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银川市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字版)

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inchuan.gov.cn 2019-03-27 


本报告由银川市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规定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11日至2018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www.yinchuan.gov.cn)和银川市司法局网站(sfj.yinchu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银川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邮编:750011;联系电话:0951—6888788;传真:0951-6888799)。

一、工作概述

2018年,银川市司法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安排部署,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工作要求,充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五公开”),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公开化和信息化水平,切实提升了银川市司法行政工作政务公开实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了司法行政部门公信力、执行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政务公开实效。银川市司法局坚持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进行考核。严格实行政务公开责任制,调整充实了银川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及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真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继续由银川市司法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统一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负责具体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一是全面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印发《银川市司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总体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量化,明确落实到具体科室,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制度保障,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时限,强化逐级审查,切实做好网站、微博、微信平台信息发布上网审核登记。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司法行政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等为依据,编制《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共梳理出6个类别36项主动公开事项和1项不予公开事项,明确了各公开事项名称、依据、公开内容、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公开方式等,经自治区司法厅和银川市法制办审核通过后,及时上报至银川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并按照要求统一在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银川市司法局网站予以公开。同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机制,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及时调整主动公开内容,于每月定期在银川市司法局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栏目中主动公开《部门文件公开目录》,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强化全体干部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先后5次认真组织银川市司法局干部集中学习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标识和规范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敏感信息网上发布管理的通知》、《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党政机关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的通知》、《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学习教育达到87人次。

(四)积极举办司法行政“政府开放日”活动,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行政实效。124日,银川市司法局在银川市中山公园结合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和“法润银川”宪法知识定向赛活动,组织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 走进司法行政”为主题的司法行政“政府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了银川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市)区政府各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媒体记者和市民群众1000余人踊跃参加,将司法行政开放工作同宪法知识普及和时下新兴的定向越野体育运动相结合,向群众进行近距离、面对面的宣传展示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社区(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辩护全覆盖、宪法法治宣传教育及法治文化建设、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和仲裁速裁调解等司法行政工作成效,广泛听取了市、县(区)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开放日”活动的开展,充分宣传了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展示了司法行政队伍的风采,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透明度和知晓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银川市司法局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动态信息公开范围,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通过银川市司法局网站及时准确公开了包括本单位机构职能、领导分工、人事任免、政策法规和法治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司法行政工作计划、通知、通报、活动信息和总结报告等各类政府信息264条,审核公开各县(市)区司法局重点、亮点工作信息200条,转载司法部、新华网和中国政府网等官方网站涉及司法行政工作政策文件信息88条,通过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切实全面提升了银川市司法行政工作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银川市司法局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及责任分工,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五公开”。

(一)强化行政决策公开意识。一是积极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情况和采纳情况。截至年底,银川市司法局未制定出台重大决策事项。二是认真做好重要会议公开工作,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市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试点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督导检查银川市‘七五’普法中期工作”等重要会议,及时将会议相关信息通过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银川市司法局网站、政务微博、微信进行了公开,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规范行政执行、管理和结果公开一是强化“权责清单”公开,按照自治区、银川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优化,及时对本单位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并在银川市司法局网站政务公开—权责清单栏目中进行公开,进一步强化了群众对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的监督和制约。二是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要求,加大对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的监管力度,深入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指导开展了全市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全市旧机动车司法鉴定机构清理整顿活动、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整治督查、全市五星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回头看”督查和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督查验收等专项督查检查活动,并将督查通报及时在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银川市司法局网站进行公开,切实规范了全市司法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高了司法行政执法公信力。三是严格按照财政预决算相关要求,做好财政资金和预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的主动公开了《银川市司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银川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和《银川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真正做到了财政信息公开透明化、细致化,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将2018年银川市司法局作出的5起行政处罚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自治区“双公示”平台、“信用银川”网站、银川市司法局和银川市律师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切实提高了“双公示”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有序开展政务服务公开。严格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梳理完善了涉及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共10项政务服务事项,并在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栏目和银川市司法局网站网上办事栏目准确、全面公开了服务内容,进一步推进了司法行政政务服务工作便民有效。

