幅减少。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65万元,下降45.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减少2.94万元,下降56.5%,主要原因是实行车改制度后,车辆运行费大幅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9万元,上涨48.3%,主要原因是2017年银川市举办花博会,我局负责对口接待山西省花协,产生了较多的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26万元,占71.7%;公务接待费支出0.89万元,占2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2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及汽油费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量,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9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8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山西省花协等。未产生国(境)外接待费。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5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该项内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17万元,比2016年增加7.67万元,增长13.58%。主要原因是新增社区矫正服务中心需增加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市采购办相关规定,本部门2017年度各类业务支出中均未达到需政府采购的支出标准,不涉及该项支出。2016年情况同上。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449.51平方米,共有车辆4量,均为执法执勤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银川市司法局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预算资金381.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85.04%。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银川市司法局2017年在部门决算中暂未增加项目绩效评价。 

  3、以财政厅或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17年度本部门社区矫正管理项目经费被市财政局列为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测评得分为86.2分,测评等级为良好。 

  4、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17年没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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