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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9/2017-21057 发布日期:2017-08-29
发布机构: 银川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司法局
名 称:关于对银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银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答复

王永江、马玉花、王伟、禹玉莲、哈玉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把青少年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落实法制副校长制度。每所学校配备一名法制副校长,并要求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到分管学校上一次法治课,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充分发挥法律知识对青少年的规范引导作用。 

  2、开展“律师进校园”活动。2015年9月,我局开展“律师进校园”志愿服务活动从各律师事务所报名的律师中遴选出56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优秀律师志愿队伍与全市26所幼儿园、中小学学校、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对接。志愿律师将根据各中小学实际,针对不同阶段、不同年龄的中小学生需求,结合广大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通过开辟法治第二课堂等形式,配合学校对师生进行法治教育,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重点法律知识宣传融入到学校法治教育中,及时帮助师生解答遇到的法律问题,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通过律师以案释法、讲法、模拟法庭、法律主题辩论赛等引导青少年学法,增强青少年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3、把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规划中。深入开展 “一周一题一问一答”、“读法律书籍,当守法标兵”、“交通安全我先行”、“法治书画比赛”、“法夏令营”、“法小记者”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法治教育活动。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法治讲座、法治征文、观看法教育影片的方式,联合开展了“我身边的法治”系列活动和 “宪法在我心中”法治手抄报大赛。开展校园模拟法庭、编印漫画集、青少年法读本、自制法画报、讲述法律小故事、法律图书室等方式寓教于乐,让他们明白法律条文背后的道理。 

  4、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作用。我局2014年打造的银川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已成为全市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活动中心、观摩学习交流平台。各县(市)区也相继打造了具有地方特色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永宁县青少年法治教育馆、永宁县青少年交通水上安全教育馆、灵武市法治教育基地、灵武市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兴庆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贺兰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金凤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这些基地结合中小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定期开展禁毒、反邪教、消防、交通案例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及开展“少年模拟法庭”、法演讲比赛、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和法治辩论赛等活动,让中小学生参与法治实践中,培育青少年法治信仰、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截至去年,仅银川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了少年模拟法庭、禁毒知识讲座、反邪教宣传活动、主题班会、法治辩论赛、知识竞赛20多次,接待了来自日本、兰州和自治区以及全市中小学校100多批次5000多名教师学生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观学习。 

  5、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模式充分利用学校家长会以及各种法律知识讲座,积极和家长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健全了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新体系,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宣传性、教育性、知识性、系统性、趣味性、互动性融为一体,极大地调动了青少年的学法热情,有效地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 

  我局将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的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列入中小学教学大纲,明确法治教育目标,做好法治课程设置加强法治教育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课教师培训,提高法治教育队伍的法律素养。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继续推进法律故事演讲、知识竞赛、手抄小报、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等法治教育活动。加强学校法治教育阵地建设,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使青少年从中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银川市司法局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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