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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9/2018-45199 发布日期:2018-07-23
发布机构: 银川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司法局
名 称: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81号“关于在农村建立矛盾纠纷疏导机制的若干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81号“关于在农村建立矛盾纠纷疏导机制的若干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自治区司法厅:

  现就民进宁夏区委会提出的关于在农村建立矛盾纠纷疏导机制的若干建议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该提案由银川市司法局承办。银川市司法局在接到该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5月3日召开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周立忠负责办理落实。办理的过程中,于7月17日约见了贵单位的提案责任人,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提案责任人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之一,今年以来,结合提案中的要求,我市各地在自治区司法厅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开展矛盾纠纷专项行动及人民调解组织“四张网”建设和建立并完善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手段,健全了人民调解组织,提高了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为维护社会稳定打牢了坚实的基础。就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和提案的要求,采取的措施和主要做法。

  一、加大人民调解组织络建设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组织保障

  指导各县()区司法局,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目前,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737个,其中乡村调委会308个;街道社区调委会267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6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02个;在相关部门设立调解室447个,建立人民调解中心7家,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4998形成覆盖市、县(市、区、乡(镇)、村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发展壮大以基层人民调解员为基础,专职人民调解员为主导,职业化、专业化为方向、兼职为补充的调解员队伍,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面覆盖,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加大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为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做好人力保障

  (一)加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力度。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宁党办〔2012〕57号)要求,把人民调解作为社会治理服务内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进一步加大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配备力度,配足配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县、区级人民调解中心和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截至目前新增加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34名,并已上岗,开始工作

  (二)加强培训。按照分级分类培训原则,指导各地大力开展调解员培训工作。我市各地均详细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初任人民调解员培训累计不少于5天,继任人民调解员培训累计不少于10天。截至目前,全市共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157次,培训人民调解员4502人次

   (三)加强人民调解专家库建设指导各地不断巩固完善专家库的各类专家人才的选聘,为辖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专业咨询指导和培训。前,我市全部完成完善人民调解专家库组建工作,共聘请140余名人民调解员、法学专家、律师、法官等为专家库成员,为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化解做好咨询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进一步加大制度机制建设,为保障及时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打牢基石

  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矛盾化解工作机制的通知》银司发【201863号文件,进一步建立巩固了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

  (一)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调委会主任、司法所长等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坚持每季度分析、交流、研究调解工作,集中商讨疑难矛盾纠纷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二是严格落实矛盾纠纷预警机制。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登记制度、信息分析报告制度、回访制度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直报制度。

  (二)推动建立“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综治办(综治中心)领导协调下,在全市城乡村居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一是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平台建设,畅通矛盾纠纷的分类、分流疏导调处渠道,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二是健全公调对接、访调对接等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逐步规范邀请调解、联合调解、委托调解流程。三是健全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完善信息收集、分析、报送制度,对适合进行人民调解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至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坚持矛盾纠纷调处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

  四、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专项行动,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结合我市实际,从4月至12月在全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专项行动。通过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和深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矛盾纠纷化解,努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开展大排查活动,打牢社会和谐稳定基础。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层层动员、制定方案,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将纠纷化解在基层。紧紧围绕“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辖区及本单位和本系统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大排查工作格局。均做到了:一是普遍排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深入到村组、社区、厂矿、企业进行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即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周组织一次、乡镇(街道)司法所每半月组织一次、县(市)司法局每月组织一次的矛盾纠纷,开展普遍排查工作二是重点排查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深入到困难人群多、矛盾纠纷多、工作难度大的村组、社区、厂矿、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重点排查涉及民生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互联网等矛盾纠纷,排查越级上访、治安隐患、群体性事件等苗头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123次,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4次,防止群体性上访17次,涉及101人,没有发生因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的各类事件发生。

  (二)做好大调解工作,有效化解涉及民生领域的矛盾纠纷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的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及时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激化。一是化解一般纠纷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邻里、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化解。二是化解疑难复杂纠纷对于排查出来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各地均组织专门力量、制定调解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及时化解。三是化解专业性、行业性纠纷对涉及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等特殊行业和专门领域的纠纷,均指导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及时受理化解,并指导在行业协会等组织成立相关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认真做好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上半年以来,我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800件,为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一定基础。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培育壮大专职调解员队伍。在现有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要求积极行动,工作做实,建立扩大调解组织覆盖面,按照人民调解的程序和制度受理纠纷,化解矛盾,为广大群众表达诉求提供一个良好的维权平台,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2、继续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及时研究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对人民调解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经费,充分调动调解员积极性,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3、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队伍整体素质。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完善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员分级培训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平时利用以会代训的形式,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讲解,探索新型调解方法,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分的能力和水平。

  4、整合内部资源,发挥辖区内律师、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人民调解专家库、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资源优势,打好“组合拳”,参与辖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形成化解矛盾工作合力,并提供专业咨询指导和培训,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联 系 人:周立忠

   联系电话:0951--6888795


  

                                  银川市司法局

                                  2018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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