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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9/2017-00937 发布日期:2017-02-07
发布机构: 银川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司法局
名 称:银川市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分析说明

银川市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分析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现就银川市司法局2017年预算公开信息如下: 

  一、公开的范围 

  除法律法规规定及涉密的部门外,银川市司法局2017年预算全部公开。 

  二、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谁编制谁公开。部门预算编制的主体就是公开的主体。部门预算是由银川市司法局进行编制的。 

  (二)合法合规。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真实完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内容应当明确具体,真实可信,完整准确。 

  (四)规范便民。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要通俗易懂,形式要行之有效,程序要规范严谨,便于社会公众获取和读懂部门预算信息。 

  三、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银川市司法局职能。  

  一是制定并组织实施普法教育规划;指导、协调并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二是指导、管理、监督并组织开展律师公证工作。  

  三是指导、管理并开展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四是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  

  五是协调、指导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是指导、管理并组织开展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工作。  

  七是协助开展司法鉴定业务,并进行职业监督管理工作。  

  2、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7年单位设机构1个,为银川市司法局局机关,机构比去年没有增减变化。  

  2017年单位内设9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法治宣传科、基层科、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律师工作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和司法考试科、司法鉴定管理局。 

  3、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6年末共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人数30人。  

  4、公务用车情况.  

  2016年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我单位原有公务用车4辆,按照规定全部保留。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单位工作开展需要,2017年度预算收入993.05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795.4万元,上年结转197.65万元。2017年度预算支出993.05万元。 

  2017年度预算收入及预算支出较上年分别减少了约226万元和177万元,主要原因在于2016年度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为当年一次性项目,2017年度未列入当年预算以及支出。 

  (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1.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3.0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1.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49万元;公用经费58.05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支出。 

  (四)2017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541.99万元。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预算数为36万元,结转资金22.82万元,包括:  

  1)根据宁党办〔2010〕74号文件,市级补充办案经费人均0.4万元拨付,我局编制数为30人,合计12万元;  

  2)司法中央转移办案业务费按照人均0.5万元拨付,我局编制数为30人,合计15万元;  

  3)中央转移支付装备经费项目按照人员编制,人均0.3万元,编制30人,共9万元;   

  4)结转资金用于弥补办案业务经费。 

   2、“基层司法业务”项目预算数为119万元,结转资金57.35万元,包括:  

  1)“两劳安置帮教经费”根据宁司通[2011]127号文件要求,市级安置帮教工作经费按照当年刑释解教人员每人每年200元列入市级财政预算,截至2016年底,安置帮教人数为1950人,故需经费约39万元,用于对两劳回归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法制教育,并定时回访,查看两劳人员的生活、工作、思想动态等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根据宁司通[2011]127号文件要求,市级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按照社区矫正人员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列入市级财政预算,截至2016年底,社区矫正人员约为1000人,故需经费约50万元。  

  3)“人民调解奖励经费”根据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意见通知》,一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培训奖励经费按市区总人口人均0.1元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对各县市区以奖代补。我市本级及市辖三区人口约为200万人,安排20万元专项经费。  

  4)“医患纠纷调解项目”经费安排10万元。 

  5)结转资金用于基层业务中社区矫正管理中心支出。 

  3、“普法经费”项目预算数为150万元,结转资金5.79万元,包括:  

  1)“普法经费”根据银党办综[2011]35号文件要求,市级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以全市人口平均每人每年1元列入财政预算,按照三区人口约130万人计算,需经费约130万元。 

  结转资金用于弥补普法业务支出。 

  2)“依法治市经费”根据银党办综[2015]13号文件要求,依法治市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安排业务开展经费20万元。  

  4、“司法考试业务”项目预算数为50万元,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司法考试收取的报名费全额上缴财政,该项支出列入年度财政预算。2016年全市司法考试报名3303人,报名费共计726660元,安排50万元专项经费。  

  5、“律师管理项目”安排律师管理经费20万元。  

  6、“法律援助”项目结转资金80.73万元,为预拨资金,用于支付2017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及办案经费。 

  7、“其他司法支出”项目结转资金0.3万元,用于支付“六五”普法先进个人表彰奖励金。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银川市司法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由于本单位属司法部门,故“三公”经费年度预算一般按照上年度决算数下浮5%进行控制。同时,2016年全市部门进行车改,车辆运行经费大幅下降,导致了2016年度该项支出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较大,特此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算数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万元。无公务出国费用。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5.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4.98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54万元。无公务出国费用。 

  1、因公出国(境)预算  

  本部门2017年未计划出国学习等项目,因公出国(境)预算数为0。 较上年未发生增加变化。 

  2、公务接待预算  

  2017年,本部门预计将公务接待费在2016年的支出决算数0.57万元的基础上下浮5%,预算数为0.54万元。 较上年减少了0.46万元,提现了厉行节约基本思路。 

  3、本部门车辆编制数为5辆,实有车辆为4辆。根据车改后车辆使用情况及2016年度决算数,平均每辆车每年运行费约为1万元,2017年预计在2016年支出决算数5.24万元的基础上下浮0.5%,预算数为4.98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相关要求,我局项目支出中不存在单项支出超过50万元的情况,故不需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无该项情况说明。 

  2、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以上内容中不存在需另行解释的专业性名词。 

  四、公开的平台载体 

  银川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在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银川市门户网站www.yinchuan.gov.cn 

  五、公开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银川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成立预算公开领导小组,切实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预算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公开时效。按照银川市财政局规定的公开程序,做到经常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保证部门预算信息及时公开、及时更新。 

  (三)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把预算管理作为部门的常态化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严格预算执行,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六、其他事项 

  2017年银川市司法局预算公开表格如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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