四、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银川市司法局进一步明确办理任务,及时定岗定责,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求的时间节点,于81日前将标注为主动公开属性的4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在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银川市司法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开。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8年,银川市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着重转发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人民陪审员改革和公证“放管服”改革中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解读信息8条,进一步规范了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提高了公众对相关政策的全面和准确理解,促进了政策快速推进落实,达到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目标。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8年,银川市司法局高度重视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信息回应、民意诉求反馈等工作,截至年底,未涉及相关政务舆情、突发事件等热点信息的回应。认真办理“12345”一号通投诉平台转办的诉求、意见建议信件8件,银川市政府政民互动平台转办投诉信件3件,及时有效做好了答复与回应。通过“银川法律援助”政务微博办理回复留言48条,主要涉及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事项,切实提升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群众的满意度和支持率。

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银川市司法局依托银川市政府依申请信息公开管理平台,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按照《银川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要求,细化工作流程,明确不予公开的部门信息范围,健全完善银川市司法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方式,规范申请受理、办理、答复的时限和程序,切实提升依申请信息公开合法性和有效性。截至年底,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件,均按时进行了办结答复,得到了申请人的满意肯定。

八、政务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部门网站功能。银川市司法局进一步加强部门网站建设工作,健全完善网站平台设置,充分发挥其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设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栏目,提高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增加网上办事专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事项服务;修改“司法考试”栏目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高网站信息公开准确性、全面性;添加站点地图和各部门网站链接,进一步提升群众信息浏览检索便捷性与高效性。截至1231日,银川市司法局网站浏览量达68574次,访客数23351个,充分体现了群众对银川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和监督度,为今后银川市司法局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打下了坚持的基础。二是进一步拓宽新媒体平台公开渠道。银川市司法局进一步强化“银川法律援助”微博、“银川微普法”微信和“法润银川”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管理维护,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深化政务公开社会效果,切实提高了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和满意度。截至年底,共在政务微博主动公开信息71条,政务微信主动公开信息56条,头条号主动公开信息37条。同时,结合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形成了“法润银川”、“福星普法365”、“宪法微课堂”“宪法学习进行时”“宪法知识知多少”等普法新媒体品牌,共刊发各类稿件1312篇,重点媒体刊发487篇,各类微信公众号共推送1253期,各今日头条号推送694期,进一步促进了司法行政政务公开的广度与深度。三是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人员信用信息公开。积极配合银川市诚信办健全完善“银川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更新上报了银川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工作者)、公证处(员)及司法鉴定机构(人员)共计2589条信息,通过共享平台提供查询。同时,将银川市司法局2018年针对律师执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作出的5起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在“信用银川”、银川市司法局网站、银川市律师协会网站及自治区“双公示”平台进行了公示。通过互联网的监督警示作用,进一步推动银川市法律服务机构及工作者依法依规诚信执业。

九、存在的问题

1信息发布主动性、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在银川市司法局网站业务信息更新上,有比较强的时效性和主动性,但在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新闻发布、部门文件和重要会议等栏目的更新上,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存在公开意识不足、信息量较少和发布形式较为单一的问题。

2栏目信息发布数量不平衡。目前在银川市司法局网站上,公开的信息集中于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和律师管理等部门工作动态信息,公证管理、司法鉴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部门信息发布数量较少。

十、2019年工作思路

(一)抓规范,严格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内容,切实做到凡是不属于保密范畴的一律公开,并统一公开内容,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地公开。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全面兼顾不同社会群体的受益面,深化政务公开的社会效果,努力在丰富政务公开形式、畅通便民渠道上下功夫,拓宽为民服务的渠道。三是进一步严格政务公开时限,采取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随时公开相结合三种形式,政策性内容进行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政务公开的连续性和时效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抓监督,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依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考评细则》,对银川市司法局机关各科室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政务公开落实是否到位,公开内容是否具有及时性、准确性,公开形式是否标准化、规范化,公开成效是否方便群众,是否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否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三)抓深化,拓展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银川市司法局要坚持把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把保密工作、财务管理、干部人事、行政执法规范化和重点工作效能考核等有关工作纳入政务公开之中,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措施的落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银川市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6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7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7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6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7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8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2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5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